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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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则
第1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富县、旅游兴县、人才强县、开放活县、文明育县”六县战略,奋力打造“三区三地”,推动霍山更高质量绿色发展,争当大别山区现代化建设排头兵。
第2条 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在资源环境禀赋和生态安全约束下,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生态网络,严格保护耕地。
(2)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着力破,解各类“城市病”,保障安全性、提供便利性、增加健康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尊重规律、坚守底线。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尊重地区差异,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三条控制线。
(4)城乡统筹、优化布局。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管控要求,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推进霍山融入合肥都市圈发展,加强生态共保、环境共治、产业共兴、设施共享。
(5)因地制宜,品质提升。根据城市角色、城市能级、所处发展阶段等,综合确定规划导向和规划策略。结合地方历史文化特色、自然人文特点、城乡居民点现状等实际条件,根据“双评价”结果,合理确定不同类型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任务、引导与约束要求,制定完善管控规则。
(6)技术创新、高效治理。强化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规划方案的辅助支撑作用,建立覆盖全域、涵盖各类空间资源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监测评估和预警制度,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现代化水平。
第3条 规划范围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县域即霍山县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2044平方千米。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第5条 规划依据
1、政策文件及规程规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2019]87号
(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19年1月
(4)《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1月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19年3月
(6)《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 自然资源部2019年5月
(7)《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2019年6月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6月
(9)《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19年7月
(10)《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自然资源部2019年7月
(11)《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 2020年1月
(1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月
2、法律法规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修订版)
(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修订版)
(19)《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修订版)
(20)《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
(21)《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
3、上位规划与相关规划
(22)《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3)《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4)《安徽县城镇体系规划》
(25)《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26)《霍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27)《安徽省霍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28)《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基础分析与评价
第一节 现状概况
第6条 基本概况
1、西部门户,革命老区
霍山县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西部大别山腹地,县域面积2044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4个村(社区)。
霍山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县,是皖西革命的老根据地,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红军的故乡,将军的摇篮,是安徽省红色区域中心。
霍山县区位条件较好,处于合肥都市圈内,是长三角城镇群一体化发展的西部门户之一,是合肥都市圈与武汉都市圈之间的重要节点。
霍山交通便捷,距合肥新桥机场1小时车程,距离六安高铁站半小时车程,2020年九月份开工建设的六安景高铁霍山站设在县城东部。境内现有济广高速,规划宣商、金安两条高速公路,同时合武二通道也已列入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与105国道、霍英公路、318省道、209省道、大别山旅游快速通道共同构成霍山全域公路网骨架。
2、气候宜人,山区城市
霍山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主要气候特征是:季风气候明显,雨量充沛,冷热适中;区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大;光、热、水等气候资源丰富。年平均降水量为1366毫米,年均气温在15.3℃。四季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
霍山县总体为山地地貌,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依次可分为中山、低山和丘陵畈区,并间有一些小型的河谷盆地。中山区占44%,低山区占35%,丘陵畈区占21%。
3、生态宜居,旅游强县
根据全省重点旅游资源普查,霍山县有2839个重要旅游资源,位列六安市第二,旅游资源储量丰富。霍山县2019年被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霍山还获评全省旅游强县、全省十大全域旅游目的地等称号。
霍山县位于大别山国家生态功能区的核心区域,是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于世卫组织标准40-60倍,大气环境质量超国家一级标准,被誉为“天然大氧吧”、“华北的绿肺”。
4、物产富饶,人文荟萃
霍山自然资源丰富,素有“金山药岭名茶地、竹海桑园水电乡”之称。有药园5万亩,为全国中医中药试点县;茶园13万亩,霍山黄芽与黄山、黄梅戏并称“安徽三黄”;竹园45万亩,为江北毛竹第一大县,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竹子之乡”称号;桑园5万亩,是全省十大蚕桑基地县之一;水能资源蕴藏量22万千瓦,是全国农村电气化县,建有佛子岭、磨子潭、白莲崖三座大型水库和73座小水电站。
霍山是文化大县,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多达17项,其中: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7条 现状分析
1、国土空间现状基础:现状格局呈现“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空间格局。
霍山县行政辖区面积204404.47公顷。农林用地面积18939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66%,其中耕地面积为21144.91公顷,占比10.34%,园地9750.27公顷,占比4.77%,林地151358.64公顷,占比74.05%;建设用地面积10515.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4%,其中城乡建设用地8668.07公顷,占比4.24%;自然保护与保留地4496.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0%,其中水域3347.58公顷,占比1.64%,其他草地507.99公顷,占比0.25%。
2、自然本底条件:拥有优质的山水资源
山体资源:生态本底好,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森林覆盖率高达76%以上,物种多达6500余种,稀有动植物数百种。霍山拥有4A级景区4家、国家地质公园分园区3家。国家园林县城、是中国县域智慧城市百强县,还有中国摄影家基地。全县有海拔千米以上高山31座,海拔1777米的大别山主峰白马尖雄踞境内,汉武帝敕封的南岳山钟灵毓秀。
主要山体旅游资源:牛鼻岩、观音山、通光山、狮山睡美人、仙人冲、南岳山、卧大佛、六万寨、挂龙尖、西石笋、杨三寨、殷氏寨、四望山、铜锣寨、白马尖等。
水资源:霍山河流分属淮河流域的淠河水系,以及长江流域的杭埠河水系。县域内现有大型水库3座(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总库容12.77亿方,占六安市大型水库库容的18%。
3、粮食生产安全:三调耕地面积高于规划目标,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已经达标。
耕地:三调耕地保有量为19414公顷,土规规划末期目标为22280公顷,达到土规目标值87.14%。二调面积23113公顷(34.67万亩),三调面积19414公顷(29.12万亩),三调相对于二调减少了3699公顷(5.55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霍山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18780公顷,实际划定面积18814.56公顷(毛面积为22510.41公顷),土规到2020年目标值为18780公顷,比规划目标多34.56公顷。
4、人口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六普后呈增长趋势。
户籍总人口基本保持稳定,城镇户籍人口不断增加,户籍城镇化率逐步提升,县域常住人口由五普至六普的减少趋势转变为六普之后的增加趋势。
依据2019年霍山县统计公报,县域户籍总人口为36.25万人,农村户籍人口27.8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3.23%;自2010年开始,农村户籍人口年均减少0.36万人,且2014年以后开始加速。
2019年,县域常住总人口为33.2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推算为70.63%;自2010年开始,农村常住人口五普至六普年均减少1.17万人;六普至今年均减少0.3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减少趋势放缓。
5、经济产业发展:人均经济水平高,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变阶段。
霍山县2019年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51位,地区总值处于下游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8%,位于全省第37位,处于中下游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44万元/人,位居全省第22位,处于全省中上游水平。霍山县三次产业结构为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县域经济总体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整体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发展阶段;农业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初步构成了“2+N”的总体框架;工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食品酿造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培育了迎驾集团、应流集团为代表的龙头企业;近年来旅游业经历快速增长,进入“提质增效”关键时期。
6、城乡空间:全域开发强度不高,单中心格局凸显
2019年,霍山县建设用地约为105.15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5.1%,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县城及其周边区域。三调城乡建设用地为86.68k㎡,土规到2020年规划目标值为95.87k㎡,未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霍山县县城城镇建设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为72.84%,乡镇城镇建设用地占比为27.16%。
城镇空间结构:县域村镇体系空间已形成“一心七点、两横两纵、三群三圈”的城镇空间结构。从整个县域发展而言,中心城镇的极化作用非常明显,区域中心地位强大,单中心格局较为突出,南部缺乏服务核心,需要提升城镇等级与服务能力。
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第8条 资源环境承载规模评价
(一)耕地承载规模
1)水资源约束下耕地承载规模
霍山县农田灌溉用水1.45亿m3,农田综合灌溉定额212.5m3/公顷。农业可用水量与农业综合灌溉定额的比值作为水资源约束下的耕地承载规模,为454.90平方公里,高于现状耕地承载规模193.93平方公里(三调耕地),这反映霍山县的水资源对于耕地种植不构成约束。
2)土地资源约束下耕地承载规模
扣除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种植业生产不适宜区,以外的区域作为空间约束下耕地的最大承载规模。总体来看,霍山县耕地承载规模面积达441.31平方公里,主要受地形条件约束。
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耕地规模,以土地资源约束更为趋紧,按照短板原理,取两种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作为耕地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因此,霍山县耕地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为441.31平方公里。
(二)牲畜承载规模
通过测算农区养殖粪肥养分需求量和供给量,确定农区合理载畜量(以猪当量计)。依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1头猪为1个猪当量,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为7.0kg。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霍山县作物按小麦、水稻、大豆计算,每100kg小麦、水稻和大豆需氮量分别为3kg、2.2kg和7.2kg,计算得到单位面积作物养分需求量为471.9kg/公顷(小麦、水稻、大豆需氮量),载畜规模=作物总面积*单位面积养分需求量/养分供给量,测算霍山县合理的牲畜承载规模为134.72万头。
(三)渔业承载规模
渔业承载规模分为池塘养殖、湖泊养殖、水库养殖和河沟养殖,池塘养殖、湖泊养殖、水库养殖在控制养殖尾水排放、水质污染以及保证鱼、虾、贝、藻、参正常生长、繁殖和水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年单位最大鱼产力为16.5公斤/亩;河沟养殖在保证资源可再生能力的持续渔获量的前提下,年单位最大鱼产力为577公斤/亩。霍山县渔业承载规模为天然河沟养殖与池塘养殖规模之和,承载规模为36388750.37公斤,即3.64万吨。
(四)城镇建设承载规模
1)水资源约束下城镇建设承载规模
根据2019年霍山县水资源公报,以用水总量1.68亿m3为控制,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和生活用水合理占比的不同情景进行测算,生活和工业用水占比提升至0.5,城镇用水量为13.175亿m3、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参考115m2计算,可承载城镇人口规模64.62万人,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43.08平方公里。因此,水资源对霍山县城镇建设不构成约束。
2)土地资源约束下城镇建设承载规模
主要受地形条件约束,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城镇建设不适宜区以外区域的规模作为霍山县空间约束下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总体来看,霍山县城镇建设承载规模面积达541.17公顷,占行政区总面积的26.48 %。
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城镇建设承载规模,以土地资源约束更为趋紧,按照短板原理,取两种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作为城镇建设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因此,霍山县城镇建设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为541.17平方公里。
第9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霍山县整体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强,脆弱地区较少。生态保护重要区域集中在县域西南地区。其中,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1306.40平方公里,占霍山县总面积的63.92%,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大化坪镇、磨子潭镇和单龙寺镇;生态保护重要区365.82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7.90%,主要分布在黑石渡镇、但家庙镇和诸佛庵镇;一般区371.53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8.18%。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重要区覆盖了全县重要的水域、湿地、森林公园、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保障了生态系统的完整及贯通性。
表1-2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汇总表
行政区 |
极重要 |
重要 |
||
面积(平方公里) |
比重(%) |
面积(平方公里) |
比重(%) |
|
大化坪镇 |
201.22 |
15.4 |
19.4 |
5.3 |
单龙寺镇 |
117.55 |
9 |
9.56 |
2.61 |
但家庙镇 |
0.36 |
0.03 |
40.7 |
11.12 |
东西溪乡 |
70.78 |
5.42 |
2.97 |
0.81 |
佛子岭镇 |
96.51 |
7.39 |
10.49 |
2.87 |
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
0 |
0 |
6.28 |
1.72 |
黑石渡镇 |
26.66 |
2.04 |
61.25 |
16.74 |
衡山镇 |
35.37 |
2.71 |
18.97 |
5.19 |
经济开发区 |
3.23 |
0.25 |
16.06 |
4.39 |
落儿岭镇 |
48.01 |
3.68 |
4.65 |
1.27 |
漫水河镇 |
116.78 |
8.94 |
14.01 |
3.83 |
磨子潭镇 |
184.51 |
14.12 |
17.78 |
4.86 |
上土市镇 |
72.58 |
5.56 |
15.83 |
4.33 |
太平畈乡 |
63.96 |
4.9 |
8.19 |
2.24 |
太阳乡 |
89.26 |
6.83 |
6.69 |
1.83 |
下符桥镇 |
0.86 |
0.07 |
27.8 |
7.6 |
与儿街镇 |
73.97 |
5.66 |
30.87 |
8.44 |
诸佛庵镇 |
104.78 |
8.02 |
54.31 |
14.85 |
总计 |
1306.4 |
100 |
365.82 |
100 |
土地资源评价:霍山县农业生产适宜性土地资源分级,高和较高等级,受地形因素影响明显,主要分布在大别山一带。其他区域分布较均匀,均为低或较低等级。
水资源评价:按照≥1200mm、800~1200mm、400~800mm、200~400mm、<200mm划分为好(很湿润)、较好(湿润)、一般(半湿润)、较差(半干旱)、差(干旱)5个等级。从分级结果来看,霍山全县年降水量≥1200mm,分级结果为好。
气候评价:通过≥0活动积温等指标反映区域光热条件。基于区域内及邻近地区气象站点长时间序列气温观测资料,统计各气象台站≥0℃活动积温,进行空间插值,并结合海拔校正后(以海拔高度每上升100m气温降低0.6℃的温度递减率为依据)得到活动积温图层,按≥7600°、5800~7600°、4000~5800°、1500~4000°、<1500°划分为好(一年三熟有余)、较好(一年三熟)、一般(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较差(一年一熟)、差(一年一熟不足)5级。从评价结果图来看,霍山县农业生产适宜性气候评价等级大部分为较好及一般。
灾害评价:采用区域综合方法、最大因子方法、专家评分法等确定综合气象灾害风险,将气象灾害风险划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和高5级。从评价结果看,霍山县气象灾害发生概率高和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黑石渡镇、诸佛庵镇、大化坪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等镇,发生概率较低和低主要集中在家庙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以及与儿街镇。
生态评价:土壤盐渍化敏感性评价方法参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试行),将最终的土壤盐渍化敏感性值分为4级,包括高度(>7.0)、中度(5.0-7.0)、轻度(3.0-5.0)、不敏感(<3.0)。霍山县全县土壤盐渍化敏感性为低。
综合评价结果:
霍山县的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光热条件能满足一年两熟或者两年三熟,气象灾害危险程度低,土地盐渍化敏感性较低。全县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为20.33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0.99%。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较大的有但家庙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与儿街镇,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和地形契合度较高。农业不适宜区主要为坡度大于25度及部分土壤肥力不够地区。
表:霍山县农业生产适宜性汇总表
行政区 |
不适宜 |
一般适宜 |
适宜 |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
大化坪镇 |
241.69 |
15.05 |
2.68 |
0.64 |
0 |
0 |
单龙寺镇 |
125.37 |
7.81 |
12.1 |
2.9 |
0.25 |
1.23 |
但家庙镇 |
0.77 |
0.05 |
65.08 |
15.61 |
3.21 |
15.77 |
东西溪乡 |
76.29 |
4.75 |
8.32 |
2 |
0.01 |
0.07 |
佛子岭镇 |
107.7 |
6.71 |
9.18 |
2.2 |
0.09 |
0.46 |
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
3.17 |
0.2 |
6.18 |
1.48 |
0 |
0 |
黑石渡镇 |
66.79 |
4.16 |
44.67 |
10.72 |
0.85 |
4.2 |
衡山镇 |
39.32 |
2.45 |
48.71 |
11.68 |
0.22 |
1.07 |
经济开发区 |
5.89 |
0.37 |
40.23 |
9.65 |
2.88 |
14.14 |
落儿岭镇 |
55.87 |
3.48 |
4.69 |
1.12 |
0 |
0 |
漫水河镇 |
152.52 |
9.5 |
1.69 |
0.41 |
0 |
0 |
磨子潭镇 |
212.33 |
13.22 |
3.52 |
0.84 |
0 |
0 |
上土市镇 |
99.77 |
6.21 |
3.2 |
0.77 |
0 |
0 |
太平畈乡 |
72.68 |
4.53 |
12.1 |
2.9 |
0 |
0 |
太阳乡 |
102.45 |
6.38 |
2.62 |
0.63 |
0 |
0 |
下符桥镇 |
5.47 |
0.34 |
53.07 |
12.73 |
7.42 |
36.49 |
与儿街镇 |
76.56 |
4.77 |
73.67 |
17.67 |
5.4 |
26.55 |
诸佛庵镇 |
161.5 |
10.05 |
25.18 |
6.04 |
0 |
0.01 |
总计 |
1606.15 |
100 |
416.9 |
100 |
20.33 |
100 |
三、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土地资源评价:按≤3°、3~8°、8~15°、15~25°、>25°生成坡度分级图,霍山县城镇建设适宜性土地资源评价大部分为不适宜区,仅有北部少量区域都较为适宜。
水资源评价: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模数按≥25万m3/km2、13~25万m3/km2、8~13万m3/km2、3~8万m3/km2、<3万m3/km2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级。霍山县城镇建设适宜性水资源评价中,一般、较差、差等级占大多数,为黑石渡镇、诸佛庵镇、大化坪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等镇。好和较好等级占少数,为但家庙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以及与儿街镇。
气候评价:总体来看,霍山县气候舒适度等级较高。霍山县舒适度等级主要集中在5~6级,舒适度等级5级主要分布在望但家庙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以及与儿街镇。6级主要分布在黑石渡镇、诸佛庵镇、大化坪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等镇等大别山区。
环境评价:霍山县大气环境容量较高等级主要集中在黑石渡镇、诸佛庵镇、大化坪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等大别山地区,较低等级集中在但家庙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以、与儿街镇等北部平原区。
灾害评价:根据霍山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专项,霍山地质灾害易发性高等级部分主要集中在大别山区,中低等级部分主要位于北北部平原区。
区位优势度评价:受到地形影像,形成了以县中心城区“单核”局面,县城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县域各乡镇交通通达性较差。
综合评价结果:
霍山县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369.10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18.06%,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的平原地区,集中于但家庙镇、衡山镇、经济开发区、下符桥镇以及与儿街镇,大别山区的山间平地也有少量分布。一般适宜区面积368.25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18.02%,主要分布在黑石渡镇、诸佛庵镇;不适宜区面积1306.40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63.92%,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区的大化坪镇、磨子潭镇、漫水河镇等镇,主要受地形条件的制约。
表:霍山县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表
行政区 |
不适宜 |
一般适宜 |
适宜 |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面积 (平方公里) |
比重(%) |
|
大化坪镇 |
201.22 |
15.4 |
43.15 |
11.72 |
0.04 |
0.01 |
单龙寺镇 |
117.55 |
9 |
15.47 |
4.2 |
4.72 |
1.28 |
但家庙镇 |
0.36 |
0.03 |
0.5 |
0.14 |
68.2 |
18.48 |
东西溪乡 |
70.78 |
5.42 |
11.28 |
3.06 |
2.58 |
0.7 |
佛子岭镇 |
96.51 |
7.39 |
13.1 |
3.56 |
7.37 |
2 |
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
0 |
0 |
3.17 |
0.86 |
6.18 |
1.68 |
黑石渡镇 |
26.66 |
2.04 |
53.68 |
14.58 |
32 |
8.67 |
衡山镇 |
35.37 |
2.71 |
3.85 |
1.05 |
49.03 |
13.28 |
经济开发区 |
3.23 |
0.25 |
2.75 |
0.75 |
43.02 |
11.66 |
落儿岭镇 |
48.01 |
3.68 |
12.55 |
3.41 |
0 |
0 |
漫水河镇 |
116.78 |
8.94 |
37.45 |
10.17 |
0.01 |
0 |
磨子潭镇 |
184.51 |
14.12 |
31.18 |
8.47 |
0.21 |
0.06 |
上土市镇 |
72.58 |
5.56 |
27.88 |
7.57 |
2.55 |
0.69 |
太平畈乡 |
63.96 |
4.9 |
8.59 |
2.33 |
12.26 |
3.32 |
太阳乡 |
89.26 |
6.83 |
15.62 |
4.24 |
0.22 |
0.06 |
下符桥镇 |
0.86 |
0.07 |
4.59 |
1.25 |
60.52 |
16.4 |
与儿街镇 |
73.97 |
5.66 |
3.27 |
0.89 |
78.4 |
21.24 |
诸佛庵镇 |
104.78 |
8.02 |
80.14 |
21.76 |
1.79 |
0.49 |
总计 |
1306.4 |
100 |
368.25 |
100 |
369.1 |
100 |
第三节 现行规划评估
第10条 区域地位评估:六安市域次中心
2018年霍山县经济总量位居全市第五位,按照常住人口测算,霍山县人均GDP达5.42万/人,位居全市第一位,根据2015年六安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霍山常住人口位居全市第六位,城镇化率位居全市第一位。
实施结论:霍山县地区生产总值虽较低,常住人口数量较少,人均GDP位于全市较高水平,与六安市域次中心目标的经济水平相匹配。
第11条 工业产业评估:工业优势凸显,皖西工业重镇
经济总量增长动力波动较大。2010-2018年霍山县三次产业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率呈现波动变化趋势。2010-201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较为缓慢且占比较低,第二产业增加值保持在50%以上,但近年来年来呈现出下降趋势,第三产业增加值逐年上升并有力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近年随着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深入推进,第三产业增加值贡献率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018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贡献率高达36.89%,同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贡献率为8.86%并呈现一定下降趋势,第二产业增加值贡献率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18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贡献率达54.21%。
实施结论:经济仍以制造业驱动为主,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第12条 旅游产业发展评估:以工贸、旅游主导的山水宜居城市
