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含补助标准)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机构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000元
五、受理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病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由地方政府优先给予医疗救助或通过临时救助渠道积极提供帮助。在保底制度未完善前,对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和住院补助。
六、申请材料要素
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必要);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流程
受理 乡镇民政办上报精神类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花名册至残联窗口
审查 残联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真实有效性
决定 残联审核通过,送达市残联
办结 审核通过花名册报送财政部门。
九、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十、法定办结期限 20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咨询电话 0564-5029617
残疾人证示例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