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平畈乡王家店村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2024-04-13 10:38来源:霍山县太平畈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太平畈乡王家店村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发电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效益,根据皖乡振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2023〕45号的文件精神文件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光伏收益分配计划。

一、光伏电站基本情况

   我村光伏电站为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由县集中统一建设,具体地址在但家庙镇大河厂村,装机容量为2600千瓦。

二、年度预计收益

我村2023年度实际到账3.77万元,分配后结余0.39万元,预计2024年我村光伏收益3.77万元,(其中0.59万元用于支付20234月光伏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剩余3.18万用于2024年光伏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直接奖励补助

三、分配原则

(一)光伏收益分配比列。根据上级文件最新要求,结合我村实际,今年我村光伏收益全部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承担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岗工资组成: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平时考评和年终考核情况到年终发放)。

(二)公益岗位上岗条件。我村开发的光伏公益岗位仅限于本村建档立卡且有劳动能力在家未外出务工的已脱贫户享受,坚持“一岗一人原则”,不得他人代替或顶岗,如若查实,按相关要求处理。

四、分配方案

(一)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情况。我村今年计划开发光伏公益性岗位 1个,为养(护)路员,另外开发4个临时工以备平时小型公益性干活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1.聘请胡家坳储以山为道路护路员,工作范围为双金路小冲子主路/副路,总长约为5.7公里,工作内容主要是路面清扫、路障清理、排水沟清沟、除草等,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12,每天工作不少于2小时,月薪500元,绩效100元/月。

2.剩余1.27万元打算聘请王后田、肖云、何云周、何祥志这4位为临时工,备用于村内当年新增加的小型公益性事业。工资按天结算。

(二)直接奖励补助情况。我村今年还有11户家庭比较困难,这些家庭不是孤寡老人就是老弱病残,按照光伏扶贫有关文件精神,我村光伏收益在支出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劳务费用支出后,预计还剩1.19万元,这笔钱就直接分配给这些户子,具体情况如下:

1.郑桂华儿子尿毒症,拟分配2300元。

2.何祥银,儿子尿毒症,妻子单肾,拟分配2000元。

3.储召秀,储召秀意外手指缺失,拟分配1000元。

4.肖同国,妻子重残,本人肿瘤,家中两孩读书,拟分配1000元;

5.万德成,患有慢性病,拟分配800元。

6.肖子香,本人年老体弱,拟分配800元。

7.胡安文,五保重残户,拟分配800元。

8.李金柱,五保重残户,拟分配800元。

9.张芝亮,股骨头坏死做手术,拟分配800元。

10.陈霞(汪家湾),患有慢性病,拟分配800元

11.何治宗,智残,拟分配800元。

五、相关要求

村委会将严格落实光伏公益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做好光伏公益岗位上岗人员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上岗务工考勤记录表、工资发放台账及凭证、绩效考核台账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有关资料将作为上岗务工人员年终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王家店村民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