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经办机构按户籍所在地,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工作流程
(一)参保申请受理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二)参保信息上报
村(居)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登记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参保人申请参保的当月上报乡镇(街道)社保站。
乡镇(街道)社保站经办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在村(居)委会申报的1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业务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市区)经办机构。
(三)参保信息审核
县(市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在乡镇(街道)社保站上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后错误的参保信息反馈给乡镇(街道)社保站。
(四)资料存档
县(市区)经办机构参保管理岗位将《参保表》及参保人相关资料整理存档。
三、核心提示
参保居民本人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社保站或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