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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8-12-29 12:41来源:霍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 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不胜不休的决心、连战连捷的恒心,确保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体系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四个所有”为基本要求,聚焦边缘边远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坚决夺取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全面胜利。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艰苦奋斗、合力攻坚,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分别由2014年建档立卡时的4.85万人、15.7%,下降到2017年底的15178人、4.74%,贫困人口持续减少,产业发展稳步提升,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保兜底等保障体系日益健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县脱贫攻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存在边缘边远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难度大等问题,面临着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短板,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思想懈怠、担当不够、工作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巨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牢固树立“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绿色减贫”理念,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市、全省、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巩固脱贫成果,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4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分年度计划:2018年,43个贫困村出列、8195人贫困人口脱贫;2019年,4000人左右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全部贫困人口巩固提升、稳定脱贫。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双基”建设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加快提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优美,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社保兜底进一步完善,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霍山。

(四)工作原则

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坚持“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随意降低标准,也不盲目拔高标准,更加注重帮扶长期效果,更加注重抑制返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

坚持产业振兴,夯实脱贫根基。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培育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注重向二三产业链接延伸,实现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全产业链整体推进,确保农民持续增收,贫困户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稳定脱贫。

坚持强化保障,确保综合施策。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战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统筹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注重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用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坚持定点帮扶单位的“双包”工作制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联动。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坚持经常性的督查排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坚持主线不偏,打造霍山特色。坚持以“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绿色减贫”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走出一条符合县情实际、最具县域特色的脱贫与发展之路,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与绿色减贫共赢。

二、落实政治任务,聚焦发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措施

(一)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精准施策“七大提升工程”

1.着力推进产业扶贫提升工程。围绕“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建设,活学活用“精准扶贫三十六计”,坚持到村到户到人精准施策,建立健全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大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养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建成2个以上特色种养业扶贫产业基地,产业扶贫项目到户覆盖率80%以上,覆盖质量显著提升。深入实施“四带一自”深化行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园区、主体带贫能力,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建成1个以上特色种养业扶贫产业基地,2020年底前持续投入建设,力争把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打造为扶持资金投入的主要平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重要依托,主导产业特别是“一村一品”发展的核心示范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带”率达70%以上。大力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每个有条件发展“一村一品”的贫困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主导产业的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到2020年,每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都拥有省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至少有2个“一村一品”主导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实施“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努力打造“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扶贫增效”。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规划,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八个一”工程,完善大别山主峰景区电力设施,加强陡沙河温泉小镇、霍山大峡谷漂流、仙人冲画家村、月亮湾作家村等特色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集中联建和村级独立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机制,为每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增收5万元以上。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积极推动农村“三变”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 2.着力推进就业扶贫提升工程。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按照“围绕产业、一地一品、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的原则,鼓励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结合实际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帮扶单位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建设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力争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对建成并正常运行3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驿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助。支持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鼓励各类经营者主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鼓励手工编织、服装加工等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扶贫工厂或车间,努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岗位。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通过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就业岗位,按照以工代赈的方式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力争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举办“春风行动”、贫困劳动者招聘日活动,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户家政和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深入开展“送岗位、下基层”活动,积极为贫困群众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3.着力推进安全住房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红线和自筹资金底线,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居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有2个以上稳定增收措施。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农村危房鉴定,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加强农房风貌管控,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

4.着力推进生态扶贫提升工程。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严格兑现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积极推进林长制,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种苗花卉和森林旅游等,构建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探索林业助推脱贫攻坚新路径,实现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就业增加、生态增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扶贫行动,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并落实好补助政策。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抚育、管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推进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建立健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

5.着力推进教育扶贫提升工程。严格按照“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在校贫困学生开展精准统计。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应补尽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深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农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激励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

6.着力推进健康脱贫提升工程。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优化完善“351、180”政策,加大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政府兜底保障力度,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使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实施民政医疗救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中合规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要求,规范贫困人口医药费用结算程序,强化综合医保资金保障,加大分类救治力度,全面落实定点就诊、分级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付)费,加强对诊疗行为的有效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签约服务政策,实现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为行动不便贫困慢性病患者开展送药上门服务,推广贫困人口常见慢性病用药“长处方”,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送管理,方便贫困人口取药报销。开展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开展45-64岁农村家庭人口免费健康普查。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每个乡镇建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培养群众健康生活方式。

