【服务指南】霍山县残联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指南

2024-03-04 15:23来源:霍山县与儿街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康复是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残疾儿童的康复价值最大,具有抢救性的特点,“十一五”以来被列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

2《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3《关于印发2017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71号):继续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纳入省民生工程项目。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

三、服务对象

视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

四、申报条件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城乡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1.视力:填写《困难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2.听障:(人工耳蜗)――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申请表》。(助听器)――填写《困难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3.智障:填写《困难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4.脑瘫:填写《困难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5.孤独症:填写《困难孤独症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六、办理流程

受理  工作人员受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申请
    审查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条件
    办结  审核通过花名册上报市残联

七、办理时限

审批结束后,15个工作日答复

八、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补贴标准

以上级业务部门文件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0564-5029617

附件:儿童康复空表样表

儿童康复空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