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流程图
霍山县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精神,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皖民生办〔2016〕1号)、《六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六民福〔2019〕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低收入老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建立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建设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老年人积极参与”的工作方针,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坚持专业化原则,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供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服务对象、标准和方式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霍山县户籍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生活自理困境老人,2020年覆盖面占比不低于50%。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季度打卡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待社会专业服务条件成熟时,适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四、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餐饮成品和净菜。符合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营养均衡;助餐点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志愿者、社工在场,或两名以上助浴员在场;上门助浴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3、助洁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等,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冷暖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4、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5、助医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二)康复护理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服务。定时翻身、喂水喂饭,清洗衣物、擦拭身体,协助排便等。协助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三)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溶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四)紧急救助服务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五)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可在政府公告的养老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基本要求
根据服务内容,政府购买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通过遴选,确定承接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并签订合同,向社会公告。
(一)服务实体要求
1、应是市场监管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企业、或民政部门备案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合法运营。
2、服务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技能。
3、应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4、实施公开承诺服务,接受监督和考核。
(二)服务要求
1、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要敬老爱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
3、建立服务台账备查。(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六、组织分工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县级组织、乡镇实施、村(社区)配合的总原则,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做到流程合理、程序规范、服务留痕,接受社会监督。
(一)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政策。
2、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
3、负责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
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5、筹集县本级补助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审批确认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并登记造册、动态管理。
2、监督指导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补贴资金打卡。对拨付资金进行审核汇总,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七、申请、审批和资金保障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霍山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复印件。
(二)审核审批
村(社区)接到申请后,按政策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上报乡镇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书面或电话告知原因。乡镇审核后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资金保障
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统筹予以保障。
附件1:
霍山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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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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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照片 |
身份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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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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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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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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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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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村(社区)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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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乡镇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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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 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霍山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乡镇):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身份类别 |
行动能力 |
详细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月补贴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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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身份类别:城乡低保;行动能力:半自理/失能/失智。
霍山县民政局2020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