2010-2018年霍山县旅游业总收入和旅游总人次整体保持高速稳步增长态势,2019年全年接待游客78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45亿元,分别增长2.76%和10%。
2009年以来,霍山县佛子岭风景区、大别山主峰景区分别获批为国家4A级景区,推动了霍山县旅游业快速发展。
全县现有4个4A级景区(佛子岭景区、铜锣寨、南岳山景区、大别山主峰景区)、三个3A级景区(铜锣寨、龙井峡、别山湖),目前正积极将大别山主峰佛子岭旅游区申报为国家5A级景区。
实施结论:旅游业经历快速增长后,逐渐转入“提质优化”的发展关键期,存在以下问题:
1)旅游业整体保持强劲稳步增长态势,但近年旅游业总人次和总收入增速开始下滑,旅游业发展进入“提质优化”的发展关键期。
2)旅游资源总体开发利用不足。全县已开发景区景点集中分布于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县城周边,其他乡镇旅游资源开发不足。
3)大别山主峰景区龙头资源对整体旅游业带动不足,由于霍山县山区较多且对外交通不便,导致旅游业发展质量仍较为不足。
4)拳头旅游产品仍较为缺乏。
第13条 宜居环境评估:人居环境优良、社会和谐安定的新霍山
1)公共服务日趋健全,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城市功能逐渐完善,投资14.8亿元实施市政重点工程54公项,客运中心建成投用,体育中心加快建设,花园北路、淠河东路、外环路等改造完成,“五馆”周边配套、西迎驾大道供水管网建设和嘉利星城片区雨污管网改造等基本完工。扎实开展“双城同创”,市容市貌持续优化,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接受国家评估,成功入选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3)乡村面貌持续改善,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高效运行,完成自然村庄整治2920个,新建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8个,改造卫生厕所3000户。扎实推进23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新增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重点示范村2个。佛子岭镇获评中国美丽乡镇,诸佛庵镇成为省文明村镇,上土市温泉小镇、太平畈石斛小镇入选省首批健康小镇,大化坪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验收。
4)人居环境优良,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工业企业污染物屋顶达标排放率达100%,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山水特色得到充分彰显。
实施结论:公共服务日趋健全,城市功能逐渐完善,乡村面貌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优良,初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第四节 国土空间现状问题与风险识别
第14条 现状问题
1、生态保护面积大,保护比例高,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人类活动冲突较多
霍山县有63.9%地区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其面积为1306.40km²,对比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31.60平方公里(2.4%)的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合,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区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内存在较多的人类活动,比如城镇建设、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等。
2、优质耕地广泛分布,与重点发展区域交叉重叠;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情况,需要补划耕地
霍山县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8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区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较快、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区域。
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霍山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已经达标(土规到2020年目标值为187.8平方公里),但是划定范围内现状用地有4758.96公顷为非耕地,约占25.3%,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情况,需要补划4758.96公顷耕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3、国土开发承载能力呈现空间分布不均衡、地区差异大的特点
霍山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国土开发承载空间分散。受地形地势影响,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县城。霍山县域行政区域总面积约为2044平方公里,2019年,霍山县建设用地约为105.15平方公里,约占土地总面积的5.1%,城镇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县城及其周边区域。霍山县县城城镇建设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为72.84%,小城镇城镇建设用地占比为27.16%,县城建设比重在六安市排名仅次于金寨县,位列第二,可见其县城吸引力较强。
4、旅游资源储量丰富,但优良级资源相对偏少;旅游资源整合不足,缺乏高级度假品牌和产品
旅游资源总体开发利用不足。全县已开发景区景点集中分布于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县城周边,其他乡镇旅游资源开发不足。
大别山主峰景区龙头资源对整体旅游业带动不足。2009年以来,霍山县佛子岭风景区、大别山主峰景区分别获批为国家4A级景区,推动了霍山县旅游业快速发展。然而,由于霍山县山区较多且对外交通不便,导致旅游业发展质量仍较为不足。
拳头旅游产品仍较为缺乏。全县现有4个4A级景区(佛子岭景区、铜锣寨、南岳山景区、大别山主峰景区)、三个3A级景区(铜锣寨、龙井峡、别山湖),目前正积极将大别山主峰佛子岭旅游区申报为国家5A级景区。全县核心旅游产品仍较为缺乏。
5、地区生产总值较低,增速不高
霍山县现状经济产业存在经济总量较小,农业附加产值低,高新技术产业不强,特色旅游品牌号召力不强等问题。
工业方面,科创能力弱,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缺乏,导致科研和成果转化能力较弱;招工难,一方面常住人口较少,缺乏劳动力,另一方面霍山缺乏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熟练技术工人不足。
农业方面,农产品的附加值低,主要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农特产品再加工率低;品牌小,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低,市场占有量小;人才少,农村人力资源短缺,不仅管理人才、经营人才、技术人才缺乏,种田能手和青壮年劳动力同样不足。
旅游业方面,旅游项目空间分布、产业形态松散,要素联动不足;代表全域旅游象征的龙头项目缺失;并且霍山县与周边区县旅游资源同质,竞争激烈。
第15条 风险识别
局部地区地质灾害、水土流失、洪涝灾害风险较高,局部区域存在生态破坏现象,尚待修复。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霍山整体地质一般,大部分地质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区。中心城区、黑石渡和佛子岭部分地区、上土市镇大部分、下符桥、但家庙、与儿街镇和太平畈乡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一般区,霍山县中部大部分地区处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较高区。
2.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价
霍山境内山脉绵延,暴雨多发期及异常的强降雨时期,会造成河水陡涨,山洪暴发,造成部分乡镇出现严重洪涝灾害,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霍山县大部分地区处于洪涝灾害危险性较高区。
第二章 落实功能定位,明确发展目标与战略路径
第一节 功能定位
第16条 战略机遇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安徽省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
《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提出“推进皖江城市带、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湖北荆州、赣南、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
《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支持中心城市近郊县、产业强县、资源富集县发挥比较优势, 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壮大主导产业。”
霍山县受《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三大国家战略政策叠加辐射,并位于武汉都市圈与合肥都市圈双重影响区域,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第17条 主体功能区定位
霍山为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属国家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该区域是淮河中游和长江下游的重要水源补给区,土壤侵蚀敏感性程度高,山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水土流失严重,是全国重要的水土保持型和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是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
第18条 战略定位
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样板区。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引领,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高效统一,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样板区。
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强化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能力建设,引导铸造业向核电装备、能源、航空、航天、船舶、海洋工程等领域拓展。加快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的升级改造,重点发展纳米磁性、金属浆料等新材料,打造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
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新居地。依托良好的生态和山水资源,加快健康霍山建设,引导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与旅游体验深度融合。持续推进重点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与食品加工制造业融合,打造合肥都市圈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基地、长三角地区康养新居地。
第二节 目标和指标
第19条 总目标
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全县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面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样板;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取得新进展,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第20条 发展目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保护、发展、管控的统一。优化山水林田城的县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的底线管控;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霍山开放、协调、安全、和谐、高效、宜居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空间。
第21条 构建霍山特色规划指标体系
1、空间利用效率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规划2035年全县常住人口达到25.5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4.07%左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高于**%、道路网密度达到**千米/平方千米。
2、资源环境约束
贯彻节约优先、集约利用理念,完善各类自然资源总量约束管控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准入门槛。规划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平方公里、用水总量不超过**亿立方米/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平方公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3、产业发展支撑
到2035年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全域旅游入境人数**万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万元/公顷、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公顷/万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不超过0.55吨标准煤。
4、城乡品质提升
力争2035年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乡污水处理率**%。
5、国土整治修复
重点解决耕地质量、水土流失、岸线治理等突出问题,规划2035年新增国土生态修复面积**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公顷。
表3-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40个)
类别 |
具体指标 |
2020年现状指标数值 |
2035年规划指标数值 |
指标层级 |
指标属性 |
|
空间利用效率 |
1 |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
28.62 |
25.55 |
县域 |
预期性 |
2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9.30 |
84.07 |
县域 |
预期性 |
|
3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县域 |
约束性 |
|||
4 |
城乡居民可支配年收入(元) |
县域 |
预期性 |
|||
5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中心城区 |
预期性 |
|||
6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 |
4.4 |
8.0 |
中心城区 |
约束性 |
|
资源环境约束 |
7 |
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公顷) |
101031.6 |
101031.6 |
县域 |
约束性 |
8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18814.56 |
18780.00 |
县域 |
约束性 |
|
9 |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公顷) |
—— |
10547.05 |
县域 |
约束性 |
|
10 |
耕地保有量(km²) |
194.14 |
222.8 |
县域 |
约束性 |
|
11 |
建设用地总面积(km²) |
10579.69 |
县域 |
约束性 |
||
12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km²) |
8831.37 |
县域 |
约束性 |
||
13 |
国土开发强度(%) |
县域 |
约束性 |
|||
14 |
河湖水面率(%) |
县域 |
约束性 |
|||
15 |
林地保有量((km²) |
1513.59 |
1454.54 |
县域 |
约束性 |
|
16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1.68 |
1.78 |
县域 |
约束性 |
|
17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县域 |
约束性 |
|||
产业发展支撑 |
18 |
大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县域 |
预期性 |
||
19 |
全域旅游入境人数(万人) |
县域 |
预期性 |
|||
20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
县域 |
预期性 |
|||
21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县域 |
预期性 |
|||
22 |
电商产业直接或间接从业人员(万人) |
县域 |
预期性 |
|||
23 |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万元/公顷) |
中心城区 |
预期性 |
|||
2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地耗(公顷/万元) |
中心城区 |
约束性 |
|||
2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中心城区 |
预期性 |
|||
26 |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产出效率(万元/亩) |
中心城区 |
预期性 |
|||
城乡品质提升 |
27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中心城区 |
约束性 |
||
28 |
城乡社区15分钟生活圈覆盖率(%) |
县域 |
约束性 |
|||
29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
中心城区 |
约束性 |
|||
30 |
城镇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平方米/人) |
中心城区 |
约束性 |
|||
31 |
城乡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床/千人) |
5.66 |
县域 |
约束性 |
||
32 |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面积(公顷) |
县域 |
预期性 |
|||
33 |
城市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重(%) |
中心城区 |
预期性 |
|||
34 |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县域 |
约束性 |
|||
35 |
城乡污水处理率(%) |
县域 |
约束性 |
|||
国土整治修复 |
36 |
新增国土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县域 |
预期性 |
||
37 |
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公顷) |
县域 |
预期性 |
|||
38 |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公顷) |
县域 |
预期性 |
|||
39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公顷) |
县域 |
预期性 |
|||
40 |
存量土地供应占比(%) |
县域 |
预期性 |
第22条 合理引导城镇发展规模
统筹考虑霍山县人口现状、发展趋势和目标导向要求,预测2035年全县常住总人口约为25.55万人,城镇化水平在84.07%左右,城镇人口约为21.48万人。
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公顷,到203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公顷。
第三节 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23条 生态立县——山水交融的生态之城
绿色和生态是霍山对接长三角的最大优势,把生态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充分发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品牌效应,挖掘全国养生宜居县、中国天然氧吧县、“中国好水”水源地资源,积极探索生态、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家园舒适的文明发展之路。
第24条 工业富县——前沿智慧的产业之城
按照“重扛工业大旗,重返第一方阵”目标,坚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推动工业富县二次创业的重要抓手,通过重构“新氛围”、打造“新平台”、夯实“新基础”、培育“新增量”、厚植“新优势”,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上市企业,通过“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不断增强工业经济综合实力,让工业成为霍山的强县之本、兴县之策、富县之源。
第25条 旅游兴县——康身养心的康养之城
大力实施“全景霍山、全域旅游”建设,紧紧围绕“打好生态牌、念好山水经”,深度挖掘霍山特色的绿水青山、历史人文和红色底蕴,放大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粘性效应,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放大生态优势、引领经济转型发展的主导产业。加快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全力打造全域旅游发展示范产业带。
第26条 人才强县——包容共享的幸福之城
推进人才发展体制和政策创新,构建符合霍山实际、具有地域特色的人才制度优势,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胸怀“两个大局”的党政人才。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智力支持。
第27条 开放活县——开放协作的创新之城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着力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释放发展活力。按照长三角一体化总体部署,全面参与安徽自贸区、合肥都市圈和合六经济走廊建设,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更高水平协同开放、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中把握机遇,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第28条 文明育县——魅力传承的文化之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全县综合实力的重要抓手,弘扬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全县文化软实力。依托绿色、红色、古色底蕴和特色产业,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充分发挥文化发展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三章 积极融入一圈五区大格局,建设都市圈西部门户
第一节 积极融入一圈五区大格局,打造都市圈西部门户
第29条 积极融入合六经济走廊,共建区域创新发展新廊道
依托合六经济走廊,通过产业发展联动、基础设施互通、金融服务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境联防,加快与合肥、六安等大中城市一体化发展进程。通过错位布局、互补发展,积极参与合肥都市圈产业分工合作,加快发展文体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等服务业项目。
依托山湖大道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发展带 “天然氧吧”和大别山特色资源,重点集聚发展大别山红色文化旅游、淠史杭水利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和茶叶、中药材、林果、皖西白鹅等特色产业,打造享誉中外的大别山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集聚带。
第30条 实施产业协同战略,促进产业平台分工合作
基于本地产业基础,根据合肥产业发展方针,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产业,通过与合肥企业合作或引导合肥企业在霍山设立生产基地,融入合肥都市圈产业集群。
政府搭建平台,推动本地企业在合肥都市圈拓展市场,使本地企业成为合肥智能家电、电子信息及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的原料或零部件供应商,融入合肥都市圈产业链。
鼓励本地优质企业在合肥设立研发机构和市场部门,帮助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扩展企业市场覆盖范围,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效益提升,融入合肥都市圈创新链。
第31条 推动大别山文化旅游区建设,打造休闲度假目的地
发挥大别山山区的独特山水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全域统筹大别山全景文化旅游区。以大别山主峰景区和陡沙河温泉度假区为重点,联动金寨县天堂寨景区、舒城县万佛湖景区和万佛山景区以及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推动山地观光游向红色文化深度体验、山地避暑休闲、康体养生度假、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复合型旅游转变。通过大别山风景道、山湖大道联动万佛湖环湖大道,形成大别山山地旅居大环线,着力打造以山地度假旅居、养生养老旅居、文化休闲旅居、乡村田园旅居、创新创业旅居为特色的国内知名大别山康养旅居目的地。
第32条 大力振兴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打造长三角重要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依托“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四大平台,加强茶叶、毛竹、中药材、水产、蚕桑、畜禽等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笋材两用林竹林抚育及笋用林、高效笋材两用林培育,打造竹荪等毛竹林下经济。依托“中国好水”水源地品牌,发展“有机鱼”特色产业,加快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建立高标准规范化养殖小区,加强霍寿黑猪品种保护和推广,扩大黄牛、山羊、白鹅等食草畜禽养殖规模。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建立以林果、林药、林牧、林禽、林菜、林菌等为主要代表的示范基地。瞄准绿色优质农产品消费新需求,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二节 直通沪苏,协同建设皖西地区门户枢纽
第33条 直连上海-南京-合肥,构建复合的交通体系
规划高铁、高速等重大联系通道,直连上海-南京-合肥,缩短与沪、苏的地理距离、时间距离和心理距离,规划霍山构建复合的交通体系,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高铁方面,加快推动六安景铁路建设,填补霍山县铁路网空白,六安景铁路于六安站北接沪汉蓉铁路,霍山县通过六安景铁路-沪汉蓉铁路通道向东直连合肥-南京-上海,与沪苏地区实现轨道交通上的高效对接。
高速方面,加快推动宣商高速建设,新建霍山县东西向高速通道,规划宣商高速于无为市衔接沪武高速,霍山县通过宣商高速-沪武高速直连合肥-南京-上海,开辟通往沪苏地区的高速新通道。
第34条 构建“十字型”运输通道,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
铁路高质量发展,能起到地方经济发展“加速器”的作用。大力发展霍山铁路运输,规划六安景铁路与东西铁路(南京至武汉二通道),高标准建设霍山站,彻底结束霍山“手无寸铁”历史。南北纵向六安景铁路与东西横向东西铁路在霍山县境内构建“十字型”铁路运输通道,完善霍山县铁路网布局,提升区域内快速通达能力,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规划霍山成为十字交叉的高铁枢纽城市。
第35条 周边区域交通协同,联动发展
加快霍山高铁、高速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周边市县的交通对接,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实现霍山与六安、金寨、舒城、安庆等周边区域的交通协同、联动发展。
霍山-六安:现状联系通道包含济广高速、G105、S244、S240;规划六安景铁路、六霍快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强与六安的交通联系。
霍山-金寨:现状联系通道为S209;规划东西铁路、金寨-安庆高速、宣商高速增强与金寨的快速交通联系。
霍山-舒城:现状联系通道为G346;规划东西铁路、宣商高速增强与舒城的快速交通联系。
霍山-安庆:现状联系通道为济广高速、G105、S209;规划六安景铁路、金寨-安庆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强与安庆的交通联系。
第三节 保护大别山,打造区域生态文化重要涵养地
第36条 区域联动,携手共建长三角区域重要生态屏障
大别山区是安徽省和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霍山县作为皖西山地生态屏障,将和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屏障,组成安徽省“一心两屏四廊多点”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中的“两屏”,重点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把大别山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
第37条 积极加盟“大别山国家公园旅游大环线”国际知名游线
区域合作,资源整合,强化红色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打造“红色圣地、绿色宝地、生态皖西”的品牌.资源同质性强,周围各省市竞争激烈,区域合作效果不明显;西与湖北旅游形象龙头品牌黄冈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相连,共同打造 “大别山水,人文黄冈”的大别山旅游品牌。
加强生态与教育的融合,充分挖掘大别山生态农耕文化特色,提升基地旅游内涵.霍山是旅游资源大县,有淮河流域第一座水电站、建国初期中国自行设计具有当时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连拱坝水库,号称“新中国第一大坝”——佛子岭水库大坝、江北“小黄山”铜锣寨和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海拔1777米)等众多自然景观。其中,佛子岭景区、大别山主峰景区和南岳山景区被评为国家AAAA旅游景区。
第38条 协手共建皖西生态廊道,共同打造区域生态绿心
加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力度,加强源头小流域治理,强化前进水库、佛子岭水库等河湖库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稳定饮用水源地水源供给。强化对水域湿地和低山林带的动物迁徙地监管,保护修复陆生动物迁移和扩散生态廊道、水生动物洄游通道,为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衍提供空间保障。
