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强制扑杀申请指南
政策依据 | 农业部和财政部公布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资金实施方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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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 |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 |||||
补贴范围 | 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 ||||||
补贴标准 |
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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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 养殖场户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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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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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64-3900179 | ||||||
受理单位 | 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 ||||||
办理时限 |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 ||||||
联系方式 | 0564-3900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