7.着力推进社会兜底扶贫提升工程。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县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深入实施“福康工程”等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二)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双基” “七项建设”

1.全力推进交通扶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支撑性作用,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路长制、养护水平提升、农村运输通达等工程。创新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桥梁新改建。到2020年,建成一批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制村通畅率、建制村通客运比率、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均达100%,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2.全力推进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区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水利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到2018年底全面解决贫困人口“户户通”和贫困村“村村通”饮水安全问题。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切实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

3.全力推进电力扶贫项目建设。结合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强小水电台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100%,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高。

4.全力推进网络扶贫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支持农业互联网智慧小镇建设。充分发挥大别山电商扶贫中心引擎作用,支持农村淘宝、0距离、蒲公英、霍迹寻踪、山旅网等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广使用电商扶贫贫困户农特产品收购凭证制度,推动贫困户产品销售,每年电商扶贫网销贫困户农产品5000万元以上。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实现43个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益。积极推动农村电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网络应用。

5.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围绕“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标准,因地制宜确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积极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普及建设装配式卫生厕所9000座,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深入开展城乡垃圾一体化保洁,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完善村庄保洁机制,通过“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再生利用;逐步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全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水平,确保到2020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强化基本公共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行政村延伸,严格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案。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建设,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强化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功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不断增强文化体育惠民供给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工作,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健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抓好基层基本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和残疾人服务等各项服务体系建设。

7.全力推进边缘边远均衡项目建设。对于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危房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6类边缘困难群体,全面进行摸排,分类建立台账,重点给予关注。坚持以省界、县界、乡界交汇处等区位偏远、交通不便等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强化对5个深度贫困村的精准支持,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步伐。推进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建立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长效机制,实现送岗到人、送人到岗。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改善提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设施条件。

(三)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七项保障措施”

1.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县、乡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2.落实金融扶贫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的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差异化监管等政策的激励作用。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支持金融服务站建设,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逐步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支持开展特色农业险种,开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

3.落实扶贫开发用地保障。开展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扶贫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时限。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集约利用水平。在符合县域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整合、置换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

4.落实人才科技保障。 健全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深入实施人才支持计划,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适当定向招录公务员,从贫困地区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动员全社会科技力量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科技精准帮扶行动。建立县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重点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益。统筹各类培训资源,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熟练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5.落实定点扶贫保障。进一步健全“双包”工作机制,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扶贫村脱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加强工作力量,出台具体帮扶措施。定点扶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帮扶工作。加强对定点扶贫村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积极争取政策、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智力、市场等方面支持,做到帮扶重心下移,措施到位有效,不脱贫不脱钩。把定点扶贫村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培养干部的基地,总结定点扶贫村脱贫经验,完善本部门扶贫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挂职和驻村帮扶,落实挂职干部生活补助政策。开展定点帮扶单位扶贫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

6.落实社会扶贫保障。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45家规上企业帮助43个贫困村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动员各类社会资源,持续开展“光彩行”“同心示范工程”“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青年扶贫1+2行动”“中国脱贫行动”“春蕾计划”“阳光家园计划”“慈善一日捐”“爱心圆梦大学”“99公益日”“爱心包裹”“邮乐小店” “雨露计划”等公益活动,不断打造针对贫困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一对一结对、 手拉手帮扶等公益品牌。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规范运行和平台推广,组织信息发布,推动需求对接。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认领项目、认捐款物,形成全社会关注扶贫、参与扶贫、支持扶贫的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推脱贫攻坚战。广泛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成功企业家、乡贤乡绅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

7.落实精神扶贫保障。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志教育等精神扶贫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传习所”“微讲堂”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政策宣讲、创业致富、好家风传承、脱贫竞赛、志愿帮扶、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六大主题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孝德榜”等做法,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脱贫之星”评选活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一约四会”作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好逸恶劳、打牌赌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推进“万场电影公益放映+脱贫攻坚”等扶贫文化活动,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七个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四线不一专项治理。针对系统数据质量不高、软件资料不完善、《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与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有一定出入的“四线不一”问题,开展系统数据、软件资料、《扶贫手册》填写、扶贫对象实际情况“四线合一”专项治理行动,精准调查、核实、录入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各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严格执行系统定期清洗数据和月通报制度,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系统信息和数据,不断提升系统数据质量。完善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