加强重要林地资源空间保护,提升森林的抚育经营和可持续管理水平,建立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控制与占用征收天然林地,统筹规划公益林地与商品林地,根据区域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当调整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结构和布局,有条件促进商品林转化为公益林。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满足林地多功能发挥,提高森林碳汇功能。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细化空间分类分区管治。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的生态环境空间治理模式,有序推进生态退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工作,有效改善生态空间被挤占的状况,巩固提升生态空间本底质量。
第四章 保障水安全、融合自然,推进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构建水绿融合的生态网络
第39条 构建市域韧性水安全格局
第40条 打造城水相融、两岸共生、人地和谐的碧水之廊道
以淠河水系一级支流及流域内二级支流为重点,建设河流生态廊道,河道两侧划定不低于30米生态廊道,实施河流沿岸生态修复工程,形成保护生态空间的网络化生态廊道体系。
第41条 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构建水绿融合的生态网络
在“三库一河一岭”基础上,结合现状流域水系分布——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打造多条生态廊道,串联两大片区——丘陵岗地区、南部大别山区。将流域内破碎的生态斑块连为一体,全域构建的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
第二节 优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多样林地空间
第42条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
霍山地处大别山国家生态功能区核心区域,淮河一级支流淠河源头,地势呈阶梯状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千米以上高山31座。霍山属北亚热带温湿季风区,植被丰富,物种众多,森林覆盖率达76%,是一个生态系统相对完备、森林植被垂直分布、珍稀物种丰富的天然基因宝库。
整合优化后,霍山县拥有大别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佛子岭森林自然公园、白马尖省级自然保护区。
本次整合优化中,有针对性地将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人口、村庄、集体商品林等区域进行调出,少部分暂时不能调出的将有序逐步退出。理顺了当地自然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霍山县经济发展提供强力生态保障。为自然保护地内生态旅游产业将蓬勃发展,为县域经济转型提供动力支撑。
第43条 林水相依,构建多样林地空间
加强南部山区生态保育工作,推动佛子岭水库和磨子潭水库库区及上游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保护绿水青山,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高环境治理标准,严禁破坏水源、山体的建设行为。加强建设管控和整治腾退,推进泥石流多发区、矿山治理恢复区等重点地区的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北部丘陵岗地,完善生态网络建设,构建系统稳定、物种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绕城、水城交融、林田穿织的优美环境。
第三节 贯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44条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
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本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合理控制用水总量。全县年用水总量现状为1.6亿立方米,到2035年用水总量符合市级管控要求。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坚持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优化用水结构。
第45条 保障水资源安全,保护水岸生态
严格执行对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的保护和管控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进行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进行拆除或者关闭,建设项目未拆除或者关闭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46条 加强雨洪管理,建设海绵城市
(1)保护水生态敏感区。将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纳入城市规划区中的非建设用地(禁建区、限建区)范围,划定城市蓝线,并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2)合理控制地表径流。根据地形和汇水分区特点,合理确定雨水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保护和修复自然径流通道,延长汇流路径,优先采用雨水花园、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径流雨水。
将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城市规划及建设全过程,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县海绵城市建设主要指标为:生态岸线比例70%以上、城市河湖蓝线划定率10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符合水功能区水体达标要求、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内涝积水点治理率100%、污水再生利用率90%以上。
第四节 构建“一带串珠、河库镶嵌,多点荟萃,依山傍水”
第47条 生态格局:河库镶嵌,多点荟萃,依山傍水
一河三库一岭一屏,构筑“一带串珠、河库镶嵌,多点荟萃,依山傍水”的生态格局。
一河即为东淠河,沿线串联各大水库、森林公园等斑块。三库即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一岭即为江淮分水岭;一屏即为大别山区。多类型生态斑块即为佛子岭森林公园、大别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白马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其他林地等。
第48条 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价值转换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做大做强大别山生态品牌,到霍山即到大别山。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大别山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做好“水文章”,促进水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大做强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医药、大健康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第五章 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特色农业,构建安全高产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
第49条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优化霍山当前“粮食作物、茶叶、毛竹、中药材、畜禽、水产、油茶、蚕桑、水果蔬菜等”等包括农林牧渔业的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突出霍山石斛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霍山黄芽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两大特色优势农产品的领衔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整体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增强农业总体竞争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以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示范基地、大型农批市场等为平台,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和物流仓储。培育农村电商、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等乡村第三产业,加强田园综合体和农业公园的规划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总体形成南部山区生态林业、中部水库特色水产养殖、北部高效农粮种植农业区的空间格局,夯实六安霍山“六安茶谷、西山药库、淠淮生态经济带”的区域特色农业格局。
第50条 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以石斛与茶叶两大特色农产品为代表,围绕“2+N”(茶叶、毛竹、中药材、畜禽、水产、油茶、蚕桑、水果蔬菜)体系,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发展。
石斛特色农产品:以特有资源为基础、产品生态安全为核心,做大做强石斛产业,建立太平畈乡国家级有机石斛特色生物产业集聚区,把集聚区打造成石斛原料生产基地和产品加工基地;依托石斛特色资源,开拓立足健康为目的的银发养生、女性保健、家庭养生保健消费市场,建立“中国大别山石斛健康养生基地” 与集聚区优良的自然景观资源相结合,发展相应的生态旅游。
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石斛科研中心,做好石斛种苗培育、病虫害防治、深精加工产品开发等技术攻关。借助原有产业发展基础,打造更大规模、更高标准的有机石斛种植基地。建立石斛交易服务平台,发展石斛产品交易、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的石斛交易服务平台。以石斛和集聚区良好的自然景观为依托,打造集养生、保健、休闲度假等为一体的旅游基地。
黄芽特色农产品:以大化坪镇、佛子岭镇黄芽产业集聚区的茶资源为依托,以茶文化为主导,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有机茶园,并在霍山经济开发区对茶进行科研加工、商贸物流与电子商务; 依托集聚区内霍山黄芽茶资源与丰富的旅游文化资源和生态景观资源,同时整合优质资源,把茶产业与旅游、文化、养生、餐饮美食、地产等产业有效衔接融合,打造有特色的有机茶文化集聚区。
依托霍山大别山特殊的山地地貌与气候条件,不断壮大毛竹、松、杉、油桐等经济林、中药材、蚕桑、精品水果蔬菜等多种农产品集群,积极培育生态畜牧、水产养殖量大类农产品集群。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加快茶叶、蔬菜、中药材等农产品种植基地申请国家绿色认证、GAP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培育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建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贸产品的展贸平台,整体提升地域农特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加快招引国内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能人+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动地区农特产品种养殖规模化发展。确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省、市农业园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农产品标准化种植体系,强化地区农特产品的标准化种植。积极寻求与盒马生鲜、永辉超市等生鲜超市的订单式合作模式,引导地区农特产品的标准化种养植。推动“互联网+农业”融合,探索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农产品品质监控的C2B2C品控模式(政府、农户、合作社、服务商、平台)。建立覆盖省-市级农业高效示范园区的现代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保证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绿色、生态、有机。
第二节 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51条 坚守耕地规模底线
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现状稳定耕地的,按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要求实现占补平衡,保证稳定耕地面积不减少。强化管理农业结构调监管,禁止农业设施违规占用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限定在农业生产不适宜区范围内,并按国家规定开展。严禁在铁路、公路、河渠、水库等交通水利设施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公路两侧已建成的绿化带,符合条件的要有序退出,充分发挥农田的绿色廊道作用。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到2035年,确保全县耕地不少于****平方公里。
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将水土光热条件好的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将现状非耕地、污染耕地、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调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总体质量不降低。到2035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平方公里。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储备。统筹不稳定耕地、“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土地,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量恢复成可稳定利用的耕地。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以补充耕地潜力较大的乡镇为重点,适度开展土地开垦,补充耕地资源,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加速土壤熟化提质,有效提高耕地产能,改善耕地生态。到2035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不少于****平方公里。
第52条 推进耕地质量建设
耕地质量提升。耕地质量提升主要包括旱地改水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 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有效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霍山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呈现出“大集聚,小分散”的特点,其中县域东北部的下符桥镇、但家庙镇、与儿街道和县域西南部的上土市镇、太平畈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较大,其余各乡镇受地形因素的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较分散不连片。
耕地质量提升主要工程。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旱地改水田”项目。提高耕地中水田比例,确保建设用地“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落实。预计实施“旱改水”项目194公顷,主要位于下符桥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黑石渡镇和诸佛庵镇。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强化项目管理与资金整合,从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全过程抓好“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强化基础配套设施,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纳入国土信息“一张图”系统为平台,加强“旱地改水田”项目监管,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和后续管护工作。
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地平整,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保障农业机械通行,提高农业现代化条件;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
第53条 强化耕地生态功能
耕地主要生态功能。耕地的生态作用,取决于耕地环境。耕地环境是指耕地的区域位置、以及耕种的农作物和周围空间的一切因素。耕地环境影响着农作物生长,反过来农作物耕种方式也影响着耕地环境的变化。
耕地生态功能强化措施。植树种草,涵养水源,营造区域良好环境。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要适应新阶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形势,由以粮为主的自给自足型农业向以林牧业为主的生态型农业转变,以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为调整的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要进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集中配置、统一治理、政府控制的原则,加强治理,保护资源,实现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
第三节 构建“一岭一带,一库一谷”农业格局
第54条 农业格局:“一岭一带,一库一谷”
围绕保护和利用好农业资源,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积极响应“一岭一带,一库一谷”决策部署,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绿色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和产业上优化配置,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力和农产品竞争力。
第55条 打造六安霍山大别山茶谷
利用近高速、铁路优势,发展休闲农业采摘等产业,打造六安大别山茶谷。围绕皖西红色文化中心,挖掘农耕文化、西山文化元素,以“六安茶谷”为纽带,以茶谷小镇和重要景点为节点,统筹规划茶谷沿线乡镇,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一体化发展,并向全县各乡镇村延伸。加快5个茶谷小镇、100个茶谷小院、40个茶谷小站建设,在优质茶叶基地周边建设一批茶博园、茶博馆等茶文化体验中心,建好节点,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以“茶”为主题,将茶叶、毛竹、石斛、油茶、水库有机鱼、大鲵驯养繁育等特色生态种养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生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特产品深度开发、生产加工和品牌营销,拉长茶谷农业产业化链条。拓展堆谷山、金竹坪等乡村旅游模式,积极开展大别山徒步、山地运动、三大水库垂钓等运动休闲品牌建设,加快休闲旅游、自驾旅游、智慧旅游、摄影旅游、探险旅游、登山旅游、水上旅游、科考旅游及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发展,着力把茶谷建成生态谷、产业谷、旅游谷、养生谷和富民谷。
第56条 打造淠河生态经济带
突出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重点打造以休闲农业、生态园艺和乡村旅游为特色的精品生态农业产业带。坚持水利与交通并行,产业与生态并举,扶贫与开发并重,将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融为一体,深入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小流域治理、农业面源治理,打造东淠河黄金水系。以三大水库及东淠河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推进全流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以农副产品基地为依托,大力发展适应性农业,重点布局茶叶、毛竹、中药材、蔬菜、渔业(稻渔综合种养、鳗鱼)、畜禽(霍寿黑猪)等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造产业高效优质、生态有效保护、景观舒适优美、群众增收富裕的安全带、产业带、生态带、观光带和富民带。
第57条 打造皖西西山药库
立足西山药库核心区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为引领,以“一园三场一中心”、“十大皖药”示范基地和大别山药库等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霍山石斛、灵芝、断血流等道地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环节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及多元化发展;强化产业招商,扶持龙头企业,持续推进研发创新和标准化建设。优化提升中国大别山中药产业园承载能力,推动中药精深加工、商贸流通、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拓展、壮大霍山中药全产业链。
第58条 打造霍山特色江淮果岭
“一岭”指江淮果岭。在江淮分水岭区域,以林果产业为重点,加快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建设,调整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大力发展油茶、山核桃、猕猴桃、葡萄、脆红李、瓜蒌、草莓、蓝莓等特色林果产业,引导产业向精准化、数字化、“互联网+”方向发展。切实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林果产品品质,培育壮大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产地加工和保鲜、贮藏、运销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和推介特色果业品牌。在果业发展过程中充分运用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将传统林果种植生产与休闲采摘、观光旅游紧密结合,努力打造一批林果特色小镇、主题公园、避暑农庄和乡村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岭、产业发展岭、休闲观光岭、科技智慧岭、富民增收岭。
第四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协调融合的美丽乡村
第59条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分类引导乡村建设
结合村庄发展的差异性,总结村庄发展的共同性,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趋势,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对全县3404个自然村庄根据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进行分类推进。
集聚提升类村庄。以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为重点,在保留乡村风貌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专业化村庄发展。以农业为主的村庄,重点结合农业资源禀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以工贸为主的村庄,主动承接城市产业外溢,就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以休闲服务为主的村庄,加快推进产品供给特色化、品质化,增强体验性、参与性,引导促进城镇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
城郊融合类村庄。以县城近郊区、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为重点,加快融入集镇。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镇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镇、承接集镇功能外溢、满足集镇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支撑。
特色保护类村庄。以传统村落、民俗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为重点,培育成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充分彰显红色文化、山区风貌、田园风光等内涵特质,实现特色资源与村庄发展良性互促。
搬迁撤并类村庄。以深山区、库湾库岛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生存条件恶劣区、自然灾害频发区、人口流失特别严重区等特殊区域的村庄为重点,通过农村集聚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避让等方式,加快村庄搬迁撤并步伐,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相结合,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拆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搞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第60条 建设环境优美、经济繁荣、高效治理的美丽乡村
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立县”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推进资源节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好大别山优良生态,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打造“绿色县”品牌,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1)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推动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助推“加快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霍山”。
(2)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健全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林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镇(园区)、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加大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生态修复力度,推进坡耕地治理和小流域治理,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将生态补偿项目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扩大到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生态领域。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补偿、生态破坏与赔付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章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
第一节 构建具有高质量发展特征的霍山产业体系
第61条 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导入相结合产业发展方向
着眼霍山优异的自然资源优势和长三角地区尤其是合肥科技资源优势,构建符合霍山特点的“自然资源禀赋型+科技创新驱动型”特色工业体系,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振兴工业,强化工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自然资源禀赋型工业包括生态食品、中医药大健康、竹木加工三个产业,科技创新驱动型工业包括高端装备、光源电器、新材料三个产业。
第62条 培育三大百亿主导产业
培育生态食品、中医药大健康、高端装备三大百亿主导产业。生态食品方面,依托迎驾贡酒、永宏茶业、圣茗茶叶、抱儿钟秀茶业等龙头企业,发挥本地优质水源和茶叶资源优势,发展酒水酿造和茶叶加工行业。中医药大健康方面,发挥西山药库资源特色,依托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回音必集团、天安生物、天下泽雨生物科技发展等本地企业,引入国内龙头企业,形成集研发、生产、临床试验等环节为一体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高端装备方面,以应流集团为龙头,以恒丰装备部件、科皖特种铸造、嘉远智能制造等为支撑,导入外部科研资源,提升产业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63条 做强大重点优势产业
做大做强竹木加工、光源电器、新材料三大优势产业。竹木加工产业依托本地丰富竹木资源,加强产品设计研发、品牌营销,以信安竹科技、龙华竹业、至信竹业、桃源木竹、徽鼎竹业等本地企业为骨干,形成具有优势的产业集群。光源电器方面,以世林集团、一路明光电科技、美拓照明、物宝光电材料、科发信息科技等光电照明生产企业为主体,强化产品研发和品牌营销,扩大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新材料产业以森普新型材料发展、筑园景新型建材科技、天易金属新材料、鑫磊超硬材料、天宇混凝土、安园混凝土等本地企业为重点,通过产品研发,培育绿色环保新材料产业集群。
第二节 突出绿色转型,积极提升现代服务业
第64条 打造商贸——旅游——文化现代服务业集群
以发展电子商务和特色物流为抓手发展商贸服务业。以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和霍山必创跨境电商产业园为核心发展电子商务,与霍山本地农业、工业、服务业相结合共同发展。以制造业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为重点发展特色物流。
以大别山主峰景区和陡沙河温泉度假区为核心,推动山地观光游向红色文化深度体验、山地避暑休闲、康体养生度假、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复合型旅游转变。依托大别山风景道、山湖大道,着力打造以山地度假旅居、养生养老旅居、文化休闲旅居、乡村田园旅居、创新创业旅居为特色的国内知名大别山康养旅居目的地。
以禅茶文化体验馆为载体培育茶文化产业。依托迎驾美酒春风小镇、酒文化特色街区等项目发展酒文化。以太平畈石斛文化小镇为核心建设石斛文化产业集群。通过仙人冲“画家村”、月亮湾“作家村”、屋脊山“摄影家村”等创意项目同时发展三线建设记忆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第65条 强化都市区门户职能,大力发展商贸业
通过济广高速、105国道、346国道及在建宣商高速形成向东覆盖长三角地区、向西面对华中地区、向南涉及江西及华南地区、向北连通山东及华北地区的商贸网络。以制造业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态为流通方式、以大别山电商产业园和霍山必创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各类电商园区为空间载体发展服务本地一二三产业发展及人民生活的商贸业。
第66条 打造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构建旅游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以陡沙河温泉小镇为核心,以上土市温泉小镇、太平畈石斛小镇、铜锣寨景区、船仓花海等为支撑创建大别山国家康养旅游度假区;以佛子岭为核心以及县城综合服务中心、佛子岭景区、大峡谷漂流、六万情峡、大别山红色军旅小镇等载体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加快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自驾游营地建设,培育发展特色民宿、度假酒店、野奢酒店等多样化住宿业态,提升高品质酒店、民宿的数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全域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综合信息化平台。着力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区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构建旅游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第三节 统筹规划产业板块,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第67条 整合园区主平台,工业集聚发展
