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居民身份证管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服务指南)
1、受理部门: 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 年满、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均可跨省通办)
3、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4: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年满16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监护人陪同,还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以上均可跨省通办)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免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2004]1048号 省公安厅皖公治安[2018]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