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磨子潭镇磨子潭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发电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效益,根据《霍山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运维管
理办法》(霍扶组[2019]11号)、《关于规范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发放流程和会计核算管理的通知》(霍财农〔2019〕19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一、光伏电站基本情况
我村光伏电站为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由县集中统一建设,具体地址在但家庙镇大河厂村前进建设组,装机容量为 100千瓦。
二、年度预计收益
参照上年度光伏收益,预计2021年我村光伏收益4万元。
三、分配原则
(一)光伏收益分配比列。根据省扶贫办最新要求,今年我村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主要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奖励先进、补助老弱病残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分配比列分别为60%和40%。
(二)公益岗位上岗条件。我村开发的光伏公益岗位仅限于本村建档立卡且有劳动能力在家未外出务工的已脱贫户享受,坚持“一岗一人原则”,不得他人代替或顶岗,如若查实,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分配方案
(一)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情况。我村今年准备开发光伏公益岗位 5 个,其中保洁2个、集镇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员3个,预算分配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大湾组1人蔡立彬为集镇1号安置点保洁员 500元/月;
2、 小岭组1人金崇寿为集镇2号安置点保洁员 500元/月;
3、 石槽组1人储成汉为后街至红色广场路段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员 500元/月;
4、 小河组1人戴光明为镇政府至老渔场大桥路段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员 500元/月;
5、 小河组1人陈良发为小河新村、外环路环境整治及卫生管理员500元/月。
(二)直接奖励补助情况。我村今年还有 25户家庭比较困难,这些家庭不是孤寡老人就是老弱病残,按照光伏扶贫有关文件精神,我村光伏收益在支出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劳务费用支出后,预计还剩1.6万元,这笔钱就直接分配给这些户子,具体情况如下:
1、刘英文等6户五保户,每户700元,合计4200元;
2、夏振祥等8户病残户,每户650元,合计5200 元;
3、叶青山等11户大病户,每户600元,合计6600元。
五、相关要求
村委会将严格落实光伏公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做好光伏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上岗务工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台账及凭证、绩效考核台账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有关资料将作为上岗务工人员年终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磨子潭村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