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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2024-03-03 13:28来源:霍山县卫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幼秘【2015432)  2.《关于印发《霍山县妇幼健康扶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卫计秘(2017101号)

二、服务对象35-64岁农村妇女

三、服务机构信息

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19

诸佛庵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街道

磨子潭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街道

大化坪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大化坪镇街道

漫水河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漫水河镇街道

与儿街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街道

衡山镇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街道

下符桥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下符桥镇街道

佛子岭中心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街道

落儿岭卫生院,地址,霍山县落儿岭镇街道

单龙寺卫生院,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街道

黑石渡卫生院,地址,霍山县黑石渡镇街道

但家庙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但家庙镇街道

太阳乡卫生院,地址,霍山县太阳乡街道

太平畈卫生院,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街道

东西溪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东西溪乡街道

上土市卫生院,地址,霍山县上土市镇街道

四、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宫颈癌初筛:

1、宫颈细胞学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2.阴道镜检查: 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

4.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随访人员要对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进行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对HPV检测结果阳性者,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巴氏分级报告结果为IIB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主要包括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六、服务流程:

1.人群选择:各乡镇对辖区内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登记造册,组织目标对象到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两癌”筛查。

2.检查流程

2.1宫颈癌筛查流程:乡镇卫生院妇保医生负责对目标对象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取材、漂洗、收集标本,并在一周内将标本送至县妇幼保健院检验中心。根据检验公司的TBS描述性报告,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可疑或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同时将乡镇所有宫颈癌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至卫计办,由卫计办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确定时间后由卫计办组织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进行阴道镜检查,对于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者阳性者同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医生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为其发放反馈卡,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一步治疗。

2.2乳腺癌筛查流程:乡镇卫生院外科医生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的大小和硬度,特别应该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症状和体征。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后,由B超医师给全部受检妇女进行彩超检查,彩超医师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乡镇卫生院负责填写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通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将乡镇所有乳腺筛查可疑或阳性人员名单上报至卫计办,由卫计办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确定时间后由卫计办组织名单上的人员(携带个案登记表)到县妇幼保健院乳腺保健中心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检查医生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同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乡镇卫生院及受检对象,并督促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治疗。

3.各乡镇卫生院每月负责将可疑或确诊患者个案登记表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4.对于不能开展“两癌”筛查的乡镇卫生院:一是组织目标对象到县妇幼保健院集中筛查;二是由县妇幼保健院派遣专家到乡镇筛查。

七、服务要求

1.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对“两癌具有较强的诊断治疗能力。

2.对定点检查机构转诊的可疑病例建立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的诊断和治疗,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

3.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4.质量控制: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项目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与检验公司核实数据、拨付款项、落实项目质控制度。

5.督导评估:县卫健委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服务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公众号、微视频、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目标对象主动参检。

3、规范项目实施。筛查单位要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九、投诉举报电话: 0564-39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