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霍山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指南

2025-04-28 17:17来源:霍山县黑石渡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1.《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 

2.《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乡镇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持证一、二级残疾人

四、申报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生活贫困(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五、申报材料

需求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所在县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县残联向需求对象说明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的基本流程等,协助填写有关表格;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服务对象须填写《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一)提出申请。

需求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所在县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县残联向需求对象说明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的基本流程等,协助填写有关表格;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服务对象须填写《申报表》。

(二)预审评估。

县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由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家务参与度、生活自主度、社会参与度等情况,对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评估。

(三)人员确定。

县残联根据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和本地指标数量,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改造对象。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四)制定改造方案。

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经征询改造对象同意后,报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审定后作为最终改造方案。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64-502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