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霍山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
2.《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乡镇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持证一、二级残疾人
四、申报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生活贫困(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五、申报材料
需求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所在县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县残联向需求对象说明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的基本流程等,协助填写有关表格;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服务对象须填写《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一)提出申请。
需求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所在县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县残联向需求对象说明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的基本流程等,协助填写有关表格;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服务对象须填写《申报表》。
(二)预审评估。
县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由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家务参与度、生活自主度、社会参与度等情况,对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评估。
(三)人员确定。
县残联根据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和本地指标数量,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改造对象。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四)制定改造方案。
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经征询改造对象同意后,报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审定后作为最终改造方案。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64-502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