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年度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服务指南

2025-04-30 01:31来源:霍山县但家庙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的通知》(皖卫农(2013)19):七、其他规定()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偿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为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8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3500元。

2、《关于印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09)4):决定对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一、补助对象和项目 ()补助对象 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补助项目持证肢体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

二、承办机构

人社局、县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有假肢需求和0-7周岁有助听器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四、申报条件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肢体及听障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申请表、项目知情同意书及申请表、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六、服务流程

1.肢体:填写《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申请表》

2.听障:(人工耳蜗)――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申请表》。(助听器)――填写《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七、办理时限   审批结束后,15个工作日答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办理地点  但家庙镇社会事务办

十、咨询方式  0564-5731386

 

附表:辅助器具申请表样表

      辅助器具申请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