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霍山县 > 义务教育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控辍保学

霍山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2020-09-03 09:25来源:霍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助推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做好2020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家庭经济困难已不再是造成学生辍学的主要原因,学生主要因厌学、家庭原因而导致辍学。各校要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和思想教育,利用宣传栏、标语和广播等进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氛围。

2、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9月为控辍保学活动月,各校要全面排查本校入学情况。二到六年级、八到九年级入学情况要与上学期在校学生进行比对,未按时报到的,要查清原因,转出的要积极与转入校联系办理转学手续,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要及时办理休学手续,辍学的要多措并举做好劝返工作。各校要按照本年度本辖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名单,逐个排查,查清每个儿童的入学情况并登记造册,因特殊原因要延缓入学的,要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其它未入学的要依法做好督促其入学工作。各初中学校要逐个排查本辖区上学年六年级毕业生入学情况,列出未入学名册,与毕业学校了共同完成追踪工作,未入学的要依法做好劝返入学工作。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上学年六年级毕业生入学情况登记表于915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附件12)。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各校要采取依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等措施,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困难,确保无辍学现象发生。各校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学生辍学情况,并与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共同做好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3、开展进村(社区)入户走访。各中心学校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社区)进行排查走访,分别对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排查,确保辖区内无辍学现象。各乡镇教育扶贫专干要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逐个核查,确保无失学辍学现象。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表(附件3)于915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4、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安排责任心强有爱心的教师负责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特教学校要积极提升办学条件,发挥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主阵地作用。各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能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中心学校负责对本辖区 义务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进行逐个排查(表格已在电子政务平台下发),排查结果在92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需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名单要及时报送给基教股和特教学校,由特教学校负责安排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要落实专门教师,按时按期开展,并做好一生一档工作。

5、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创设能够引导不同层面的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改进教育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长处,因材施教。教师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多关心、帮助、鼓励后进生、辍返生、易辍生等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因厌学而辍学的现象。

6、落实资助制度。认真落实贫困(残疾)学生帮扶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开展一帮一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辍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残疾)学生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学生全部入学。

7、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对班主任绩效考核、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责任未落实的学校和个人,县教育局将严格追究,严肃处理。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