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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2024-03-31 11:43来源:霍山县诸佛庵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执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15〕561号)。具体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参照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当前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