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残联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服务指南
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服 务 指 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
2.《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皖残联〔2013〕55号):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六)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一年一度的“残疾人文化周”是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
3.《六安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六政〔2017〕32号)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二、承办机构
县残联、乡镇残联
三、服务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类残疾人
四、服务条件
组织广大残疾人开展各类个性化文化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了解残疾人,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
五、服务流程
1.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2.谋划:残联与乡镇残联及其他相关单位积极谋划残疾人文化周相关活动,形成方案。
3.实施: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64-502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