以霍山经济开发区为工业发展主要承载平台。围绕中医药大健康、高端装备、光源电器、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通过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组团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构建专业化园中园。
第68条 差异化园区发展策略,引导乡镇产业空间瘦身
除衡山镇以外的乡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发展生态食品、竹木加工产业。优化产业用地,对于不属于生态食品、竹木加工的企业统一搬迁至开发区;属于生态食品、竹木加工的企业,合理企业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产业发展和乡镇建设腾出空间。
第七章 构建新型城镇化空间体系,推动建设高品质城镇格局
第一节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69条 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升城镇化质量
推进以霍山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
第二节 构建“一核、两心、三区、五镇”城镇格局
第70条 城镇格局:一核、四心、九镇
一核即为霍山县城城市功能核;
四心为与儿街、上土市、下符桥、磨子潭镇;
九镇为但家庙、诸佛庵、落儿岭、漫水河镇、大化坪镇、太阳乡、太平畈乡、东西溪乡。
第三节 打造“生态城、特色镇、美丽村”的特色城乡体系
第71条 建设“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自然村”的全域城乡体系
城区:即霍山城区,是霍山县政治、经济、服务中心;
中心镇:5个,即诸佛庵镇、与儿街镇、上土市镇、磨子潭镇、下浮桥镇,是县域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城镇组团的发展核;
一般镇:包括但家庙、黑石渡、落二岭、大化坪、东西溪、太平畈、太阳乡、佛子岭、漫水河、单龙寺镇,是服务乡村的公共服务核心、是乡镇产业发展中心。
表:霍山县城乡体系一览表
等级 |
名称 |
城镇规模 |
数量 |
|
I |
城区 |
霍山县城 |
20万 |
1 |
II |
中心镇 |
诸佛庵 |
0.6-1.0万 |
5 |
与儿街 |
||||
上土市 |
||||
磨子潭 |
||||
下符桥 |
||||
III |
一般镇 |
但家庙 |
0.3-0.5万 |
10 |
黑石渡 |
||||
落儿岭 |
||||
大化坪 |
||||
东西溪 |
||||
太平畈 |
||||
太阳乡 |
||||
佛子岭 |
||||
漫水河 |
||||
单龙寺 |
第72条 加强城镇分区分类特色引导,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围绕“文化+”创新发展,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精雕细琢仙人冲画家村、月亮湾作家村、屋脊山摄影家村、抱儿钟秀黄茶园等文创精品景区,培育一批乡愁馆、文创休闲农场、文创农艺工坊等新业态,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和品位。
以“一谷一带、一岭一库”等项目为依托,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形成山区特色产业供应链。
以茶谷沿线为重点,持续抓好茶叶标准园建设,推进夏秋茶综合利用,加快培育壮大霍山黄茶产业;以西南山区为重点,结合“十大皖药”示范基地建设,推进霍山石斛、灵芝、断血流、漫水河百合、白及、覆盆子等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打造大别山道地药材供应基地;
以东部畈区为重点,推进大沙埂现代农业示范园扩园升级,发展木本油料、猕猴桃、脆红李、桑葚等经济林果和花卉苗木。抓好“菜篮子”工程,稳定设施蔬菜、露地蔬菜、高山蔬菜种植面积,推进“佛磨白”三大水库生态健康养殖和土池生态养鳗,加快诸佛庵、落儿岭、佛子岭“一竹三笋”科技示范园建设;围绕黑猪、山羊、黄牛等地方特色畜禽,推广农牧循环、种草养畜、林下放养等绿色生态养殖,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动蚕桑产业,推行标准大蚕室建设。积极构建“一镇一特、村村有品”产业发展新格局。
表:霍山乡镇产业发展引导一览表
序号 |
乡镇产业发展引导 |
1 |
下符桥镇:主要发展粮油、设施蔬菜、畜禽(生猪、土鸡、皖西白鹅)、水产(龙虾等)、水果; |
2 |
但家庙镇:主要发展粮油、油茶、设施蔬菜、畜禽(生猪、土鸡、皖西白鹅)、水产(鳗鱼、龙虾等)、水果; |
3 |
与儿街镇:主要发展粮油、油茶、板栗、设施蔬菜、畜禽(生猪、土鸡、皖西白鹅)、水产(龙虾等)、水果; |
4 |
诸佛庵镇:主要发展茶叶、毛竹、蚕桑、畜禽(生猪、土鸡、皖西白鹅); |
5 |
落儿岭镇:主要发展毛竹; |
6 |
黑石渡镇:主要发展粮油、毛竹、蚕桑、油茶、石斛、板栗、设施蔬菜、畜禽(生猪、土鸡、皖西白鹅)、水产(龙虾等); |
7 |
佛子岭镇:主要发展茶叶、毛竹、生态养鱼; |
8 |
单龙寺镇:主要发展茶叶、毛竹、油茶、中药材、高山蔬菜; |
9 |
东西溪乡:主要发展茶叶、中药材、板栗、高山蔬菜、畜禽(土鸡、皖西白鹅); |
10 |
磨子潭镇:主要发展油茶、中药材、高山蔬菜、畜禽(生猪)、生态养鱼; |
11 |
大化坪镇:主要发展茶叶、毛竹、蚕桑、中药材、板栗、高山蔬菜、水果、生态养鱼; |
12 |
漫水河镇:主要发展蚕桑、中药材、百合、高山蔬菜、畜禽(生猪); |
13 |
上土市镇:主要发展中药材、百合、高山蔬菜、水果、畜禽(生猪); |
14 |
太阳乡:主要发展茶叶、中药材、灵芝、百合、高山蔬菜、水果、畜禽(生猪); |
15 |
太平畈乡:主要发展中药材、石斛、百合、高山蔬菜、畜禽(生猪) |
第73条 特色村区模式引领,由点及面带动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基于村庄分类,结合未来土地整理和人居环境建设趋势要求,规划形成中心村115个,自然村518个。充分落实《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采矿塌陷区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乡村旅游发展等逐步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点及面带动全域美丽乡村建设。
第八章 锚定国土空间的“三区三线”,推动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优化
第一节 优化总体格局,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第74条 总体格局
落实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突出山、水、林、田的自然资源本底特征,保持“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用地构成,确定8分绿(生态)、1分田(农业)、1分城(生产生活)的总体空间格局。
“八分绿”是指生态空间。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1001.95平方公里)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生态用地,总面积1565.40平方公里,占比76.60%。
“一分田”是指农业空间。主要包括农田、村庄等用地,总面积408.56平方公里,占比19.99%。
“一分城”是指城镇空间。主要为中心城市、县城和镇及基础设施用地等,总面积69.8平方公里,占比3.42%。
第二节 加强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县域规划基本分区主要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五类。其中,城镇发展区细化包括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细化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霍山县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控制面积分别为****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方公里。通过分区管制制度,明确各分区核心管控目标、主要国土用途构成及该分区准入或禁止等管制规则,传导国土空间规划管制政策。
第75条 生态保护区
至2035 年,规划永久生态保护区共****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区内原有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活动影响。予以保留的在建或已有资源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旅游设施等,应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规模进行生产活动,控制建设行为扩展。满足退出条件的,逐步引导退出,并有序开展生态修复。
第76条 生态控制区
至2035 年,规划生态控制区共****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采取“名录管理+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相结合的方式细化管理规定,以保护为主,原则上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行为及种植、养殖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自然生态环境原有状态,根据规划逐步迁出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工矿企业,并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经评价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对原住居民,在保证其生产生活必要需求的基础上,可对其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有限改造。
第77条 农田保护区
至2035 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共****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集中区,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严防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禁止闲置、撂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规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占用管理。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的,原则上分区不做调整。
第78条 乡村发展区
至2035 年,规划农业农村空间面积共****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在充分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上,允许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并做好相应的补偿措施。对于区内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以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
第79条 村庄建设区
区内采用“用途准入+指标控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村庄布局具有导向作用。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应限制在该分区范围内,位于分区外的村庄除农民宅基地和必要的农林牧渔生产设施用地外,不安排其他产业用地。
第80条 一般农业区
采用“用途准入+指标控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区内以充分满足农业生产和生活需要为原则,除宅基地和必要农业生产设施外不安排其他产业用地。
第81条 林业发展区
采用“用途准入+指标控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区内按照林业生产规范和发展规划进行管理,采用适当的封育和采伐措施,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兼顾生态功能和经济效益。
第82条 城镇发展区
至2035 年,规划城镇发展区面积共****平方公里,占全域面积的****%,该分区内所有建设行为应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
第83条 城镇集中建设区
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控制,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加强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道路控制线(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红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制,实现对城镇核心要素的控制。
第84条 城镇弹性发展区
在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和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弹性发展区可调整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同时相应核减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未调整为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城镇弹性发展区不得编制详细规划。调整为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区域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可准入各类城镇建设行为。
第85条 特别用途区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在对生态、人文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休闲、科研、教育等相关活动。
第三节 划定三条基本控制线
第86条 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通过评估调整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同时考虑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净化环境,促进气候调节,保持生物多样性,通过禁渔、禁伐等措施的出台,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系统内生物多样性,使得区域内生物自我繁殖、自我生存,让其自然平衡,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评估调整后霍山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001.95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49.02%。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勘界定标,保障落地,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包括:(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规模的前提下,对生活设施进行修缮,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养殖;(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察;(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6)不破坏生态保护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7)少量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8)国家确定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空间规划编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重要基础,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
第87条 正向优化永久基本农田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为维护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划定的需实施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规划期内,全县划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公顷,占县域总面积的****%,主要分布于**镇和**镇。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按照集中连片、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互不交叉的原则,至2035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为*****公顷(****万亩),占市域面积的****%,分布于全县域。
永久基本农田管护机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辖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禁止闲置、撂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加强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规划期内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占用和补划审查论证,报相关审批机关批准。
第88条 合理框定城镇开发边界
(一)划入范围情况
“三调”地类为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特别政策区、开发区,2021年1月1日起至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内的土地、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划入情况。全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共****平方公里。
城镇开发边界简明汇总表(单位:平方公里)
行政区 |
城区 |
乡镇 |
开发边界合计 |
县城 |
—— |
—— |
—— |
**镇 |
—— |
—— |
—— |
合计 |
|
|
|
(二)划入面积及比例关系
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1548.1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762.62平方公里,弹性发展区179.72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605.79平方公里。市辖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围合面积956.19平方公里,其中集中建设区331.39平方公里,弹性发展区117.22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507.58平方公里。
城镇开发边界分区汇总表(单位:平方公里)
行政区 |
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
外围乡镇 |
全域合计 |
||||||
集中建设区 |
弹性发展区 |
特别用途区 |
集中建设区 |
弹性发展区 |
特别用途区 |
集中建设区 |
弹性发展区 |
特别用途区 |
|
县城 |
—— |
—— |
—— |
—— |
—— |
—— |
—— |
—— |
—— |
**镇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城镇集中建设区管理。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具体控制的地域空间范围,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结合城镇远景发展和战略设想,考虑城镇可能面临重大转型、改善机遇事件或功能项目建设的需要,规划一定的功能留白区域。
城镇弹性发展区管理。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集中建设区的用地布局可在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弹性发展区进行调整,同时相应核减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调整方案由国土空间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施动态监管,原则上一年调整不超过一次。调整后的区域视同城镇集中建设区,准入各类城镇建设行为,参照城镇集中建设区管理,未调整为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城镇弹性发展区不得编制详细规划。
特别用途区管理。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城镇生态用地内的建设应与生态保护利用、风景游憩等主导功能相适应,符合相关资源要素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城镇开发边界外应通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控,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应统筹安排村庄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补齐乡村建设短板,促进乡村战略实施。村庄规划可以一个或者若干行政村为单元,也可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政府审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村庄规划编制应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规划成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各县区要把握好村庄规划的关键环节,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按照尊重自然风貌、尊重历史文化、尊重农民权益的原则,注重地域特色,活化皖西历史文化资源,强化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传承徽风皖韵。要以县域为整体统筹考虑,明确村庄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科学安排乡村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坚持问需问计于民,尊重群众意愿,加强技术服务,确保规划质量。
第89条 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
和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规划体系相对应,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的划定加强不同管理部门合作,根据历史保护要素的特点,除纳入各级文物保护线(含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线)、名镇名村保护线、传统村落保护线外,还积极纳入水利、农业、工业等文化遗存,在尽量保持经济、社会、自然环境三者协调统一的基础上,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构建全要素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体系建立全域历史文化资源管控体系。
第90条 其他控制线
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廊道内空间预留包括铁路、高速公路、架空110KV(含)以上电力线、区域燃气线路等相关设施的线路空间。主要是霍英高速、宣商高速、济广高速、G331国道、S333省道等高速廊道及高压廊道(包括1条500Kv、2条220Kv、2条110Kv高压线)。
第四节 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
第91条 总体调整情况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用地类型 |
规划基期年 |
规划目标年 |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
农林用地 |
耕地 |
—— |
—— |
—— |
—— |
|
|||||
园地 |
—— |
—— |
—— |
—— |
|
||||||
林地 |
—— |
—— |
—— |
—— |
|
||||||
草地 |
—— |
—— |
—— |
—— |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 |
—— |
—— |
—— |
|
||||||
农林用地合计 |
—— |
—— |
—— |
—— |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 |
—— |
—— |
—— |
|
||||
村庄用地 |
—— |
—— |
—— |
—— |
|
||||||
城乡建设用地合计 |
—— |
—— |
—— |
—— |
|
||||||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
—— |
—— |
—— |
—— |
|
||||||
其他建设用地 |
—— |
—— |
—— |
—— |
|
||||||
建设用地合计 |
—— |
—— |
—— |
—— |
|
||||||
自然保护与其他土地 |
湿地 |
—— |
—— |
—— |
—— |
|
|||||
陆地水域 |
—— |
—— |
—— |
—— |
|
||||||
其他土地 |
—— |
—— |
—— |
—— |
|
||||||
自然保护与其他土地 |
—— |
—— |
—— |
—— |
|
||||||
第92条 优先保护生态用地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优先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加强林地、水域、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保护,拓展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
优先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重点保护湖泊、湿地、林地、河流、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加强沿河沿路沿田的林网建设,严格控制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开发。规划期内,确保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比例在**%以上。
第93条 高效保护农用地
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农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按照不占或少占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规模,加强耕地管理,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优先保障粮食、蔬菜等基本生产,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结合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引导种植园用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岗地和荒坡地集中布局。
至2035 年,全市耕地规模保持在****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第94条 严控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和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管理。坚持底线思维,转变用地方式,科学管控建设用地。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
保障建设用地集约增长。落实“逐级管理、规模统筹、空间管制”策略,统筹全市建设用地。以资源承载能力核定开发容量,以发展定位引领规模增长,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压减采矿用地,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通过放活流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提升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度,实现城镇建设用地适度新增。并在预留部分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机动指标,应对城乡发展不确定性。
第九章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目标导向与总体要求
第95条 战略目标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努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国土空间新格局,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第96条 总体要求
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村土地利用新格局。建成以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服务业为基础,以生态工业为主导的高效持续的生态经济产业;全县生态环境演变为绿化、净化、美化、活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城乡居民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转化为与环境友好、与自然和谐、与社会融洽的生态文明。
第二节 生态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第97条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霍山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集中分布在县域中部,包括诸佛庵镇、落儿岭镇、大化坪镇、漫水河镇、磨子潭镇、太阳乡、单龙寺乡和东西溪乡等乡镇;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集中在县域的外部区域,包括诸佛庵西部、佛子岭镇北部、衡山镇南部、单龙寺北部、磨子潭镇南部、大化坪镇南部、上土市镇和太平畈镇等乡镇;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全部集中分布在县域东北部地形平坦区域,包括下符桥镇、但家庙镇、与儿街道北部、衡山镇北部和黑石渡镇北部。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核查工作。霍山县共有90处地质灾害点,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其中崩塌27处,滑坡62处,泥石流1处。
霍山县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拟对对宋家河等18条山洪沟进行灾害治理,主要包括疏浚整治、滑坡防治、居民点避险搬迁、加固堤岸等。继续推进霍山县灾后城市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下符桥镇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三大水库泄洪通道综合整治工程、霍山县黑石渡镇水资源配置工程以及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霍山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乡镇名称 |
面积(km2) |
灾害点(处) |
|||
滑坡 |
崩塌 |
泥石流 |
总数 |
||
诸佛庵 |
186.7 |
9 |
1 |
0 |
10 |
黑石渡 |
112.3 |
4 |
3 |
0 |
7 |
漫水河 |
154.3 |
3 |
2 |
0 |
5 |
上土市 |
103.1 |
2 |
2 |
0 |
4 |
太平畈 |
84.7 |
3 |
0 |
0 |
3 |
太阳乡 |
105.1 |
7 |
3 |
0 |
10 |
大化坪 |
243.2 |
