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政策)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第九批(2021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的通知
财建〔2021〕140号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第九批(2021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
项目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713号)和《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六水生态办〔20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县(区)第九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补助项目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指标单号0107号,列“2110302——水体”预算科目。
请相关县(区)、市直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六水生态办〔2019〕2号)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及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于4月30日前将各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六安市第九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指
标拨付表
2. 六安市第九批(2021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
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六安市第九批(2021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
补偿资金项目资金明细表(分县区)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生
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周笑冬;联系电话:13335641328)
六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