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申领居住证服务指南
1、审批服务项目名称:申领居住证
2、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3、设定依据:《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根据公安机关工作职责,为了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进一步统一标准,明确流程和手续,服务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是指非本省户籍人口到本省居住,或者本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县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培训机构、救助管理站、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等承担流动人口信息报送义务的,应当在5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广泛宣传,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另一方面要拓展E网通、微信等信息化报送渠道,受理流动人口本人的居住登记,受理学校、中介、用人单位、出租房主等单位和个人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情况,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
二、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就读。
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的材料,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等。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遵循自愿原则。具备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连续就读4个条件之一的,都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4、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5、申报材料:①持相关手续到暂住派出所申请
②派出所审核受理
③县公安局户证科核发居住证
6、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7、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免费
9、收费依据:
10、申报条件:暂住在本县的外地居民
11、联系电话:0564-5038579 QQ邮箱:2921705955
12、投诉电话:0564-5033622、502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