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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2024-12-05 16:50来源:霍山县黑石渡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黑石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

工作管理制度

 

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心学校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

1、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对所辖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中小学校长是公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财会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安排培训计划,定期对基层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师生和群众的政策知晓度。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3、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部署,全面检查,及时上报督查报告。完善义保改革各项资料,整理规范,存档有序。

二、科学预算,民主理财,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1、加强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学校年度收支预算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长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务、总务、财务、工会和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预算编制小组”。预算编制小组要结合前三年财务决算情况和本年度学校发展需要,根据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报年度收支预算,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2、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3、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4、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办理各项会计业务

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资料印刷、交通旅游、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和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安排各项开支,预算内公用经费严禁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债务偿还、公费旅游等方面的开支。

5、反对一切浪费行为,节能节水,提高效能,建立公务招待用餐等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压缩学校接待、会议、庆典、旅游、交通等一般性开支。学校的资产采购、维修改造、绿化美化、大型会议、教研活动和文体活动安排等,要根据编制好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采购申报程序有计划地进行。

6、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各学校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会计账表,包括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出纳账、分学校收入支出明细账等。中心学校要定期对所辖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基层学校按照要求建立规范的现金日记账;熟悉会计核算科目,按月将报销发票合理分类,正确填制出纳账。各中小学校的会计档案资料(含会计账表、预决算、教师工资、统计报表、民生工程、管理文件等),要按年度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专柜存档,永久保存。

7、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切实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把好“四关”。一是编制好固定资产年度采购预算,并按照采购管理规定程序办理采购,新增固定资产时,管理员要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并办理入库手续,学校总务处要建立或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台账,财会人员要及时办理相关会计核算手续,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把好“入口关”。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制度,管理员要落实到人,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领用、缴销和日常维护工作,合理、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把好“使用关”。三是学校在寒、暑假时,要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清理检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造成闲置浪费,把好“清查关”。四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报批制度,要按照固定资产处置指南的规定流程处置,处置结束后,固定资产登记表、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均应作相应调减,把好“出口关”。

8、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学籍管理,严禁瞒报学生。

三、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遵循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及从严控制的原则,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征求学生家长意愿,经学生家长明确同意并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所有收费项目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中小学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学校采用配餐或托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餐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

四、中小学(幼儿园)收入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中小学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中小学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中小学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