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审批(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2.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2)企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相关证明文件(县行政主管部门批文及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工程项目平面图)
3.申请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4.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5.受理机构
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流程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