6 |
3 |
0 |
9 |
磨子潭 |
216.6 |
7 |
4 |
0 |
11 |
东西溪 |
84.5 |
6 |
2 |
1 |
9 |
单龙寺 |
137.6 |
4 |
5 |
0 |
9 |
与儿街 |
155.5 |
5 |
0 |
0 |
5 |
落儿岭 |
60.5 |
4 |
0 |
0 |
4 |
衡山镇 |
160.3 |
2 |
1 |
0 |
3 |
经开区 |
8 |
0 |
1 |
0 |
1 |
合计 |
1813.1 |
62 |
27 |
1 |
90 |
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区分。主动建立乡镇、村(社区)、国土资源所(分局)、专业技术“四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管理。
当发生灾情险情时,应该迅速开展以下工作:1、成立应急救灾现场指挥机构,启动《霍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2、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按照预案撤离路线转移安置人群到临时避灾点,有组织的救援受伤和被围困的人员;3、对灾险情进行初步评估并上报,组织有关专家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4、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建立警示标志;5、加强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监测并对周边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排查;6、及时排除威胁并实施应急抢险工程;7、信息、通信、交通、医疗、救灾物资、治安、技术等应急保障措施到位;8、根据权限做好灾害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第98条 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霍山县的水质现状较好,现有优质水体3429.69公顷,主要为水库和淠河等水系。水源保护地2个,分别是佛子岭水库和前进水库。在县域范围内的重要水域保护区域设立水质监测点,定点定量进行水质监测,确保县域内的水源水质不下降,同时开展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霍山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通过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进一步保证水源可靠,在线监测等。 |
2 |
霍山县地下水保护工程 |
制定霍山县地下水保护管理办法,联合水文水资源部门,加强地下水水量水质监控,控制全社会地下水用水量,科学控制调度。 |
3 |
霍山县黑石渡水利枢纽工程 |
由橡胶坝、充排水泵房、调节闸等建筑物组成。 |
4 |
霍山县戴家河水利枢纽工程 |
充水式橡胶坝,坝袋高4.5米,长450米;发电站装机5台共9500kW。 |
5 |
霍山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工程 |
东淠河、深水河支流河道疏浚、切滩整治共20km。 |
6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宋家河等15条小流域综合治理。 |
7 |
霍山县淠源渠水生态文明治理工程(二期) |
综合治理渠道34km。 |
8 |
霍山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
清违清障、清淤疏浚、新建堤防、新建护岸、滨岸带水生态节点、滨岸绿道、治理水土流失、生态湿地、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防治。 |
9 |
东淠河、柳林河、幽芳河、高庙河与城区南北城河、淠源渠水系连通项目 |
渠道整治、河道治理、渠系配套建筑物、其它水利配套工程等。 |
第99条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针对水土流失等土地退化问题,坚持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综合运用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物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性耕种、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防治,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护自然生境和生物群落,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实现土地资源安全永续利用。
对霍山县县域内的部分河流进行流域综合整治,包括但家河、深水河、漫水河、东淠河等河流进行整治,同时对县域范围内的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预计整治水土流失面积42平方公里。
小流域整治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霍山县东淠河城关段治理工程 |
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新建护坡护岸。 |
2 |
霍山县但家庙河治理二期工程 |
治理范围包括但家庙河主流以及洛阳河、指封河、山王河、沙凡河等支流;主要涉及但家庙镇、大河厂村、与儿街镇;主要治理措施包括新建堤防7.92km,新建护岸8.19km,疏浚清障河道15.21km。 |
3 |
霍山县深水河支流治理工程 |
河综合治理长度11.17km,其中河道疏浚10.28km,清淤量18.79万m3,河道护岸9.15km(单面),拆除重建阻水桥梁15座、维修加固堰坝2座。 |
4 |
漫水河治理二期工程 |
护岸挡墙长4786,清淤1820m。 |
5 |
黄尾河三期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长度9.1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岸、岸坡防护、河道疏浚等。 |
6 |
马槽河防洪治理工程 |
干流治理长度1.17km,杨家河支流治理长度1.96km,综合治理长度4.13km;包括新建护岸11.4km;清淤河长5.7km。 |
7 |
霍山县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二期) |
对舞旗河、东流河、扫帚河等重点河流河道进行清淤疏浚8000万m3;疏浚方式采取轮船泵吸,先水上运输至坝头,再陆路汽车运输至弃场。 |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动全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规划2025年前完成所有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完成霍山县与儿街镇东元石料厂矿山生态修复,2022年完成霍山县大化坪镇华羚石材厂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完成霍山县大化坪镇龙飞石材厂矿山生态修复,2024年完成霍山县磨子潭镇远大石材厂矿山生态修复,2025年完成衡山镇小河口石料厂矿山生态修复。
第100条 开展重点水源涵养区整治
在环境生态保护日益严峻的今天,水源涵养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所谓的水源涵养,是指养护水资源的一种举措。一般可以通过恢复植被、建设水源涵养区达到控制土壤沙化、降低 target="_blank">水土流失的目的。霍山县的水源涵养等级主要呈现出“南高北低,山高田低”的分布特点,其中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县域的南部森林区域,因为森林具有很好的水源涵养作用。水源涵养重点区域主要以佛子岭水库和磨子岭水库区域为主,重点对水库的边坡治理、水库清淤,污染防治,水源监测等。
水源涵养区域重点整治工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整治区域 |
主要内容 |
1 |
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综合治理 |
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 |
包括水库边坡治理,清淤,加固,水质提升,水生态修复等 |
2 |
水源地周边水系流域治理 |
水源地周边河流,包括漫水河、东淠河等支流 |
包括流域污染物治理,修建堰坝,沿河植树,设立水草拦截网 |
水源涵养区整治主要措施包括:
一、提高对水源涵养工作的重视。科学认识森林涵养水源的重要战略地位,科学评价林分质量降低的问题。水源涵养林,是指以调节、改善、水源流量和水质的一种防护林。也称水源林。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可饮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主要分布在河川上游的水源地区,对于调节径流,防止水、早灾害,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设立水源涵养区和森林开发。各地造林工程中严格禁止单一树种造林,全面营造混交林,对于专门规划的水源涵养林,要全面营造或改造为乔灌混交、针阔混交的复层异龄林。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区森林抚育采伐的监督检查,改进作业制度,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严肃处罚违犯规定的砍大留小、砍好留坏行为。真正的把水资源永续利用同森林的生态效益结合起来,着重综合效益。
三、多个生态涵养总统作用。要涵养住洁净充足的水源,需要山水林田湖多个生态系统、全方位的共同努力。只有上游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搞好水土保持,拦住泥沙,下游的河里才能有水:河里有了丰沛的水量,才能持续为京津冀供水,同时回补地下水,实现生态系统可持续的运转。山水林田湖的综合治理,提高项目区植被覆盖率,基本实现了“小雨不下山,大雨不出川”,既可以就地拦蓄上游泥沙,又能够持续为下游输送清水。
第101条 土壤污染修复
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管理,摸清霍山县土壤环境底数,建立土壤污染监管体系,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土壤环境质量安全,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日益提高人民人居环境安全感。
一、加强受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全面建立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面实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探索建立分类治理机制,推进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全面清零”。
二、构建土壤污染监管体系。严格项目准入,进一步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审批,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严格未利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对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监测数据共享共管。
第102条 彩色森林建设
建设珍贵彩色森林是霍山县打造全域旅游的重大举措,霍山县秉持着“生态优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珍贵、彩色、健康”的森林建设。如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全面推进以培育珍贵彩色森林为重点内容的森林抚育工作;加强公益林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和针叶林阔叶化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和主导功能,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主要流域两侧、城市城镇周边、重要旅游景区周围等可视范围内山体为重点实施区域,通过抽针补阔、补植造林、疏伐改造、间伐抚育等综合措施,大力推进森林高质量发展,以提高森林质量和景观水平等。
第三节 农业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第103条 农用地综合整治
针对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粗放、人居环境不优等问题,大力推进乡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和生态更优化”的要求,加强农田基础设施配套,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全面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依托但家庙镇全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积极开展霍山县全域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下符桥镇和与儿街镇全域综合整治项目。
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包括近期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和远期拟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其中近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10个,面积2672.57公顷,主要分布在大化坪镇、东西溪乡、黑石渡镇等10个乡镇,其中诸佛庵镇和大化坪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较大,面积分别为546.93公顷和400.01公顷,与儿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最小,面积66.67公顷。远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对县内所有的耕地进行研究,分析出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斑块面积大于50亩)但未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分析得出霍山县远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893.66公顷,其中与儿街道和下符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较大,面积分别为953.25公顷和286.67公顷。
霍山县可通过工程措施等手段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共4658.07公顷,已种植茶树、果树等作物的地块难以恢复为耕地,较易恢复耕地的地类面积共2877.31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2万亩。
第104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统筹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有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加大力度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将农村危房老房、低效建设用地以及交通不便零散分布的宅基地作为拆旧区复垦为耕地,根据霍山县村庄布点规划,规划至2035年拟拆并复垦宅基地共2256.39公顷。
第105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复垦。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优化村庄用地布局,逐步对“小、闲、散、远”及发展潜力较弱的农村居民点实施撤并复垦,引导人口、资源要素向城镇和中心村流动,集中力量建设区位优势好、辐射能力强、经济基础好、人口规模较大、设施配套全的村庄集聚点;同时,将农村居民点复垦后与周边耕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
二、加强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严格落实在宅基地管理政策,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盘活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商业、办公等复合利用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村庄产业用地整理,鼓励高消耗、低产出的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退散进集”,利用腾退出的用地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激励办法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三、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配套农村道路建设、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宽带网络、电气等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娱乐、培训、托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等防灾设施,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四、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普及率;加快河沟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改造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危房改造,拆除农村违章搭建、破旧损坏的建筑;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加强村内道路、公共空间、庭院空间的景观提升和绿化改造。
第四节 城镇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第106条 人居环境整治
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绿道网络建设,营造滨水绿化体系,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推行城市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完善城市的园林绿化水平,构建绿量充沛、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城市园林生态系统。
二、加强城镇美化建设。按照统一、整齐等原则开展广告牌匾集中整治,拆除沿路、各社区、各商铺不规范广告牌,根据当地特色和美化理念统一布设新广告牌;重点整治重要道路沿线的墙体,通过清理、粉刷、公益墙体彩绘等方式美化墙体,提升城市美感;加强对违规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整治;推进对破损公路、电线杆、路灯等修复和美化。
三、加强城镇洁化建设。规范城镇垃圾分类治理,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提升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加大垃圾箱、环卫车辆、垃圾处理厂和填埋场的布设,针对杭州、宁波等垃圾产量大的城市相应布局多个较大型的垃圾处理设施。
第107条 城中村整治
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33.2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97万人,城镇化率为66.2%,城镇化率较2010年增加了11.2%,霍山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逐步提高。但是部分旧城镇、城中村缺面临着设施老化陈旧、卫生条件差及管理混乱,其公共基础设施的配置水平与新城镇空间差距明显,综合承载能力难以跟上整体发展等一系列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霍山县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改造,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中村”,分别采取成片拆除重建改造、局部改造、有机更新等手段,提升功能和用地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保护性整治,保持城乡特色风貌,突出文化底蕴;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再开发项目,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城中村改造;依法依规确定土地权属主体,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第108条 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老旧小区居民较多,对改造的意见有所不同,为确保意见一致,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的改造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对合理适宜的改造意向,会同设计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进行讨论,形成共识,争取改造结果让居民满意。
二是制定改造方案。为更好地改造老旧小区,县住建局会同社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及相关部门,经现场勘查、深入讨论,共同出谋划策,完善改造方案,争取将存在的问题较好地解决、一步到位,并敦促设计单位加快设计,尽快进入招标程序,争取早日开工、如期完工。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在有序推进改造项目的同时,完善申报资料,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并充分利用改造资金,为打造绿色宜居小区、提升居民居住舒适度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加快项目建设。在充分征求意见、完善改造方案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项目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纳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名苑小区基本完工。
第109条 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霍山县可耕地和适建地资源紧张,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霍山县将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把节约集约用地的主攻方向放在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容阔能、提高工业开发用地强度上,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种植大户集中”的思路,立足存量抓挖潜,节约集约促发展。
第110条 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一、加强大力整合资源。根据工业遗产资源现状和内在规律进行科学保护利用,形成各具特色、相辅相成的工业文化资源整体优势。对一些跨区域的重点工业遗产资源保护利用,进行专项规划。
二、进一步完善工业遗产规划。根据工业遗产的特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遗产建筑保护规划,并以此作为工业遗产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工业遗产建筑保护应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从而减轻政府在工业遗产保护资金上的压力,最终形成政府部门、市场投资开发主体、工业遗产所属企业三力合一的保护状态,以期实现工业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精准谋划重点工程,引领全域全要素高质量发展
第111条 生态工程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根基,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纵深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全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项”行动。深度探索“两山”转化的体制机制,建立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考核办法,构建形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新体系,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形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发展空间、农业生产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创新“生态致富”模式,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体系。推动霍山至合肥直供水等优质生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把“中国好水”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率先走出一条新时代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把霍山建设成为长三角的“后花园”,争当践行“两山”理念模范生。
二、加快绿色产业升级。加强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抢抓霍山被列入合六经济走廊规划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持续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富县、旅游兴县、人才强县、开放活县、文明育县“六县战略”。努力将霍山打造为: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新居地,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样板区。积极参与长三角、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产业链、价值链分工合作,大力对接引进和承接长三角高质量产业转移和创新资源,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用地、用能、用工等成本,努力将霍山打造成为长三角产业转移的“新洼地”。
第112条 农业工程
一、壮大特色农业。加快农村“六次产业”发展,立足茶叶、中药材、经济林果等主导产业优势,实施东部果岭综合开发,推进西山药库建设,丰富全域茶谷内涵,加快与下但田园综合体、九仙尊米斛养生谷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安徽省霍山石斛中药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推行“劝耕贷”担保业务,扎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农技推广等工作。
二、扮靓宜居城乡。围绕“撤县设市”目标,以经营的理念建设管理城市,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完成全县综合交通规划编制,促进“多规合一”、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管出城市好风貌。以景区化的理念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建设陡沙河温泉小镇、太平贩石斛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因地制宜打造堆谷山、鹿吐石铺等乡村振兴示范点,留住青山绿水,记住乡韵乡愁。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高效运作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农村改厕3000户、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16个。
三、培育文明乡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抓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新乡贤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第113条 城市工程
一、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以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为目标,完成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修编,构建产业定位明晰、功能错位互补的“一区三园”发展格局。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意见,巩固提升园区工业经济主战场地位,着力补短板、强基础、蓄势能。
二、打造产业集聚示范区。按照“育龙头、延链条、树品牌”思路,抢抓“三重一创”战略机遇,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发挥战新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应流“退城进园”、五洲新春霍山工业园建设,助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基地集聚,力争进入全省战新基地前列。发挥“中国好水”水源地优势,加快迎驾野岭产业园建设,做响大别山优质剐水品牌,积极创建“中国生态白酒之乡”。积极培育以天易金属等企业为龙头的新材料集聚区,以一隆羽绒等企业为龙头的羽绒制品集聚区,以中国中药、回音必制药等企业为龙头的中药产业集聚区,扩大规模效应,壮大产业集群,提升市场竞争力,力争新增规模企业10家。
三、打造创新创业先行区。强化产学研用合作,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创业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资源有效衔接。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大力实施企业融合创新示范培育工程,突出抓好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持续推动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积极培育行业“小巨人”“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2家。落实创新激励政策,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人才、关心人才、重视人才良好氛围,力争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团队。
第十章 提升生活环境品质,营造协调共享的支撑体系
第114条 规划目标及思路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与区域交通合理衔接、与空间布局相适应的路网体系,优化路网结构和级配,合理组织客货运交通,建立与整体建设相协调的城市道路网络。规划目标具体为:构建与县域整体建设发展相适应的互联互通、高效智能、宜游低碳的现代综合交通系统,加强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组织的优化,积极引导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和慢行交通的合理发展,保障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规划思路具体为:完善霍山城市对外交通体系,强化与周边区域的交通联系;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实施“交通+旅游”战略,打造快进交通网络+慢游旅游环线,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加强城市路网和轨道交通线网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推行智能化交通。
第115条 优化交通区位环境构建畅通公路网,构建“三横三纵二联”的城乡骨干公路系统
在现有“一纵”济广高速的基础上,规划宣商高速、阳新高速天堂寨支线、金寨-安庆高速,配套建设宣商高速霍山北连接线、诸佛庵连接线,阳新高速天堂寨支线上土市连接线、太平畈连接线,构建贯穿县域的“一横一纵二联”高速公路网。
城乡骨架公路系统主要由国道和省道构成,与高速公路网合理衔接,承担霍山与周边县市及中心城区与外围乡镇、乡镇间的公路交通联系,霍山县域内构建“三横三纵二联”的城乡骨干公路系统。
(1)三横
一横:张冲-诸佛庵-霍山城区-但家庙-张店,即S331省道及其东延线,该通道向西连接金寨县东部的张冲乡和青山镇,向东连接金安区张店镇。
二横:与儿街金安区界-与儿街-霍山城区-佛子岭-漫水河-上土市-天堂寨,即G346国道,是城区与周边乡镇联系、西部乡镇联系的重要通道,与济广高速霍山互通立交相接,往西连接金寨县天堂寨镇,强化霍山与金寨的交通连接。
