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公安局注销户口证明出具流程图
备注: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
2、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声称加入外国国籍要求注销户口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外国国籍进行认定,出具国籍认定书。认定为非中国国籍的,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国籍认定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4、被判处徒刑的公民,不注销户口。之前因判处徒刑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假释后,应当持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证明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5、公民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注销户口情况,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6、公民因死亡户口已注销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社区、村(居)委会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注销户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