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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通水灌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024-12-11 09:33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通水灌村村域范围,包含24个自然村组,总面积为13.76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5号)

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 号)

9)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06月)

10) 《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号)

11) 《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   《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   《霍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   《霍山县村庄分类与村庄布点规划(2020-2035)》

4)  《霍山县佛子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  《霍山县南岳山-佛子岭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

6)   其它相关法规、规范、政策。

7)   县、镇、村及村民有关村庄整治的材料和地方政府有关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思路

依据通水灌村自身区位优势,结合南岳山-佛子岭风景区的建设引领,以及自身发展需求,本次规划确定通水灌村村庄类型为集聚提升类,以振兴乡村产业为基础,按照“生态保护+生态居住+生态旅游”的“三生态”总体思路,逐步形成“水库绿地+魅力乡村+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总体格局;打造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和美乡村、宜居社区。

(二)目标定位

总体定位:画境南岳山,四宜通水灌

依托紧邻南岳山风景区及城镇镇区的区位优势,以优秀自然本地,高附加值农业、自然风光、生态康养、品质民宿和观光采摘为重要吸引,以传统农耕文化为依托,打造集生态康养、观光采摘的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四宜综合型都市田园。

规划策略:

一条主线:生态富民;

四大路径:完善配套、全域布局,产村融合、三产联动,提升村容、精细建设,文明乡风、民约自治;

一项行动计划: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库制定建设指引;

(三)总体布局

附表一: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规划地类

规划基期年(2020年)

规划目标年(2035年)

变化量(公顷)

面积(公顷)

占总面积比例

面积(公顷)

占总面积比例

国土总面积

1376.45

100.00%

1376.45

100.00%

0.00

耕地(01)

152.41

11.07%

169.53

12.32%

17.12

园地(02)

83.13

6.04%

81.63

5.93%

-1.50

林地(03)

1028.85

74.75%

1032.67

75.02%

3.82

草地(04)

0.44

0.03%

0.57

0.04%

0.1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乡村道路用地(0601)

16.25

1.18%

18.65

1.35%

2.39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2)

0.00

0.00%

0.34

0.02%

0.34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13)

0.03

0.00%

0.03

0.00%

0.00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07)

农村宅基地(0703)

50.91

3.70%

43.29

3.15%

-7.6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65

0.05%

0.27

0.02%

-0.39

文化用地(0803)

0.00

0.00%

0.07

0.01%

0.07

教育用地(0804)

0.00

0.00%

0.39

0.03%

0.39

医疗卫生用地(0806)

0.00

0.00%

0.11

0.01%

0.11

社会福利用地(0807)

0.00

0.00%

0.07

0.01%

0.07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0.14

0.01%

0.14

0.01%

0.00

工业用地(1001)

0.20

0.01%

0.20

0.01%

0.00

乡村道路用地(0601)

0.39

0.03%

0.55

0.04%

0.16

公用设施用地(13)

0.11

0.01%

0.20

0.01%

0.0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广场用地(1403)

0.00

0.00%

0.19

0.01%

0.19

留白用地(16)

0.00

0.00%

2.25

0.16%

2.25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18.06

1.31%

0.00

0.00%

-18.0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4.04

0.29%

3.99

0.29%

-0.04

公用设施用地(13)

水工设施用地(1312)

0.08

0.01%

0.08

0.01%

-0.01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15)

1.47

0.11%

1.47

0.11%

0.00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4.65

0.34%

4.66

0.34%

0.01

坑塘水面(1704)

7.84

0.57%

8.26

0.60%

0.42

沟渠(1705)

6.74

0.49%

6.86

0.50%

0.13

其他土地(除2301外的23)

0.05

0.00%

0.00

0.00%

-0.05

 

增加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152.41公顷调整为169.53公顷,增加17.12公顷。

增加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道路。

增加产业发展用地,统筹考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

减少农村住宅用地总量。

2035年,全村建设用地面积由76.09公顷调整为53.29公顷,减少了22.80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减少7.61公顷,新增留白用地2.25公顷作为村庄发展机动指标。

用地总量管控、村民建房和产业准入管控。

落实三线管控

根据三线成果统筹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通水灌村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145.77公顷。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898.14公顷。

 

农用地:

通水灌村规划后耕地增加17.12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2.73公顷。

建设用地:

1)保障搬迁居民和分户居民住房需求:规划新增宅基地面积1.56公顷。

2)保障长远发展要求:规划1处留白用地2.25公顷,占用村庄建设用地的4.7%,需注意的是留白用地占用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超过5%