三横:毛坦厂-东西溪-磨子潭-太阳-太平畈-霍山界,即S333省道,南部乡镇联系的通道,向东连接金安区毛坦厂镇。
(2)三纵
一纵:漫水河-太阳-霍山界,即G529国道,联系漫水河与太阳乡的东西通道,在漫水河接G346国道,向西联系金寨县燕子河镇。
二纵:诸佛庵裕安界-诸佛庵-黑石渡-落儿岭-漫水河-上土市-霍山界,即S244-S332省道,联系西部乡镇的区域性通道。
三纵:下符桥裕安界-下符桥-霍山城区-单龙寺-东西溪-霍山界,即G105-S332公路,联系城区与东部乡镇,S332省道与与济广高速单龙寺互通立交相接。
(3)二联
一联:磨子潭-黄尾,即S337北沿线,接S333省道,向南联系岳西县黄尾镇。
二联:大沙埂-裕安,即霍山快速通道。
规划建设国省干线美丽公路,提升公路形象与服务品质。霍山国省干线美丽公路包括山湖大道美丽公路、大别山风景道美丽公路和霍英绿色公路。山湖大道美丽公路由S331-S244-迎宾大道-G105组成,境内里程约50公里;大别山风景道美丽公路由陡沙河天堂寨绿色公路-G529-S333-S332组成,境内里程约75公里;霍英绿色公路由G346-S332构成,境内里程约51公里,位于大别山腹地,经英山县至浠水县、大冶市,是安徽、湖北省际公路通道,与山湖大道、大别山风景道共同联系合肥都市圈与武汉都市圈。
第116条 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铁路交通系统,实现霍山与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镇一小时可达
规划六安景铁路,是阜六景铁路的一部分,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年),其中阜六铁路已建成。六安景铁路起于宁西铁路六安站,经合安高铁潜山、怀宁站,至安庆、景德镇铁路。霍山县内六安景铁路由北向南途径下符桥镇、但家庙镇、衡山镇、单龙寺乡、磨子潭镇等5个乡镇,在衡山镇宣商高速与济广高速交叉口西南侧设霍山站,并规划与城市道路网衔接。六安景铁路按I级标准建设,双线电气化,设计时速250公里,霍山境内里程约43公里。
规划东西铁路,设霍山站,与六安景铁路在县域内构建“十”字型高速铁路区域枢纽。东西铁路为南京至武汉二通道的一部分,东联在建巢马城际铁路,向西途经巢湖、庐江、舒城、霍山、金寨天堂寨、麻城,西接即将开工建设的沿江高铁合武段。
六安景铁路、东西铁路的规划建设,实现了霍山与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镇一小时可达,对霍山对接合肥都市圈铁路交通系统、融入区域交通一体化、促进县域大别山区区域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第117条 优化霍山市客运交通枢纽系统,形成“一主三副多节点”枢纽场站布局
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要求,加强枢纽场站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协调衔接,合理确定功能定位,促进枢纽与全省、国家干线交通网络、城乡交通的一体化衔接,提高交通运输的综合效率。以干线公路网络体系为支撑,以县城客运中心为核心,乡镇客运站为支点,形成“一主三副多节点”枢纽场站布局。
一主:综合客运枢纽1座
现状一级站霍山客运中心,与城乡公交枢纽站、县城公交首末站、旅游集散中心等“多站合一”,规划加强与霍山站的交通联系,形成综合客运枢纽。
三副:城区公交首末站3座
在霍山客运中心首末站的基础上,新增经开区(国际汽车城)、高桥湾、迎驾厂街道等3处首末站。
多节点:城乡公交枢纽站3座、城乡综合客运服务站13座
以现状及在建客运场站为基础,规划在县域范围内新建3座公交枢纽站,分别为霍山火车站公交枢纽站、西南片区漫水河客运枢纽、东南片区单龙寺客运枢纽,提供停车、掉头、充电、换乘、办公、保养等服务。
其他乡镇共设置13处城乡一体化的公交换乘站,提供停车、充电及低级保养服务,分别是大化坪、但家庙、与儿街、下符桥、诸佛庵、佛子岭、太阳、太平、黑石渡、东西溪、落儿岭、上土市、磨子潭等。
第七节 建设亲自然、优质均衡、共享包容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大力发展社会公共事业;顺应社会进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明的生活需求,不断发展、完善、提升社会服务设施功能,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提高设施的服务水平,满足公共设施产业化发展要求。
2、坚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原则
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实现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立健全中心镇和中心村的社会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3、坚持合理布局、近远结合的原则
合理布局,就近设置与集中设宜相结合。近期重点完善城区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兼顾中心镇基本设施配置;远期加强一般镇、村级服务设施建设,相对集中,合理配置,服务功能齐全,努力构建文明安全、文化多元、环境优美的和谐社会。
1、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建立健全“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服务体系,完善各级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构建现代文明的和谐社会;分级分层配置,处理好规模化发展与服务半径之间的矛盾,实现服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2、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1)教育服务设施。教育服务设施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四类。
幼儿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采用部门、集体、民办多种方式发展幼儿教育。各乡镇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小学教育:合并改造现有小学,实现校校达标。城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500米以内,但农村小学以相对集中为原则,适当考虑规模效益,根据生源供给情况增设教学点。
初中教育:城区按每5万人设置一处。镇区初中设置不仅考虑人口规模,而且要考虑服务本镇及周边乡镇,可以结合小学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高中教育:高中向城区集中,同时适度考虑县域南侧学生就学情况。
(2)文化娱乐设施规划。打造“文化霍山”,建立健全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四级城乡文化服务体系。
城区:新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四馆合一的县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并完善城区社区级文化配套设施。
中心镇: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00㎡的综合文化站;规划800㎡以上的文体活动广场,可供群众休憩游玩。
一般镇: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200㎡的文化活动中心,可配置文体活动场地。
中心村:配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50㎡的小型文化站。
(3)体育设施规划。加强镇级、村级体育运动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体育设施体系,实现全域体育健身场所全覆盖。
城区体育设施:保留县体育馆。在淠滨南路北规划占地面积为15.93公顷的霍山国际体育中心。
中心镇:规划镇级体育中心,室外场地面积在5000㎡以上,建筑面积在500㎡以上。鼓励教育与体育休闲设施的资源共享。
一般镇:结合文体活动中心配置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低于800㎡。
中心村:配置占地面积不得小于500㎡的体育健身场地。
(4)卫生设施规划。规划建设“城区—村镇”二级医疗卫生网络设施体系。城区建成全县医疗服务中心。全县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建设。
①城区医疗设施
城区医院:保留现有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在城南规划1所综合医院。
社区级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编制标准》和《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指导方案》,结合霍山县实际,在城区内按照每3-5万人设置一处的标准来设置卫生服务中心。
组团级卫生站:每1.5-2.5万人设一处卫生站。不独立占地,结合其他建筑设置。
②乡镇医疗设施
以乡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镇区—镇级卫生院:中心镇设中心卫生院,一般镇设普通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用地规模不小于0.5公顷,一般卫生院用地规模不小于0.3公顷。
中心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村卫生室):按每个行政村每1.5万人设置卫生站,每站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5)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规划健全医疗保健及养老设施。在县城保留现有的敬老院。除衡山镇外,在其余的15个乡镇中,每个乡镇各规划敬老院一所。
第八节 立足区域共享、城乡一体、安全环保的绿色市政体系
坚持绿色、智慧、安全、韧性等发展理念,以“安全保障、城乡统筹、品质提升”为核心主旨,基于韧性城市建设的要求,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保障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立足霍山现状,结合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标准,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统筹推进,至2035年,建成体系完善、高效安全、城乡统筹、灵活可靠、包容共享的绿色市政保障体系,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设施保障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至2035年,建成以安全生产、安全生活为基础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至2035年,实现城乡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农村市政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以上,农村污水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80%以上面积实现降雨就地消纳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9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50%以上,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城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城市重点区域5G网络全域全覆盖。充分预留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及廊道,以提高未来市政设施安全保障。
第121条 城乡一体的给排水系统规划
1.给水工程
完善更新供水设施,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逐步提高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水平,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供水系统。
佛子岭水库为供水水源。规划扩建现状霍山县二水厂,新建一水厂。加快中心城区水源干线、各组团内部及组团间输水管网建设,实现区域联合供水。逐步取消自备井供水,结合道路建设对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性。
2.雨水及排涝工程
建立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利用水系两侧蓝绿空间和低洼地区,留足生态滞蓄空间,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提高城市排涝能力。规划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保留孔家河、深水河、戴家河、柳林河、幽芳河、高庙河、熊家河等现状河道,规划预留北部水系作为城区排水河道等措施,实现中小雨100%自然积存净化,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提升排水管道设计标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2-3年,重要地区5-10年,地下通道和下沉广场20-30年,完善雨水系统,建立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
3.污水工程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全部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目标。规划扩建城区现状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0万吨/日。鉴于各乡镇布局较为分散,规划各乡镇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重点处理镇区及周边村庄地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有条件地区可结合生态湿地进行设置。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需满足《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和《安徽省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加强再生水利用,满足不同再生回用标准要求,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现象。
第122条 低碳生态的环卫系统规划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率大于40%。生活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收集,可回收垃圾应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回收垃圾经转运后运至与儿街镇指封山北侧新建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由区外餐余垃圾处理厂和有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城市布局合理设置转运站、基层环卫机构、环卫车队等环卫设施。
第123条 智慧高效的能源系统规划
规划近期在迎宾大道、霍山大道等道路下方建设综合管廊。远期在淠河路、安园大道、高桥湾路等道路下建设综合管廊,提升各类管线安全性,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第124条 打造安全高效、能力充足的绿色智能电网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达到国际一流供电标准。城区规划220千伏变电站2座,其中扩容现状220千伏文峰变;新建1座220千伏规划变。220千伏线路并入安徽地区电网。规划110千伏变电站5座,其中:取消现状110千伏霍山变;扩建现状110千伏衡山变、现状110千伏城东变和110千伏城西变,另新建2座110千伏变。保留现状35千伏城关变、35千伏迎驾厂变,电源改由220千伏文峰变接入。取消35千伏城北变,保留现状35千伏城东变。其它各乡镇规划在其它各乡镇设置35千伏变电站作为主供电源,对现状容量不足的进行扩容。并利用现状的佛子岭水电站、磨子潭水电站、白莲崖水电站及各大山区内的小水电站作为辅助供电电源。
500千伏高压走廊60~75米,220千伏高压走廊30~40米,110千伏高压走廊15~25米。电力线路在城市重要地段入地敷设,其他地段按规定架空设置。建设综合管廊的道路,电力线路应纳入综合管廊,对规划线路和相关设施用地进行严格控制。
第125条 完善多源多向、灵活调度的天然气输配系统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100%,完善燃气供应系统。中心城区以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气源。天然气由京石邯、京石邯复线等天然气管道联合供应,发展利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气源。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保护现状及规划气源管道。
目前,霍山县已建有CNG储配站设计规模为1000立方米/时,设有2座撬车位。随着霍山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场站已不能满足居民的用气需求。根据对现有场站的现场踏勘,可对已有CNG储配站进行扩容改造,增加其供气及储气能力,以满足近期霍山县的用气需求。远期待国家管道天然气进入六安市后,将从六安市引高管道天然气进入霍山县城区。其它各乡镇应逐步推广管道燃气,未敷设管道的地区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应。
第126条 积极推动热电联产,鼓励集中安全供热
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供热系统。采用集中供热与分散供热相结合的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利用土壤源热泵、燃气壁挂炉、电力、太阳能、污水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热。合理布置热源和热网,各热源间利用管网相互联通,供热管网应靠近热负荷密集区,减少跨越城市主干道和繁华地段,确保供热安全可靠。
第九节 建设设施智能、服务便捷、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系统
第127条 以构建智能交通体系为引领,驱动建设智慧城市
规划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的高效率的公共出行系统,发展大中小运量相结合的轨道交通系统;建立全覆盖的电动化系统,使交通工具电动化、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创新公共交通组织模式和经营制度,实现高品质可持续发展,分阶段实现交通发展目标,构建未来绿色智能交通体系。
基于5G的通信设施系统,搭建超前的智能化交通网络平台,实现智能化交通网络平台的运用,构建高品质的交通出行服务,提供定制化出行方案,乘客直接参与交通调度,为城市交通管理、大众共享出行提供便利。并完善政策和制度创新体系,采取跨部门合作机制,鼓励公共交通出行、电动出行,制定共享出行政策。
第128条 加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树立智慧理念,从城市的实际问题出发,创建智慧方案。对信息基础设施布局不均、城市基础硬件(包括城市公共设施、地下管线、电力布线等)、城市基础软件(平台、支撑硬件的软件)进行统筹规划,确保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将人工智能融入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医疗服务、学校教育、城市决策的智能化,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条件支撑。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形成支撑新一代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129条 实现全域智能化环境
全域范围内进行智慧城市功能建设,从位于下层的基础设施和资源到位于上层和普通市民关系密切的民生、经济、安全,通过中间的城市管理进行高效协同和服务,构成统一的有机体,营造全域智能化的环境。
从政府职能出发,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实现公共事务处理和公共资源分配的开放透明,使城市管理向互动化、精细化转变。城市环境方面,提高生态环境的智能检测和综合治理水平,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构建智慧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将公安、交通、通信、电力、水利、市政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城市日常管理信息汇总,纳入统一的分析、管理、指挥系统,为全域智能化提供基础。
第130条 推进智慧城市治理
智慧化治理体系的最终用户不是城市管理者,而是广大市民,市民的需求是城市治理的最终导向,也是智慧化体系的基础需求,所以要推进智慧城市治理,就要自上而下进行以公众为终端用户的需求分析。城市管理也应转变政府管理导向为市民需求导向,需求导向旨在实现公众对城市治理的参与感、认同感。
公众是城市治理的基础,同时顶层也需要良好的协调机制来配合公众的治理需求,智慧城市的治理体系中,数据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立十分必要。应将数据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打通信息壁垒,形成通畅的信息渠道,并对城市管理中的信息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利用,成为统计部门间信息交汇的平台。
完成顶层设计后,区、街道也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对智慧城市治理工作进行配合,保证数据顺利流动。在街道、区实现职能分解,打造“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现代网络信息化手段是推进智慧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式,构建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包括公众基础地位的明确,共享、交换、协同、系统、控制、智能的智慧化框架设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的顶层设计等手段。
第十一章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分区分级的韧性城市
第一节 以“五水融合”为抓手,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洪安全格局
第131条 以“五水融合”为抓手,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洪安全格局
以全县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升级转型”为抓手,建立由风险区划、预警预报、洪潮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安排、应急管理等洪涝潮全流域、全过程的风险控制体系。至2035年,霍山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诸佛庵镇、佛子岭镇、与儿街镇单龙寺乡、磨子潭镇、漫水河镇和上土市镇20年一遇;霍山县城排涝标准30年一遇,诸佛庵镇、佛子岭镇、与儿街镇单龙寺乡、磨子潭镇、漫水河镇和上土市镇达到20年一遇,面上排涝能力5~10年一遇。供水、灌溉等综合性功能的水库工程;建立完备的水文站网体系,提升水文信息采集和预报水平,建立自动智能的水文监测体系。
以高标准推进霍山县 “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雨水调蓄池等海绵设施建设,实现源头径流量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至2035年,实现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基本建成海绵城市。
第132条 “控、筑、排、疏”相结合的工程性治水方略
按照“控、筑、排、疏”相结合治水方略,霍山县境内河道综合治理具体工程措施共有3项,主要包括东淠河霍山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霍山县孔家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霍山县老城区环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
其中,在东淠河霍山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制定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规范采砂作业应加强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确保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衍。水环境综合整治,严禁生活污水、含油类污水、生产废水乱排放,以免造成水污染事件。
第133条 “先干后堤、干支协调”的堤防体系
一方面增加对霍山县境内的大型水库、淠源渠和东淠河的治理,广泛开展防洪保安工程和水环境、水生态工程;另一方面加大水利投入,使境内中小河流得到综合开发利用和全面治理,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有效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
第134条 构建“分级分区、有序分洪”的防洪闭合圈建设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协调发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区防护确定各级城镇的防洪标准,完善防洪区划,转变防洪的治理思路,依托“退、疏、修、整”的治水对策,建立完善防洪排涝体系。以锚固绿水青山、守护淮河安澜、筑牢国家粮仓、保护源头活水国家站位和六安担当,加快形成五大水利工程体系和“生态山区、碧水库区、节水灌区、安澜湖区、绿色岗区”五大分区布局。
第二节 建设综合应急体系,提高城市应急救灾水平
第135条 建设城市综合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目标统一、分工协作、统一指挥、责权对等原则、执行与监督部门分设原则”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建立常设性应急机构、专项指挥部门及其他专业机构,构建适合自身的高效、职能明确、配合紧密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第136条 构建韧性城市的防御体系
1.建立统一衔接的多灾联动创新平台
建立统一衔接的防灾信息共享、应急决策和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平台统筹考虑各种灾害防治,充分发挥综合防灾规划的统筹作用。平台的应用基于服务的SOA系统架构;通过政务网络接入各区和各乡镇,实现业务协同;统一全县空间坐标体系和数据标准,保障空间信息共享;统一系统接口标准,支持各单位业务系统与平台的信息交换专门的信息化建设队伍,负责平台的建设和实施;
2.构建统一联动的综合防灾规划体系
在其他上位规划的管控、约束和指导下,统一编制霍山县综合防灾规划,并统一纳入全市综合防灾规划体系和全市规划信息平台,最终形成全市的“一张蓝图”。霍山县的避灾空间单元、救灾疏散通道和防灾管理中心的布局,应在全市的“开发边界"约束下,进行具体布局,重点做到项目落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落位、和土地指标的落位;
3.完善集中统一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
为了更好地解决灾前预防、灾中应急和灾后恢复的管理建设机制问题,将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安委会统一纳入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加强城市政府对各类灾害的统筹管理。
第137条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城市灾害防控体系
第三节 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
第138条 构建系统性的防疫抗疫应急机制
社区安全生活圈是以社区生活圈为空间基础,依托城市监测与预警平台,实时精准识别、研判和预测城市日常与突发风险,满足不同人群安全需求,实现居民行为引导的平灾结合型的综合管理圈。
合理划分社区安全生活圈。原则上与社区生活圈的空间体系保持一致。即在同一街道办事处之内,以中小学或社区公园为中心,按照涵盖步行15分钟或距家1公里左右的范围划分社区安全生活圈,社区安全生活圈由现有的1个或多个社区居委会组成。
按需配置社区安全生活圈设施。社区安全生活圈内的设施配置应包括避险空间类、医疗救助类、生命支撑类三种设施,根据不同响应等级、在不同空间范围内配置不同规模的设施,同时考虑设施的平灾结合性、个体可达性与共享性。
实时监测社区安全生活圈风险。通过采集人口数据、建成环境数据以及居民个体的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构建社区安全生活圈多维指标与综合指数,并对社区安全生活圈进行安全性评级。根据社区安全生活圈的等级评定,进行实时问题识别,对有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社区安全生活圈进行预警和实施应急预案。通过长期动态监测与反馈,不断调整优化社区安全生活圈的设施配置与时空规划。
社会协同治理社区安全生活圈。通过纳入居民的日常风险感知,鼓励居民自主识别与共享空间中的风险信息,更精准地识别日常活动空间中的不安全因素。建立居民安全协会等基层组织,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安全建设的积极性。通过良好的社区治理促进邻里的相互熟识,促进灾后第一时间的自助与互助,降低灾害风险。
第139条 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
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第十二章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山水城市特色
第一节 精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传承
第140条 构建全覆盖的遗产保护与传承体系
霍山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时期就设有潜邑,汉代设为潜县,隋朝始称霍山县。长期的历史积淀是霍山留下了许多宝贵历史文化资源和一些极具特色的地方文化资源
保护目标
传承城市文脉,挖掘保护内涵,构建覆盖全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保护霍山县域内所有文物点为核心,挖掘县域内物质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凸显霍山大气山水特色与千年文化底蕴。
保护原则
丰富保护内涵,注重保护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坚持可持续原则,保护与利用并重;坚持以人为本,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保护更新模式,避免大规模拆建;坚持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创新的原则。
构建“两级四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立“霍山县域-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级,包括古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四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体系。
保护霍山古文化遗址。霍山古文化遗址的保护,应力求保存古文化遗址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环境,其重点是大遗址保护。整体保护与利用主要包括:将整个遗址区建成遗址公园;将遗址区与风景区结合,建成旅游景区;将整个遗址区建成森林公园;将遗址保护与现代农业园区结合,建成遗址历史文化农业园区等。
保护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佛子岭水库连拱坝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下符桥窑址、霍山文庙、四望堡寨址、狮山中学玉玺楼、霍山文峰塔、西镇暴动旧址、决兴庵、戚氏祠等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老城文庙、文峰塔周边划定历史风貌协调区,保证文保建筑与周边城市风貌协调共生;保护赵氏湾南遗址、青枫岭磨子潭战役纪念碑等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潜台赤壁、大垅台遗址、佛子岭水库竣工纪念碑等3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116处文物点。划定各级文化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城市紫线范围内的控制地带管理保护要求。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三)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五)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保护历史文化名人资源。科学开掘历史名人资源,加强宣传力度。对霍山历史文化名人的生平事迹进行挖掘、整理、著书;建立博物馆、纪念馆、雕塑、纪念广场,使之成为霍山历史文化名人的传播载体;促进文化与旅游项目的深度融合,开发更多与霍山历史文化名人相关的旅游纪念品。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5项省级、5项市级、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文字、影音等方式进行记录采集,形成数据库;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经费和场所支持,帮助开展传艺活动;各类学校可以将非遗内容列入教学内容,鼓励支持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开展非遗活动。
