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民办学校2022年初中一年级入学招生简章

2022-07-15 09:37来源:霍山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招生计划:霍山县教育局下达霍山文峰学校招生计划560人。

2)报名时间与办法。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故霍山文峰学校仅招收具有霍山户籍或小学在霍山毕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志愿上霍山文峰学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家长的陪同下,于725日前持户口本、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到霍山文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登记编号、签订诚信承诺书。登记时间截止7251730分。

3)电脑摇号录取时间与办法

2022729日上午9:30在霍山文峰学校报告厅进行现场公开电脑摇号。由县纪委、县教育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公证处人员,学生家长代表,霍山文峰学校负责人等出席。结果一经产生、确认,录取号码当即在霍山文峰学校校园醒目处及学校网站公布,同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随后录取号码及对应的学生姓名等信息报送县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籍审批主要依据。

4)报到时间与要求

被录取的新生须于730-31日到霍山文峰学校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办理手续时,县教育局将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私下转让、冒名顶替者,一律不予办理。未按时缴费者取消入学资格。

5)相关要求和说明

①家长在带孩子报名和报到时须提供真实材料,若出现报到与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入学资格;

②严禁家长私自转让入学资格,进班学生与摇中号、缴费及参加分班测试人必须一致,否则,将清退冒名顶替进班学生,相应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二)严格政策,阳光招生

各义务阶段学校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文件精神,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让家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招生学校要加大对报名材料认证初审的力度,采取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确定录取资质,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划片范围,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否则,不予建学籍。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三)加强控辍保学,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按照国家教育年报要求和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务必在新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规范完成所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建立学籍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学生建籍、义保经费(含免费教科书费用)等问题,后果由学校自负。

(四)提高保障水平,满足寄宿需求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乡镇初中的寄宿条件,满足学生的寄宿需求。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需要寄宿的学生。

(五)严肃纪律,强化履职问责

各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随意扩大招生规模,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严禁乱收费。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义务教育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64-5229926(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