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霍山县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办理指南(含补助标准)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康复是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残疾儿童的康复价值最大,具有抢救性的特点,“十一五”以来被列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
2、《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3、《关于印发2017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7〕1号):继续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纳入省民生工程项目。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
三、服务对象
视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
四、申报条件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城乡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1.视力:填写《困难视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2.听障:(人工耳蜗)――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申请表》。(助听器)――填写《困难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
3.智障:填写《困难智力残疾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4.脑瘫:填写《困难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5.孤独症:填写《困难孤独症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六、办理流程
审查 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或者符合条件
办结 审核通过花名册上报市残联
七、办理时限
审批结束后,15个工作日答复
八、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补贴标准
1.全日制康复训练
为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日总康复训练课时不少于3小时,包含每日个训课不少于0.5小时(0-6周岁儿童每周至少6次个训课,7-14周岁儿童每周至少5次个训课)。其中:0-6周岁儿童不低于1.7万元/人标准,7-14周岁儿童不低于1.5万元/人标准,均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2.预约单训康复训练
对0-14周岁已入普幼、普小、普中以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校中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10个月康复训练(有寒暑假的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课程时间延顺),每周5次个训课,每次康复训练课时不少于0.5小时,或每周个训课总课时不少于2.5小时,不得在寒暑假集中训练。救助标准不低于1.2万元/人,包含家长生活补贴2000元。
3.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410号)执行。
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0564-5029617
附件:残疾儿童康复空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