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太平畈乡 > 交通运输 > 乡村振兴 > 四好农村路

【农村公路养护信息】太平畈乡农村公路养护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14 10:31来源:霍山县太平畈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太平畈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环境优美,根据《霍山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21〕29号)、《霍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霍四好路〔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纳入列养计划的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连心路等)的养护管理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太平畈乡8个行政村。

 

第三条  考核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动态监管、奖惩结合”的原则,重点强化过程监督、结果运用和资金效益,确保养护资金精准投入、高效使用。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辖区道路管养机制建立情况、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情况、路域卫生环境情况、路域占道通畅情况、农村公路边沟清理、除草情况、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制定情况、桥梁、涵洞排水情况等。

 

  考核项目及分值

一、路域卫生环境(20分):路面无垃圾、杂物,路肩无杂草、农作物种植,边沟无淤塞。

二、路域占道通畅(30分):道路无违规占道、堆积物,通行条件良好。

三、边沟清理与除草(20分):边沟排水畅通,边坡及路肩杂草及时清理。

四、桥梁涵洞排水(20分):桥涵结构安全,排水系统无堵塞,周边环境整洁。

五、日常管护机制(10分):养护人员配备到位,巡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

 

 评分细则

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太平畈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单项扣分至0分为止。

 

第三章 考核方式与程序

 

 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太平畈乡路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实行“季度考评、年度总评”机制。采取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照评分细则打分,准确客观进行考评。综合季度检查情况进行年终总评

考核频率:每季度开展一次,采取“明察+暗访”结合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全乡列养道路的20%。

考核流程:

1、现场检查巡查人员逐项对照评分细则,对抽查路段进行实地检查,留存影像资料。

2、资料核查查阅各村养护台账、巡查日志、资金使用记录等。

3、综合评分依据检查结果汇总得分,形成季度考核报告。

 

 结果评定

等级划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85分≤得分≤100分

良好:70分≤得分<85分

合格:60分≤得分<70分

不合格:得分<60分

结果公示:每季度第一次周例会上通报上季度考核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资金分配机制

全年养护经费总额:按列养道路总公里数×2000元/公里核定,分四季度平均发放。

道路养护资金拨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资金,二是考核资金。

基本资金:列养道路总公里数×1000元/公里,用于保障各村基础养护需求优先支付道路养护工工资

考核资金:列养道路总公里数×1000元/公里,按季度考核结果动态拨付。

拨付标准:

  秀:全额拨付当季度考核资金。

  好:拨付当季度考核资金的80%。

  格:拨付当季度考核资金的50%。

不合格:不予拨付当季度考核资金。

 

 资金统筹与使用

扣除资金用途:未拨付的考核资金由乡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全乡水毁道路修复、安全隐患整治等应急工程。

工程实施:修复项目经乡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太平畈乡项目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年。原《太平畈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1版)同时废止。

 

第十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及乡党委会决议执行。

 

  

太平畈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