严格控制历史文化保护紫线。统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紫线等要素。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公顷,占县域面积的**%。主要分布符桥镇、佛子岭镇、衡山镇、上土市镇四个乡镇。
构建“五区一带”的县域历史文化空间展示体系。为推进全域历史文化建设,构建北部红色文化展示区、历史遗存集中展示区、南部红色文化展示区、自然景观展示区、孝善民俗文化展示区等五区,以及淠河文化景观带。保护“五区一带”规划格局,分片区进行展示。
第141条 健全保护实施机制
健全完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机构。组建“霍山历史文化保护委员会”,由霍山县相关主要领导挂帅,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兰州市主管城建、文化的相关部门领导、文史专家。委员会应负责制定霍山县历史文化保护的重大策略和方向、审查与历史保护相关的重要规划设计,协调和监督与名城保护相关的建设项目。达到政府主导、专家指导、技术支撑、多方统筹、公众参与的保护机制。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和建设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应列入市政府财政预算,积极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并鼓励社会力量捐助或通过其它多种形式筹集保护资金。
建立霍山县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平台。采用文字、图像、视频、数据库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全面系统归纳霍山县历史文化相关的各类资料,为各种历史信息保护与传承建立基础数据库。
开展霍山县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霍山县历史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坚持保护意识培养,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霍山县历史文化的自豪感和地位的认同感,推动保护工作的进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增强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保证历史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实施工作的技术支撑。重视民间艺人培养,加大对民间艺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它民间组织的支持力度,推动霍山县历史文化传承。利用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究、教育和科研合作,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管理人才的专业素质。
第二节 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与管控
第142条 塑造“两津一脉串九珠,红色人文环绿廊”的城乡景观风貌
充分利用山水交错、地形丰富的特征,在县域层面构建“大气山水、特色湖城;精致空间、复合绿道”的总体风貌形象,打造“两津一脉串九珠,红色人文环绿廊”的风貌结构。
突出两津一脉的整体山水格局。依托县域内主要的水系廊道和山体生境廊道,展示丰富的霍山山水风貌特色。其中“两津”指淠河及其分支河流;“一脉”指大别山山脉的生境廊道。
串联九珠的自然景观风貌。围绕县域内主要景区,加强特色的生态景观体系的打造。分别为已建成国家4A级旅游区3个(大别山主峰景区、佛子岭景区、南岳山景区)、国家3A级旅游区2个(铜锣寨景区和霍山文庙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分园区3个(白马尖、铜锣寨和佛子岭)、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个(迎驾工业旅游)。
展示红色人文的历史特征。挖掘县域内的红色革命历史遗迹,彰显出红色风范的文化风貌体系。
构建霍山的绿廊环道。指在霍山县域内建设环形的绿道。
第143条 公共空间网络体系(强化“五道合一、蓝绿交融”的开发空间网络)
霍山县主要的山水要素可以总结为“河、湖、山”三个要素,主要包括“一河、三库、五区、一主两支脉”。一区为东淠河,三库为库、白岩莲水库、磨子潭水库。五区为别山主峰景区、佛子岭景区、南岳山景区、铜锣寨景区和霍山文庙景区。一主两支脉为大别山主脉和两条分支脉。
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依托霍山县的七山一水一田的基底有要素,明晰县域的空间保护结构,筑牢生态安全的基石。县域的生态格局为两区三库一河一岭。县域南部以大别山主脉和两条分支脉形成大别山区;县域北部以低山丘陵、盆谷地貌为主形成丘陵岗地区;三库为库、白岩莲水库、磨子潭水库;一河为东淠河;一岭为江淮分水岭。对不同的生态空间实现分区引导,在保护中实现绿色发展。
美化和谐共生的农业空间。打造农田空间的四大平台,形成一岭一带交汇处,一库一谷汇精粹的农业空间格局。“一谷”为六安大别山茶谷,“一带”为淠河生态经济带,“一岭”为江淮果岭,“一库”为西山药库。
积极完善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主产区加特色农业区的乡村发展模式。在县域北部丘岗地区重点打造江淮果岭产业带,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南部山区以生态保护为主,重点发展中药材、毛竹、水库有机鱼等特色农业;东部靠近高速和铁路,可利用交通优势发展休闲采摘,重点推进发展茶采摘、茶加工等产业。
构建优宜居宜业的城镇空间。根据霍山县各级乡镇的经济人口、交通资源、用地生态等要素形成一主四极多点的城镇空间体系。一主为县城中心城区中心;四极为与儿街、上土市、下符桥镇、太平畈乡可以作为未来发展重点极。多点为大化坪镇、落儿岭镇、磨子潭镇、太阳乡等乡镇。
第十三章 以集聚发展为核心,推动中心城区布局优化
第一节 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第144条 中心城区范围
扩大研究范围对中心城区空间优化进行研究,将研究范围分为三个层次:北部城镇圈、城区、中心城区。
霍山县北部城镇圈:包括霍山县城及周边七镇镇域范围(黑石渡、佛子岭、诸佛庵、落儿岭、与儿街、但家庙、下符桥),总面积约913.9平方公里。
城区范围:包括衡山镇镇域、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高桥湾产业园区、以及霍山县城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总面积约288.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即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东至济广高速,南至迎宾大道以南建设用地,北至宣商高速、圣人山矿山,西至东淠河,总面积约86平方公里。包括县城建成区、经济开发区规划扩展区、高桥湾产业园规划扩展区、圣人山矿山、城市西侧已建产业园区、范围内所涉及的现状村庄(玉带桥村、永康桥村、南岳村、顺河村、戴家河村)、以及迎宾大道以南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第145条 人口规模
2010年(六普)霍山县全域常住人口为31.50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8.72万人,为城镇化率为59.45%;2020年(七普)霍山县全域常住人口为28.62万人,城镇常住人口19.83万人,城镇化率为69.30%;10年间霍山县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负0.95%,城镇化率年均增长约0.99%。预测,2025年常住总人口预测为27.29万人,城镇常住人口为20.26万人,城镇化率为74.25%;2035年常住总人口预测为25.55万人,城镇常住人口为21.48,城镇化率为84.07%。中心城区人口约占全县人口的80%。
第146条 发展方向
在生态优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品质城市发展要求的时代背景下,规划通过对霍山城区现状、自然地理要素、城乡管控政策、城市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项目、重要交通设施布局等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判霍山中心城区城市发展形态和城市空间拓展方向。霍山中心城区未来的城市发展形态为带状组团式紧凑型发展。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东建高铁站、西联美酒镇、北携高桥湾、南倚南岳山、中优霍山城。
第147条 用地规模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共计34.67平方公里,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为40%和29%。居住用地集中分布于中部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分布于老城区和淠阳湖以北政务中心;产业用地在东部经开区、北部高桥湾产业区以及老城西部均有分布。
近年来城市主要向东发展,老城西侧潜台路周边地区成为价值洼地,是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承载空间,是打造一河两岸的重要区域,同时高铁片区、高桥湾西侧片区、美酒小镇也是未来重点发展区域。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第148条 形成“一体两翼、绿廊贯通、十字双轴、四心多点”的整体格局
一体两翼:以高桥湾和老城区城市服务集中区为一体的城市服务核心片区;以美酒小镇为中心的西翼绿色产业集聚片区;以经开区高铁小镇为中心的东翼经开区产业集聚区。
绿廊贯通:以柳林河、新天河、幽芳河、高庙河、洛阳河为主体结合各类绿地形成的生态廊道。
十字双轴:潜台路南北联系轴、世林路东西发展轴。
四心多点:霍山商务中心、政务文化中心、高铁小镇中心、美酒小镇中心四个县级中心,以及老城节点、高桥湾节点、产业组团节点、经开区城市节点等多个节点。
第149条 重点发展地区
规划重点关注三大功能片区:中部城市服务核心片区、东翼经开区产业集聚区、西翼绿色健康产业集聚片区。
城市服务核心片区。含老城生活组团、城市服务中心组团、滨河魅力组团、高桥湾生活服务组团、城南休闲组团等,面积约为28.4平方公里。以三区共建、聚合发展,打造城市服务核心功能区为目标,完善城市品质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挖掘历史和文脉,引入高端的现代服务业,打造以、商务办公、品质居住、休闲娱乐、文化展出、学术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片区。老城区建设以高新产业、科教研发、现代商贸、生态宜居、旅游休闲为主的现代化新型产业园。打造全县游客集散中心、城市文化休闲游憩区。高桥湾产业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的都市型工业、微电子、现代通信、计算机及软件、新材料、生物工程、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于全县工业和居民生活的配套产业,逐步打造成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东翼旅游集散服务产业集聚区。含高铁核心组团、高铁小镇生活组团、经开区产业组团、经开区生活组团等,面积约为16.86平方公里。以三镇联动,打造绿色农旅产业集聚区为目标,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和经开区的产业优势,打造集交通集散、商务商业、旅游服务、科创办公、休闲娱乐、居住功能等多个主题板块功能联动互补的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别山革命片区的发展示范区,霍山县的经济增长极,配套完善的宜居新区,以农副产品加工、电光源、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开发区。高铁小镇构建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文创产业、商业居住、休闲体验为主要功能的综合片区。
西翼绿色健康产业集聚片区。含生态制造产业组团、美酒小镇生活组团、美酒小镇中心组团、西部滨河生活组团等,面积约为5.2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绿色的产业集群,以生态工业、循环工业、协调工业、特色工业的理念为指导,同时完善公共设施以及开敞空间,建设最具智慧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生态美酒小镇建设第三代文化旅游度假综合体,强调宜游宜商、宜居宜业功能,未来城西的核心风貌区、核心游览区、核心体验区。
第三节 结构与布局优化
第150条 中心城区规划用途分区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86.25平方公里,包括三类用途分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城镇集中建设区49.2平方公里,以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引导城镇集中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主要包括县城现状建成区、经开区规划扩展区、圣人山矿山以及高桥湾规划扩展区。
城镇弹性发展区7.4平方公里,以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主要包括高桥湾规划扩展区西侧区域,淠河以南柳林河以北区域,经开区迎宾大道南侧等部分区域。
特别用途区29.6平方公里,以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主要包括经开区以北宣商高速以南区域,京沪高速以西洛阳河流经区域,迎宾大道以南丘陵区域,高桥湾规划拓展区以北、以南等部分区域。
第四节 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第151条 城市有机更新策略
城市有机更新从土地权属、建筑空间、产权业态、交通组织、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风貌等多维度控制与协调管理,在更新中实现引人、聚人、留人,注重采用渐进式更新,依靠精细化管理,注重城市长期运营,从而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利用有机更新引导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优化。倡导小尺度、渐进式的更新模式,强调公共利益和功能复合,鼓励多元主体共同推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开放公共空间。形成因地制宜的城市更新策略,对于成片改造区域,通过土地置换、拆除重建、整体转型等方式,着力引导环境品质提升、城市功能完善、特色肌理文脉延续、以及公共中心和基础设施成片改等。对于渐进改善区域,通过实施空间微改造、建筑改造、开放围墙等方式,着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品质,激发城市活力、改造社区配套设施、提升公共空间品质、推进老旧住宅适老化改造、保障养老助残设施等的渐进式改善。
第152条 城市有机更新重点区域
城市有机更新重点区域包括:以老城区老破小居住区为代表的老旧小区改造区,以淠河南岸老旧工业厂房为代表的产业转型提升区,以淠河路两侧城中村为代表的城郊结合地段综合整治区,以霍山文庙、文峰广场等为代表的历史地段更新区,以潜台路西侧低小散企业、闲置用地为代表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区。
城市有机更新重点区域注重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完善公众日常生活和公共交往活动需要的公共设施,依托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体系,发挥市场自下而上发展动力,更好地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优化生活服务配套。
第153条 城市有机更新模式
老旧小区改造区——统筹推进三类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更新改造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实施拆违、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建筑物屋面、外墙、楼道、楼梯等公共部位改造、修缮、出新,通讯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 (入地)等工程。完善类更新改造重点解决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改造(新建)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职能充电设施、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活动场地、体育健身设施等。提升类改造重点改造或新建小区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幼儿园、以及养老、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设施等。
城郊结合地段综合整治区——建管并重、提升软硬件设施,积极探索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攻坚新模式。通过完善基础公用设施、污水管网改造和路面修复等工程,改善绿化、提升景观,适当注入本地文化元素、生态元素、群众参与元素,以点带面,推动城市有机“微更新”。
产业转型提升区——重点完成县城低效工业用地腾退、工业邻里打造等工程。挖掘建县城内有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工业遗产,针对质量较好、反应时代工业特征的工业产房,进行性质转换和功能置换,利用厂房进行内部空间植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补足区域公服设施缺口。重点完成土地整备、打通断头路、高压线入地、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为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和谐的淠河沿岸景观打基础。
历史地段更新区——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要求和管理责任,严禁任何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文物周边环境整治,提高历史地段环境品质。在进行更新改善的同时保证历史地段和街道原有格局和空间形式,保证建筑物和绿化、矿地的空间关系,保证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 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保证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保证地段的历史功能和作用。
低效用地再开发区——进行成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更新改造、集中开发、业态调整、协议置换等方式进行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鼓励立体综合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和配置地下空间资源。适度推行拆除重建,节约资源能源,完善医疗、教育、养老、公交站场、垃圾转运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善城乡宜居环境,配建适当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加强住房保障能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第五节 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引导
第154条 城市设计目标及定位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引导城市的有序开发,改善人居环境。构建规划形成“一带穿城,三山九溪;水系连通,绿廊织网;水绿交融,山城相依”的整体景观框架。以打造一个产业兴城、飞速发展的工业城市,一个显山露水、蓝绿交融的生态城市,一个精致优美、和谐幸福的宜居城市为城市总体设计的定位。
第155条 塑造“一带穿城,三山九溪;水系连通,山城相依”的风貌格局
霍山城区山水景观资源丰富,规划以周边山体、河流为框架与城市结合形成独特的城市山水格局,是为“一带穿城,三山九溪;水系连通,山城相依”。
塑造一带穿城的生态基地。东淠河及其两侧形成的滨水绿带穿过城区,构成霍山城区的生态基底。
塑造三山夹峙生态框架。南岳山、蔡家大山、燕窝尖,形成三山夹峙的山城特点,不仅构成生态主体框架,藉此形成三山拥城的霍山城市特色风貌。
塑造九溪相连的生态格局。包括柳林河、通天河、幽芳河、高庙河、洛阳河、淠源渠、新河、南城河、北城河九条水系。九条水系经过疏浚、整理,并与东淠河连通,形成九溪相连,九水分城的生态格局。
东淠河与城区内九条水系与城区及周边山体,构成霍山“水系连通、山城相依”的生态风貌格局。
第156条 山水画意、人文故里、诗意新城,打造特色建筑风貌分区
根据自然边界、主要道路、区域功能、建设现状、相关规划等要素在中心城区形成四类建筑风貌区。
打造山水老城风貌区。山水老城风貌区位于霍山县西南部是霍山县的老城区。现状建成区所占比例较大,区内保留有历史文化建筑,近现代建筑以现代简约为主,注重功能实用,缺少建筑细节和特色。该片区是霍山县的老城区,具有汉文化底蕴,将此片区打造成以传统汉建筑风格,对现状较为重要的街道进行立面整治。
该片区以居住、旅游服务、商业为主导功能,建筑以汉建筑风格为主,屋顶选用硬山式,注重立面装饰纹的应用,突出特色。建筑色彩方面屋顶以青灰色为主,墙体可结合实际,选用白色、棕色、红色相互组合,整体色彩古朴素雅,营造具有强烈历史文化感和地域性的街区形象。中兴路建筑严格控制其高度,结合文庙打造历史文化街区。对现状幽芳河沿岸的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增加汉文化元素,如硬山式坡屋顶、装饰纹、动物纹等,与文峰塔相呼应,形成特色显著的汉文化风貌,促进旅游发展。
打造创新高桥风貌区。创新高桥风貌区位于霍山县北部,现状几乎保留原始状态,区内生态本底气息浓烈。由于该片区是霍山县的待开发区域,建筑风格塑造性强,建议将此片区打造成以新亚洲风格对区域内环境进行打造。
该片区以居住、教育为主导功能,建筑风格以中西合璧的新亚洲建筑风格为主,将亚洲建筑元素与西方建筑形式相结合,整体简洁、活泼、优美,体现浓厚的教育气息和宜人的居住氛围。建筑色彩以暖黄、暖红为主,白色、灰色为辅,可选用明度和纯度较高的颜色作为点缀,营造活泼、热闹的氛围。建筑材料宜以本地材料为主,选用砖、石材、木等柔和质感的材料,避免过多金属质感材料。
打造活力新城风貌区。活力新城风貌区位于霍山县中心,是霍山县的新城区,现状建成区所占比例较小,注重功能实用,缺少建筑细节和特色是反映现代城市面貌的窗口,整体风貌较新,环境较好。综合该片区特质,为了展示霍山现代、时尚、高端、活力的城市新区形象,建议以“现代简约风格”为主,建筑形式简约、大气、精致。
该片区以行政办公、生态居住、休闲商业等功能为主,建筑以现代简约式风格为主,体现高端、时尚、大气的城市形象。行政办公建筑色彩以灰白色、浅黄色为主,青灰色为辅,体现沉稳、大气的建筑形象;科技研发、交通枢纽以浅蓝色为主,展示现代、明快的形象,生态居住可结合实际,以白色、深灰色等为主。建筑材料以石材、玻璃幕墙等为主,打造以政务中心为节点的行政办公中心,行政办公服务轴展示新城魅力和特色。
打造生态园区风貌区。生态园区风貌区位于霍山县东部,是霍山县的工业城区,为霍山经开区产业主要聚集区,现状建成区所占比例不高,建筑基本为近年新建。区内工业功能突出,因此建筑风格以简单实用的现代风格为主。片区以简约实用的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同时考虑到片区良好的山水自然资源打造生态游园。
该片区以工业、区域交通、居住等功能为主,建筑以现代简约式风格为主,体现简约、整洁、大气的城市形象。工业建筑色彩以灰白色、浅蓝色为主,青灰色为辅,体现沉稳、大气的建筑形象;区域交通(港口)、物流建筑以蓝灰色为主,展示简约、明快的形象。建筑材料以砖、混凝土、木材为主,打造以港口为节点的城市门户展示点,工业为片区主要面。结合现状优越的生态河、溪、山体资源,整体呈现霍山产业区简约、整洁、明快的区域气质。
第157条 承古励新,塑造“古今交融的创意城市”历史人文场所
霍山县建县于隋唐时期,历史文化悠久,但历史遗留未能得到很好保护,客观上的文化、产业遗存丰富。具有皖西城市的文化本底,徽文化、汉文化,同时,霍山民歌、民间乐器庐剧、龙舞、狮子舞、花鼓、霍山黄芽传统手工艺、四弦书、迎驾酒传统酿造技艺和霍山石斛等多元文化交融。
打造历史文化节点。结合历史留存遗址、文化特色,设计多个文化节点,使特色文化融入场所空间,焕发活力。赵士遗址节点结合水系资源,打造滨水景观节点,建设遗址公园、特色景点等;汉武南巡节点建设城市门户以汉文化为主题建设;文峰塔公园节点以文峰广场打造霍山县茶主题活动中心;潜台怀古公园节点进行特色标识、滨河游憩带等建设,打造郊区公园;文庙节点建设以明清建筑为主题的仿古商业街,打造以购物餐饮为主题的商业街。
完善湖城体系。结合滨水空间融入城市特色文化,联水成链,强化城市格局特色。生活休闲廊以绿带连接东西两城,以四田园渠歌、淠源记忆体现城市古今生活风情;历史长廊依托护城河公园的深厚的文化底蕴,打造历史文化展示带,展示霍山传统文化;楚汉文化廊结合沿线文峰塔、文峰公园,提取区域楚汉文化元素,打造楚汉水廊整体意向;活水点睛廊依托淠阳湖公园文化底蕴,融合政务文化,展示生态山水之美。
构建城市门户。南门户为迎驾之门,以汉武帝南巡雕塑为主题的城市入口门户;东门户为工业之窗,以工业巨构为主题,以霍山特色工业模型打造城市入口门户;北门户为教育之门,以燕窝拔尖为主题塑造群燕飞天的教育拼搏形象的城市入口门户;西门户为酒香之门,打造以酒元素为主题的城市入口门户。
推广霍山城市品牌。围绕酒、茶文化做文章,突出酒、茶文化特色。“形象设计,规划建设,商业开发,活动策划”,整体策划酒乡茶都文化品牌。
展示多彩文化。以茶、酒文化为核心,挖掘霍山城市文化特色与内涵,凸显山水文化、茶、酒文化、产业文化、皖西地域文化等文化特色,展现多彩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与凝聚力,打造文化酒乡茶都。充分发挥“汉武帝南巡霍山”的资源优势条件,抓住机遇,立足汉文化高地,打造皖西第一个汉文化旅游城市。结合城市更新,利用多处工业旧址,打造工业遗址公园,发展工业旅游。
策划节庆活动,增添城市活力。霍山是“黄芽、石斛”原产地,依托黑石渡镇、太阳畈乡和大化坪镇,茶产业发达,在五月新茶上市举办霍山采茶节;依托霍山茶谷旅游线路的环山生态景观及慢行系统,结合茶谷及健康产业的定位,在六月霍山茶谷最美季节举行霍山骑游节;依托迎驾良好的酒文化资源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制酒技术,打造酒文化展览推介会,在八月举行迎驾酒博会,;霍山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品种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在十月举行美食文化节。
第六节 完善支撑体系,夯实安全保障
第158条 综合交通:城区提速,形成“一环、两横、七纵”城市骨干路网格局
规划构建功能完备的中心城区骨干道路网,形成“一环、两横、七纵”的中心城区路网结构,完善中心城区干路网络,加强道路微循环系统规划建设,改善居民“出行难”问题。按照“窄路密网”的要求进一步加密支路网系统,到2035年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10km/km²。
一环:西环(高桥湾路)-北环(高桥湾路)-东环(原105国道)-南环(迎宾大道)。
两横:淠河路、迎驾大道。
七纵:源牌路-经二路、安园大道、霍山大道、花园路、衡山路、桃园路-潜台路、爱民路。
第159条 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能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1、公共中心体系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公共服务体系。
城市级中心:服务城区乃至县域。包括老城区商业文化中心、行政中心、东淠河两岸商业商贸中心、城南商业中心等。
社区级中心:是指服务3-5万人居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中心。包括老城区社区中心(2个)、城南新区社区中心、开发区服务中心、衡山新区社区中心、城北新区社区中心等。
组团级中心:考虑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结合规划居住组团,在中心位置设置12个组团中心。
2、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2035年行政办公用地43.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9%。总体上,形成“城市级—片区级”两级结构。政务区为城市级行政办公中心;衡山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服务中心)、落儿岭工业园管委会等为片区级行政办公中心,分别位于潜台路东侧、开发区迎驾大道一侧、东淠河北桃园路西侧。
3、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
城市级文化设施:在花园路以东,淠河路南侧,建设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城市规划展览馆于一体的城市级文化设施,保留现有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和老干部活动中心。
社区级文化设施:服务人口为3-5万人。分别在东南新区、城北新区、开发区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组团级文化设施:每1.5-2.5万人设一处文化站,不独立占地,城区共设10个。
到规划期末,文化活动设施用地为27.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4%。
表5-1:城区规划文化设施一览表
等级 |
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城市级 |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
0.83 |
老城区,玉带路与诸佛庵路交叉口 |
保留 |
霍山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 |
4.85 |
老城区,淠河路与幽芳路交叉口 |
规划 |
|
老干部活动中心 |
0.92 |
老城区,文峰路西侧 |
保留 |
|
社区级 |
高桥湾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
1.50 |
落儿岭工业居住组团,飞凤路与高新路交叉口 |
规划 |
顺河街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
0.85 |
老城区,与儿街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
规划 |
|
城南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
1.93 |
城南居住片区,保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
规划 |
4、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到规划期末,教育科研用地为205.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7%。教育科研用地包括各类学校用地和科研用地。科研用地主要集中在迎宾大道北侧和落儿岭工业园内的研发用地。
通过合并、置换、搬迁、补充等手段,整合现有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并调整学校服务范围,提高生均用地指标,改造学校设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规划新区学校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满足生均用地指标,以保障中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水平。按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结合社区建设,合理布置具有相应规模和班级的幼儿园。
规划幼儿园24所,小学10所(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5所(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和技校4所,特殊学校1所。
表5-2:城区规划小学一览表
符号 |
小学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01 |
衡山小学 |
2.38 |
衡山居住组团,利民路与白马尖路交叉口 |
规划 |
02 |
城北小学 |
1.86 |
老城区,诸佛庵路北侧 |
保留 |
03 |
城西小学 |
0.38 |
老城区,西大街路北侧 |
保留 |
04 |
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 |
3.87 |
老城区,淠河路与文庙北路交叉口 |
扩建 |
05 |
衡山镇中心小学 |
0.67 |
老城区,迎驾大道与新小巷交叉口 |
保留 |
06 |
城关小学 |
2.16 |
老城区,文峰路西侧 |
保留 |
07 |
高庙河小学 |
1.94 |
城南居住片区,高庙河东岸,纬六路北侧 |
规划 |
08 |
城南小学 |
3.28 |
城南居住片区,花园路与纬七路交叉口 |
规划 |
09 |
高桥湾九年 一贯制学校 |
3.76 |
落儿岭工业园居住组团,飞凤路与莲花路交叉口 |
规划 |
10 |
开发区小学 |
2.38 |
经济开发区,同心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
规划 |
表5-3:城区规划初中一览表
