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救助服务办理指南(含补助标准)

2025-01-03 11:24来源:霍山县残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2147号)、《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2〕3号)

二、承办机构

残联

三、服务对象

本辖区户籍的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

四、申请条件

1.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辖区学生;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及初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原户籍所在乡(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见附表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20日前上报所在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

2.复审及上报  市残联负责对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03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省残联汇总,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将于下一年度一并报送。

3.支付方式  省财政厅、省残联审核后,按规定救助资金由省财政下拨各市财政,由市财政或市残联下拨县残联。由县残联发放(具体发放办法由残联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七、办理时限

本年度103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上报工作。

八、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补助标准

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

十一、咨询方式

电话:0564-5028617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