(四)产业发展引导

1、产业发展目标

依托南岳山风景区,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将自然生态与保健养生融为一体,打造森林氧吧;以精品民宿为核心,依托自然景观吸引游客,打造区域民宿度假核心区;以传统农业为载体,推动当地农业生产现代化,扩大特色农作物种植规模。推动通水灌村主导产业:“森林氧吧”+“精品民宿

2、产业发展布局:

本规划形成通水灌村“五个主题、两条发展轴、两个功能区”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1)两个功能区

旅游集散功能区:马家岩地处通水灌村西侧,为村庄主入口,在马家岩设置旅游集散功能区。

文旅休闲度假区:毛岭、倒骑龙拥有很多的自然资源与南岳山景区辐射,连带自然村庄形成文旅休闲度假村,吸引游客到来。

2)五个主题

·山水之间:充分利用全域生态资源,设置观、游一体的休闲项目。如:南岳山景区等。

·草木花海:结合现有苗木花卉种植大户,规划种植有四季颜色的果树、花草,本草花海中早樱梦寐,夏花哗然,秋菊璀璨,冬梅静开。

·农业生活:利用现状农业,开展一些游客体验农家生活等项目。在该区域内新增石斛基地、香米基地,为村民进行创收。

宿·精品名宿:利用现有在建名宿,将周边闲置民宅,进行特色化品质化改造,并结合租赁等方式,将游客留在此处。未来可发展康养文化。

·森林氧吧:全域森林覆盖率很高,将一些村民上山小道进行开放,给部分喜欢探险的游客进行,森林氧吧探险等项目。在该区域林地内新增黄精套种,为村民进行创收。

附表二:近期重点项目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建设时限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169.53公顷

在有条件的耕地上建设高标准农田

1700

2035年

2

建设用地复垦

14.09公顷

将村庄无用的建设用地及人口较少或建设较差的村庄进行撤并

850

2025年

3

园林地复垦

3.07公顷

未纳入造林空间的低效林地和村庄中无人种植的园地整理为耕地。

130

2025年

4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0.07公顷

其他草地、裸地等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为耕地。

3

2025年

5

沟渠疏通清淤

6.86公顷

主要灌溉渠进行疏通清淤。

240

2025年

配套设施建设

6

道路畅通工程

全村

规划永久性居民点内部巷道硬化提升及通村道路修缮

50

2025年

7

孙家冲、廖岭

孙家冲至廖岭段拓宽并新增道路,面积为3443㎡

70

2025年

8

停车位建设

5处

结合村庄空闲地新建社会停车场5处

25

2025年

9

公交站点

2处

利用道路旁空地建设公交站点

2

2025年

10

健身活动广场

5处

现状保留1处,永久居民点共新建4处健身活动场地,共0.19公顷

40

2025年

11

文化活动中心

1处

规划安置点处新建文化活动中心,满足村民日常文化活动需求

100

2035年

12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处

于规划安置点处结合文化活动中心新建老年人日间中心,为村内独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100

2035年

13

公厕

5座

现状保留一处,在村域范围内结合新建健身广场内建设公厕4处

40

2025年

14

污水处理

15座

于规划保留居民点新增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共15处

300

2025年

15

垃圾收集亭

全村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亭,在永久性居民点按照5-10户/个

30

2025年

16

村庄入口建设

2处

打造2处村庄入口标识

10

2025年

17

农村住房

1.56公顷

将村庄拆并后,对撤并居民集中安置

630

2035年

产业发展项目

18

林下黄精种植

1处

于朱家寨附近结合林地发展林下黄精种植

100

2035年

19

石斛基地

一处

于卡巴岭北侧种植石斛,打造石斛基地

1000

2035年

20

梅家岗香米基地

一处

于梅家岗南侧耕地进行香米种植,打造香米种植基地

50

2035年

人居环境整治

21

卫生改厕

全村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100

2035年

22

饮用水巩固提升

全村

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100

2035年

23

水塘清淤整治

中心村及永久居民点

对保留的水塘清淤复绿,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游园步道

200

2035年

24

村庄绿化美化

中心村及永久居民点

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

1000

2035年

25

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达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0%,村庄建成区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目标

合计

6870

 

 

附表三: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通水灌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152.1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5.7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81.6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032.6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5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9.5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3.2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0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14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0.20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99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28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9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1.47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2.25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9.78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