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组织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73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3号)均指出:“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组织。加强残疾人竞技体育活动的组织、训练、指导和管理。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管理制度,确定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练员指导残疾人运动员训练”等。
2.《安徽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体育、民政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县教育局、县体育局
三、服务对象
全县残疾人运动员
四、服务条件
每四年举办一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旨在让社会更多的了解残疾人,让残疾人感受到政府的关爱,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体育锻炼获得健康的身体。
五、服务流程
1.通知:下发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的通知。
2.谋划:县残联、县教育局、体育局共同谋划残运会开展的场地、规模、实施方案等。
3.实施: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残疾人运动会。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0564-502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