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申请指南

2024-02-27 16:24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依据
农业部和财政部公布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 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补贴标准


平均测算标准为禽
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申请程序
养殖场户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 0564-3900179
受理单位 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0564-390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