符号 |
初中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01 |
高桥湾九年一贯制学校 |
3.76 |
落儿岭工业园居住组团,飞凤路与莲花路交叉口 |
规划 |
02 |
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 |
3.87 |
老城区,淠河路与文庙北路交叉口 |
扩建 |
03 |
霍山第二中学 |
13.88 |
城南居住片区,文峰路与迎驾大道交叉口 |
保留 |
04 |
城南初级中学 |
4.03 |
城南居住片区,花园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
规划 |
05 |
明德初中 |
5.09 |
经济开发区,同心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
保留 |
表5-4:城区规划高中一览表
符号 |
高中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01 |
霍山职业技术学校 |
14.20 |
落儿岭工业园居住组团,高桥湾路与燕窝南路交叉口 |
规划 |
02 |
霍山中学 |
14.55 |
老城区,西大街路与玉带路交叉口 |
保留 |
03 |
文峰高中 |
15.63 |
经济开发区,迎驾大道与高科路交叉口 |
保留 |
04 |
开发区高中 |
4.20 |
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与高科路交叉口 |
规划 |
表5-5:城区教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类别 |
设置标准 |
衡山 新区 |
老城区 |
东南 新区 |
城北新区 |
合计 |
高中(或职教) |
10万/个 |
- |
保留1个 |
保留1个;规划1个 |
规划1个职教 |
4 |
初中 |
5万/个 |
- |
保留1个 规划1个 |
规划1个 保留1个 |
规划1个(九年一贯制) |
5 |
小学 |
2.5-3万/个 |
规划1个 |
保留5个 |
规划3个 |
规划1个(九年一贯制) |
10 |
特殊教育学院 |
- |
- |
保留1个 |
- |
- |
1 |
5、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
城市级:保留现有体育馆,并在老城区与儿街路北、幽芳河以西和城北新区各规划一处体育场馆用地。规划强调体育设施的社会化使用、教育机构体育设施的错时使用等,避免资源浪费。
社区级:按照服务人口为3-5万人的标准,来设置综合运动场馆。在衡山新区、东南新区、老城区各设置1个。
组团级:重视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居民日常健身活动要求。每1.5-2.5万人设一处组团级体育健身设施,可不独立占地,结合小区及组团绿地设置户外健身场地。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为43.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5%。
表5-6:城区体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符号 |
等级 |
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01 |
城市级 |
霍山国际体育中心 |
15.93 |
落儿岭工业居住组团,莲花路与飞凤路交叉口 |
规划 |
02 |
霍山县体育馆 |
0.85 |
老城区,文峰路与南岳东路交叉口 |
保留 |
|
03 |
社区级 |
衡山综合运动场馆 |
2.00 |
衡山居住组团,白马尖路与利民路交叉口 |
规划 |
04 |
城南综合运动场馆 |
2.09 |
城南居住片区,保安路西侧 |
规划 |
|
05 |
城北综合运动场馆 |
1.30 |
老城区,与儿街路与花园路交叉口 |
规划 |
6、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到规划期末,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为31.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3%。
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组团级”三级结构。
城市级:保留现有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并在城南新区新规划综合医院一所。
社区级: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为3-5万人。分别在老城区、城北、开发区设置。
组团级:每1.5-2.5万人设一处卫生站,可不独立占地,结合其他建筑设置。
表5-7:城区卫生设施规划一览表
符号 |
等级 |
名称 |
占地面积 (公顷) |
位置 |
备注 |
01 |
城市级 |
霍山县人民医院 |
2.63 |
衡山居住组团,迎驾大道与白马尖路交叉口 |
保留 |
02 |
霍山县中医院 |
1.06 |
老城区,迎驾大道与西镇南路交叉口 |
保留 |
|
03 |
城南中心医院 |
6.70 |
城南居住片区,保安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
规划 |
|
04 |
县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
3.33 |
老城区,西镇南路与南岳东路交叉口 |
保留 |
|
05 |
社区级 |
高桥湾卫生院 |
1.65 |
落儿岭工业园居住组团,高新路南侧 |
规划 |
06 |
顺河街中心医院 |
1.73 |
老城区,淠河路与文峰北路交叉口 |
规划 |
|
07 |
衡山镇中心医院 |
0.25 |
老城区,文峰路西侧 |
保留 |
|
08 |
开发区卫生院 |
0.61 |
城南居住片区,纬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
保留 |
7、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77.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62%。规划形成“城市级—社区级”二级服务体系。
城市级:包括老城区商业中心、东淠河商贸中心、城南商业中心、衡山商业中心等。
社区级:主要包括顺河街商业中心、开发区商业中心、老城区商业中心。
第160条 绿地系统:形成“一带两轴、六廊多点”的绿地布局
结合霍山县中心城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以普遍绿化为基础,综合公园为补充,中心城区为核心,生态绿廊为纽带,社区绿地系统为子系统,建立“山、河、城”的生态基础网架,构成“一带两轴、六廊多点”的绿化结构体系,实现将山水引入城市,城市建于森林中的目标。
打造一带两轴的绿化骨架。指城区绿化骨架,包括迎驾大道都市休闲景观轴、通天河-幽芳河滨水绿廊、东淠河滨河绿化带,是霍山绿地系统的结构性绿化区域。
打造六廊多点的绿化核心。高桥湾道路、迎宾大道、柳林河、潜台路、霍山大道、源牌路等6条网状联结的城市绿廊,以及遍布城区的多个公园节点,作为绿地系统核心与框架的补充丰富霍山绿化空间。城区最主要的绿化核心,包括东淠河河湾公园、淠阳湖公园绿心以及环城河带状公园,是霍山绿地系统中的亮点所在。
构建五类公园绿地类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和带状公园五类公园绿地
建设综合公园。综合公园布置首先是靠近居民区,便于城市居民就近使用;其次是分布的均匀性。新建市县级综合公园从形式到内容应该突出地方文脉传统和时代风貌,配备完善的服务设施,并突出增加多处山体风貌综合公园。打造的综合公园总计11处。分别为淠阳湖公园、中心公园、新河公园、高桥湾公园、清源池、淠源公园、城南公园、开发区公园、高速公路公园、城东公园、洛阳河公园。
建设带状公园。带状公园主要为河流与道路两侧绿带公园。在沿河带状公园建设时应突出公园绿地的亲水性,配套服务与游乐设施,自然驳岸与人工驳岸交替布置。出于安全与趣味性考虑,夜间配设灯光照明。带状公园共计有11处。分别为东淠河带状公园、环城河带状公园、高庙河带状公园、淠源渠带状公园、幽芳路带状公园、潜台渠滨水绿带、幽芳河滨水绿带、淠源渠滨水绿带、新河滨水绿带、高庙河滨水绿带、外环路带状公园。
建设专类公园。专类公园多为有特殊作用的公园类型。霍山县城区内专类公园共计5处,分别为文峰公园、文庙、红源公园、潜台赤壁公园、双山游乐公园等。
建设街旁绿地。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活动设施、小型器械等基础设施完备,居民使用方便,且交通便捷,具有较高的使用性和可达性。其中,纬二路作为开发区重要的东西向主干道,其道路两侧街旁绿带宽度为20米。
建设社区公园。社区公园设于居住区内或附近,这类公园规模较小,服务对象很明确,即小区中的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和儿童。这类小公园规模虽小,但使用率很高,应提供足够的场地供居民晨练、跳舞、唱歌、下棋等使用;社区公园又是小区居民的社交场所,应多设园椅等休息设施。在新建的居住区中应该按规范留出足够绿化用地,并规划成中心绿地和小区级游园。
到2030年底,霍山县城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达到328.8公顷,附属绿地建设达到674.0公顷,城市绿地率达到38.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2m²/人。
第161条 市政设施体系
坚持绿色、智慧、安全、韧性等发展理念,加强前沿技术应用和机制创新,以“安全保障、提档升级、便捷高效”为核心主旨,针对基础设施保障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立足霍山现状,结合实际需求,适当提高标准、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科学管理,至2035年,建成体系完善、智能高效 、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绿色市政体系,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设施保障服务水平。
第162条 给水规划
规划采用地下水与地表水联合供水的方式,互为补充,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构建全县节水优先、区域统筹的城镇一体格局,实现城镇“同源、同网、同质”供水。落实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理念,构建“供水保障安全、水源优化配置、城乡区域统筹、建设远近结合、设施运行高效”的现代化供水体系。
规划 2035 年中心城区最高用水量为40.6万m³/日,为适应城市发展变化灵活性,保障高峰用水安全性,规划水厂总规模45万吨/日,现状保留二水厂,扩建下符桥镇、但家庙镇和与儿街镇供水厂3座。
加快现有城市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推进,因地制宜建设直饮水系统,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水质。积极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强化供水分区间管网的互联互通,提高城乡供水系统应急调度及安全保障能力,保留霍山大道加压泵站、规划新建经三路、创业大道加压泵站。加大城乡老旧管网改造力度,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下。保障主城区应急供水安全,制定应急供水预案。
第163条 排水规划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贯彻“绿色、生态”理念,综合采用“源头分散、绿色设施、管网提升、智慧管控”四大举措,构建“柔性海绵系统+韧性管网系统+弹性滞蓄系统”的安全排水格局,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水环境。
完善雨水系统,建立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雨水控制与管理体系。利用水系两侧蓝绿空间和低洼地区,留足生态滞蓄空间,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或恢复城市的“海绵”功能,提高城市排涝能力。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排水管道,至2035年,雨水管设计重现期达到一般地区P=3年、重要地区P=5年、下立交泵站P≥20年、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P=50年的城市内涝防治标准,有效应对50年一遇24h设计暴雨,实现中小雨100%自然积存净化,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
污水处理应以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为主,坚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厂站及管网,实现城乡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至203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保留、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拟增2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万吨/日,主城区污水管道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至203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大于40%。
第164条 电力规划
聚焦“新基建”,拉高标杆,构建多元多向、坚强可靠、调度灵活、运行经济的高质量绿色智能电网系统,构建“多能互补”的电力供给新格局。
到2035年中心城区供电负荷达到1102兆瓦,供电可靠率达到100%,电网形成2座220千伏变电站、5座110千伏变电站的设施布局。控制高压廊道架空及入地,适当扩大廊道宽度,保护线路安全,规划预留足够的站址及电力廊道,提升电网可靠度。
第165条 燃气工程
贯彻“多站连线,各线成环,多环并网”策略,实现全市高压集输管网“一张网”、气源“资源共享”,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多气源格局,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至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燃气气化率100%,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9%,城区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9.2万(m³/d)左右。加快实施天然气供气及利用设施的建设,加快气源工程引入,完善输气干网,城区规划1座天然气门站。贯彻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原则,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做到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完善中心城区燃气输配系统,合理布局门站、调压站及储气设施。
第166条 供热工程
优化区域能源结构,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常规能源保障”的原则,逐步构建以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城市供热的主要能源,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城市供热调峰备用能源的绿色低碳供热体系,积极引入外部电、气、余热,保障供热安全。
至203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科学划分供热片区,布局供热方案和管网规划。推广热水网供能,减少管道热损,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供热管网可靠性。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
第167条 通信工程
以“第五代移动通信(5G)”“下一代互联网(IPV6)”“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及“下一代物联网(NB-IoT)”、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为核心,构建覆盖全面、高速畅通、技术先进、安全稳定、富有弹性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打造智慧城市。
实至2035年,现城市重点区域5G网络全域全覆盖,宽带用户比例不低于95%。推进电信基础共建共享,加强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可靠性,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和监管平台。加强政务、金融、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的重要网站、信息系统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的安全保障,加强轨道交通、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水、电、油、气、讯等城市运行生命线的工程控制系统安全防护。
第168条 环卫工程
基于循环经济的理念,采用高效分类收运模式和集中资源化处理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综合处理”的现代化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实现城市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
至2035年,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00万吨/日,实现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回收资源利用率达到45%。落实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填埋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与循环利用水平。争取至203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85%,为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条件。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结合环卫停车场,新建、升级改造转运站 12 座。同时要切实考虑人的感受,从处理厂、转运站到垃圾箱,进行人性化设计。处理厂和转运站保证防护距离的同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尽量减少异味对人和环境的影响。
第169条 综合防灾体系:形成“全方位、高效化”的现代安全保障格局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至2035年,建成以安全生产、安全生活为基础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现代化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第170条 抗震减灾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构建以政策为引导,以防灾管理为保障,以防灾技术应用为基础,工程抗震设防、防灾空间布局和应急基础设施保障相结合的城市抗震防灾体系。
加强抗震设防管理,霍山县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地震风险影响区域的新建建筑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学校、医院、大型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大型公共商业、大型交通枢纽、重大防灾工程、生命线工程等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设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提高地震预警信息传输接收和发布能力,至2035年,建成由测震观测、地球物理场观测、信息服务、应急指挥等构成的防震减灾技术信息云平台,实现地震监测自动处理,智慧预警。进一步加密全县预警台点,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和预警系统,实现3分钟内生成实测地震烈度速报信息,具备区域内破坏性地震预警能力。建立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形成多层级避震疏散场所体系。建成3处中心避震疏散场所、36处应急避难与疏散场所、固定应急避难场所19处。
第171条 防洪防涝
坚持人水和谐、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流域调控、洪涝兼治、化害为利的雨洪管理对策,完善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等工程与非工程防洪减灾体系。
加强以水库和蓄洪区为主的防洪体系建设,强化骨干河道以及重点中小河道治理,保留山区河道行洪通道。至2035年,建立完备的水文站网体系,提升水文信息采集和预报水平,建立自动智能的水文监测体系。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区排涝标准20年一遇。
以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雨水调蓄池等海绵设施建设,实现源头径流量控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第172条 防灾空间优化
贯彻“安全城市、韧性城市”发展理念,建立多核心、均衡型的城市韧性空间结构。针对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火灾与爆炸等主要灾害,深化城市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源头管理,合理控制城市建设强度和人口密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降低城市脆弱度。结合行政区划、铁路、快速路、河流及公园、绿地、广场等,合理划分防灾分区,形成能够有效阻止次生灾害蔓延、具有独立防灾救灾机能的空间结构单元。
优化防灾设施布局,适度提高城市防灾设施建设标准,形成分级合理的防灾空间设施网络,实现集指挥、供电、供水、交通、通讯、医疗、消防、救灾物资及避难场所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支撑体系。识别与划定各类灾害的易发区与高风险区,治理现状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重点场所和建筑防火,严格新建建筑抗震设防,推动既有老旧建筑的抗震加固改造。
第173条 消防救灾体系构建
积极推动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统一的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基层监测、群测群防力度,提供实时、快速的预警预报技术支撑,有效提升城市运行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治理现状安全隐患,严控新增建设,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设防等级,并加强监测管理。
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动应急指挥场所标准建设,形成“感、传、知、用、管”的城市综合应急指挥管理体系。推进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推进消防队站建设,强化消防装备配置。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城乡覆盖,增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至2035年,中心城区现状保留1座、规划新增3座消防站,实现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的目标;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危化品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第十四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整合土地、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确权登记工作,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统一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提升。应保尽保,合理分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立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的倒逼机制,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支撑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规划传导及管控
第174条 规划体系
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规划,全县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县—镇—村三级的空间规划体系。
总体规划:县域层面编制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作为指导和约束全县各级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的依据;传导上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分解相关指标与刚性内容、指导约束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县和镇层面规划间应建立规划指标综合平衡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和动态反馈。
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层级对应,在总体目标和重点管控内容上与总体规划保持衔接一致,不得突破约束性要求。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需要,编制空间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专项规划管理。
详细规划层次:以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按照生态、农业农村、城镇单元的划分,分别编制生态类详细规划、农业农村类详细规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相应的用地管理。
第175条 空间管控机制
加强规划国土管理融合,以“六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用地管控及指标管控为核心,切实保障各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管控目标落实。
1.“六线”管控
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划定成果纳入各级法定规划,制定管控政策。各层次规划、各类城市建设行为及项目审批都应落实相应管控要求。
2. 用地管控
按照规划传导体系,建立“主导功能分区-用途分区-地块”的土地利用分级管控机制。县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的要求,综合划定主导功能分区,明确县域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乡镇规划指引对总体规划主导功能分区边界进行细化,落实具体界线;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需要,进一步划分各类主导功能分区内部用途分区,确定用地比例结构控制的相关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根据上层次规划的土地利用主导功能和结构控制要求,确定不同地块划分、地块的使用性质以及相关控制指标,作为实施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3. 指标管控
制定可落地、可实施的指标体系,量化落实总体规划。依据核心指标制定评估考核机制,引导管控城市可持续发展,监测城市综合发展运行情况。按照县总体规划指标分解、深化形成各乡镇指标体系。加强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层级传导,依据全县指标分解方案,实现各乡镇土地利用的调控。各乡镇应严格落实县级下达规划约束性指标的要求,确保各项约束性指标完成,不得突破。
第二节规划实施评估与调整完善
第176条 实施评估
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和卫星遥感监察,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评估机制。年度体检和五年评估结果是开展总体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制定近期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开展总体规划优化完善的重要依据。建立总体规划实施情况部门自评估、第三方评估、体检评估组织单位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定期将体检评估结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和向社会公布。根据五年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规划实施策略。可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完善。
第177条 动态维护
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动态维护机制,根据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维护,合理修正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的分阶段安排。因行政区划或特定区域管理边界调整、列入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或总体规划成果中涉及的建设项目,可在保证总量不突破的情况下,对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绿线、蓝线的位置进行局部优化,并将调整方案进行标图建库,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年度分批次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节组织领导与监督考核
第178条 主体责任
发挥县党委在总体规划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在总体规划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能。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底线保护管控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加强各乡镇、各部门在编制、管理、实施、监督、评估、维护等规划全流程的联动协作,建立规建管一体化的实施机制。加强属地内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进属地内规划任务和指标的分解落实,做好规划指导协调和执法监督。加强各部门关于公共财政投入、土地供应、重大项目推进与空间布局在建设时序上的相互协调,建立重大事项的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审批机制,合理确定重点任务的年度安排和行动计划,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深度融合。
第179条 监督考核机制
依托“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健全规划信息科技管控手段,实现具体项目审批与规划管控数据自动比对,实施系统智能监控,强化对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细化明确规划实施任务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划和落实规划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180条 公众参与
建立贯穿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监督考核及城市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代表市民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保障市民及时有效获取城乡规划信息和反馈规划意见,推行社区规划师制度。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治理模式。
多渠道宣传和普及规划信息,建立常态化规划宣传和交流互动机制,营造全社会积极主动实施和监督规划的良好氛围。
第181条 配套法规政策
深化研究和制定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估和动态维护的全过程配套法规、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确保总体规划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保障规划目标、底线保障、空间管控的有序实施。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挥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衔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