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完善辅助器具标准,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发挥国家和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的作用,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
2.《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12〕222号):2011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3.《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皖政〔2011〕88号):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加强省、市、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制定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继续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政府补贴。
4.《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
三、服务对象
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残疾人证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残疾人证)至县残联办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通过予以发放。
六、办理时限
即时审核,即时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0564-5032617
九、落儿岭镇各类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成年残疾人购买补贴范围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价格在500元(含)以内的,按购买价格和最高目录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适配价格高于500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低保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对象、一户多残或重度残疾人,按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的100%给予补贴;其他残疾人, 500元部分给予100%补贴,其余购买价格和最高补贴金额两者中较低者超出500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贴。安装假肢矫形器,购买价格在目录补贴额度内予以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