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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计划批复文件】霍农组〔2024〕18号《关于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4-06-24 11:04来源:霍山县佛子岭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资金来源

1231万元(中央)

二、分配结果

安排衔接项目5个,其中:县发改委主管的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资金708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主管的面上产业项目、到村产业项目共3个,资金475万元;县财政局主管的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48万元。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霍山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督投诉方式一览表

层级

单位名称

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县级

县乡村振兴局

0564-5175363

ahhsfpb@126.com

霍山县行政中心

西附楼4层

县级

县财政局

0564-5022080

hsxczjbgs@163.com

霍山县国投大厦

9-12层

监督举报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热线)

附件:《关于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霍农组〔2024〕18号)                

                                             霍山县乡村振兴局                 霍山县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霍农组〔202418

 

关于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于202465日审定了2024年第四批衔接资金1231万元(中央)的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资金计划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等文件的规定,不折不扣执行资金分配方案,严禁套取、挤占、挪用资金。加强绩效管理,项目实施主体于批复下达3日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报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批复。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认真落实《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号)等文件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尽职调查。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调度,加快项目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调项。

3、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对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示公告相关的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公示公告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规范项目验收报账。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规范完整的项目资料,尽快报账拨款,保障衔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1、霍山县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统计表

2、霍山县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霍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65

中共霍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5日印发

 

附件1

 

 

霍山县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统计表

分配单位

资金规模
(万元)

其中

资金用途

安排项目

备注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县发改委

708

708

 

 

 

易地搬迁后扶

1

 

县农业农村局

475

475

 

 

 

面上产业项目、到村产业项目

3

 

县财政局

48

48

 

 

 

项目管理费

1

 

合计

1231

1231

0

0

0

 

5

 

 

附件2

 

 

 

 

 

 

 

 

 

 

 

 

 

 

 

 

 

霍山县2024年第四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表


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类型

项目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
地点

项目建设任务

资金投入
(万元)

衔接资金来源

受益
情况

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实施
期限(月)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

备注

总投资

衔接
资金

产出
指标

效益
指标

满意度指标

1

县发改委

2024年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新建

易地搬迁后扶

县发改委朱景宏

全县

偿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利息500万元,安置点配套设施升级改造、产业发展208万元

708

708

中央

1670

5459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受益脱贫人口数≥1000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6

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成果

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

2

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发展项目

新建

面上产业

县农业农村局吴万年

全县

对全县达到带动脱贫户标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村一品村、特色种养业产业帮扶基地进行奖补(标准另行制定)。

280

280

中央

800

2000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受益脱贫人口数≥2000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6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3

县农业农村局

多盘坳村养牛场扩建项目

新建

到村产业

大化坪镇刘宇

大化坪镇多盘坳村

新建牛棚约600㎡及配套建设,青料棚约450㎡,屠宰车间约60㎡,购买牛苗150头,牛棚升级改善隔离棚及生育棚约80㎡,混凝土挡土墙800立方米及地基、回填土方及压实约2000立方米,修建边沟约50米。上述资产属多盘坳村所有,通过出租取得收益,预计村集体年收入不低于衔接资金投入额5%,并与脱贫户建立二种以上利益联结关系。

300

135

中央

28

92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受益脱贫人口数≥32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6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4

县农业农村局

东风桥村竹制品初加工厂项目

新建

到村产业

单龙寺镇沈定

东风桥村

新建270平方米的竹制品初加工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上述资产属于东风桥村集体所有,通过出租经营取得收益,预计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3万元,且与脱贫户建立两种以上利益联结方式。

60

60

中央

87

346

据实补助

按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实施

受益脱贫人口数≥73人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90%

6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增收

 

5

县财政局

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

追加资金

项目管理费

县财政局李运成

全县

用于项目勘查设计及监理等费用支出【市、县两级资金已分别提取73万、145万元,建设内容一致】

48

48

中央

800

1900

衔接资金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项目勘查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单项支出≤3%

保障衔接资金项目正常实施

项目实施乡镇和部门满意度≥90%

6

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保障项目实施效果和群众享受项目效益

不计全年项目个数

 

 

 

 

 

 

 

 

139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