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岭镇佛子岭社区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佛子岭镇佛子岭社区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发电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效益,根据皖乡振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2023】4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一、光伏电站基本情况
我村光伏电站为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由县集中统一建设,具体地址在下符桥镇庙岗集村,装机容量为100千瓦。
二、年度预计收益
我村2023年度光伏收益实际到账*万元,分配后尚欠*万元,2024年度参照去年收益,预按*万元进行分配。
三、分配原则
(一)光伏收益分配比列。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村实际,今年光伏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临时性公益岗人员工资及小型公益事业。公益岗人员工资预计*万元、临时性务工工资预计*万元,公益岗共支出*万元,占预计收益的33.2%(公益岗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情况到年终发放),剩余*万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支出,此项占比66.8%。
(二)公益岗位上岗条件。我村开发的光伏公益岗位仅限于本村建档立卡且有劳动能力在家未外出务工的已脱贫户享受,坚持“一岗一人原则”,不得他人代替或顶岗,如若查实,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分配方案
(一)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情况。我村今年准备开发光伏公益岗位 1个,公益岗岗位为护路员,临时务工1个,具体情况如下:
1、聘用大林组刘*庆为佛岳大林路岔路口至三十岭观景台路段护路员,该路段总长5 公里,每月工作20天,每天工作4小时,月薪*元 ,绩效*元/年 (该人原为2023年光伏公益岗护路工,合同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合同到期后继续续签)
2、聘用钱家院组朱*启为临时性务工人员,务工工资*元(特殊天气道路抢修),小型公益事业*万元(用于公共设施维护及小型公益事业)。
五、相关要求
村委会将严格落实光伏公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做好光伏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上岗务工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台账及凭证、绩效考核台账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有关资料将作为上岗务工人员年终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佛子岭社区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表
佛子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