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政策】回复反映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的问题
群众诉求:自己2021年购买房屋,2022年9月30日开发商本应交房,但因为疫情推迟一个月,认为霍山县现在无疫情,为何会影响交房?现咨询主管部门是否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推迟交房?
回复:根据六安市住建局《关于合理顺延商品房交付时间的通知》(六建房函(2022)607号),2022年4月以来,由于新冠疫情,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导致工期延误,此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商品房交付期限可依法依约相应顺延。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交付的商品房,可在原购房合同交付日期的基础上给予适当顺延,霍山县顺延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