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2024-02-28 11:52来源:霍山县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在职重复参保或者丧失中国国籍人员。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的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三、办理材料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方式

登陆安徽政务网提起申请或至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结果送达

当场告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办理机构: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564-391219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564-391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