2.深入开展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 针对贫困人口漏评相对突出、存在错评等问题,坚持对照标准查、发动群众查、突出重点查、数据比对查、扶贫专线查、对应程序查、落实责任查,严格标准要求,大幅度降低漏评率、错评率,显著提高群众认可度。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之外的农村低保户、危房户、患大病户、重度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力户等六类边缘困难群体和返贫户。适时开展建档立卡专项评估检查。

3.深入开展贫困人口错退专项治理。 针对贫困人口错退现象较为明显、脱贫后续管理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坚持系统锁定对象筛查,核查退出是否符合程序、标准,开展入户核查认定,着力补齐短板,严格落实责任,坚决纠正贫困户“被脱贫”现象,大幅度降低错退率。严格执行贫困识别和退出标准、程序,不断提高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

4.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 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项目实施效益不高、资金投入不平衡、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监督检查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坚持所有项目都从项目库中择优产生的原则,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改变支出方向和扩大支出范围。严格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做到项目安排精准,重点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和贫困户产业发展等。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及时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要求,加强对工程类项目程序管理。坚持扶贫项目“月调度、季督查”制度,随时掌握项目的建设进度,对进度缓慢的重点乡镇和重点项目进行约谈调度,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财政、扶贫、审计等相关单位开展扶贫项目和资金检查,实时掌握项目资金问题。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率,实现扶贫目标与扶贫资金投入总体平衡。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5.深入开展行业扶贫十大工程推进不力专项治理。针对扶贫产业“小、散、弱”、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不到位、扶贫就业不充分、扶贫兜底不完善、“双基”推进不力等问题,开展行业扶贫“十大工程”推进专项治理。认真把握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网络电商销售,确保贫困户产业做得大、产得出、卖得好;不漏一户一人地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不漏一户一人地落实健康脱贫政策,遏制农村家庭因病致贫返贫;有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到位、改造对象认定不精准、超面积改造、超标负债改造、信息档案不详实、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实现建档立卡户应改尽改,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全县农村老旧住房。高度重视易地搬迁户后续扶持,扎实做好稳定脱贫工作。深入实施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推进窄路加宽和危桥改造,推动农村通组公路由“通不了”向“通得了”“通得好”转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切实解决小水电台区少数村民组电力不足、电压不稳的现象,确保全县行政村全部通动力电,基本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深入实施“宽带入户”工程,到2020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20户以上自然村4G移动信号全覆盖。完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播电视信号实现全覆盖。广泛开展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大提升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充分发挥行业扶贫“十大工程”主管部门项目督导职能作用,强化项目问题整改督查指导,对督导缺位、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乡镇,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6.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力量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警示教育,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长震慑、常警醒。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防范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7.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排查问题整改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绷紧问题整改这根弦,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国家反馈问题、省市查摆问题和县自查问题,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按照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做到精准对标、实时对标,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及时更新整改进度,完善整改台账,打好问题整改歼灭战、攻坚战。严格整改验收,对改到位的问题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没有按时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办、责成按时办结。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出现第二次。

三、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加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

继续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的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和县领导定点联系乡镇制度,认真落实“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体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十大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把脱贫攻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及时调度分管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真正亲力亲为抓落实。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每月召开县扶贫工作领导组会议和全县脱贫攻坚例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定期调度推进。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活动,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日常督查调度作用,理顺“十大工程”部门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统筹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督查考核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监督机制,实施经常性的督查暗访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实行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按照《霍山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霍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查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驻村工作队工作履职不到位,帮扶单位帮村扶贫责任不履行,帮扶责任人不尽责以及在落实责任中打折扣、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以及未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对年度考核被评为较差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干部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对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优先给予提拔重用;对落实不力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涉贫咨询、申诉或举报渠道。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建强贫困村党组织保障机制

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农村基层党建工程,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的组织力。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培训,大力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和返乡经商创业人员中培养选拔,把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熟悉基层、热爱农村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鼓励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主任,扎实开展驻村工作,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开展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创新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关爱激励机制

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保证全县乡镇、贫困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扶贫系统干部轮训一遍。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立功”受勋;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做好帮扶慰问。进一步健全村干部报酬增长机制,全面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和“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进一步强化正向宣传舆论引导机制

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人物和成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全面、立体、生动地向社会讲好脱贫攻坚霍山故事,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和典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各类风险防范机制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因盲目跟风、一刀切造成损失,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反馈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七)进一步统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

脱贫攻坚期内,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撑政策要优先向边缘边远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村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

抄送:省、市扶贫办。

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