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渡镇黄家畈村2021年度村级集体土地、林地等承包、租赁方案公示--租地合同协议书

2021-10-25 16:39来源:霍山县黑石渡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霍山县黑石渡镇黄家畈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阅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和经营方式。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  村民组内部分土地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5 年,从2021 10  1日起至2026 9 30 日止,如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时间

按照每年 600/亩、一年一付的方式缴纳租赁费。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后每年12份之内付清本年度的租赁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承包所有耕地行租赁权、监督权。

2、 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 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基本农田改造。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租赁费。

5、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不续租,乙方要将土地恢复成耕地原样分配给农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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