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信息】普法讲师团名单
霍法宣办〔2021〕14号
关于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学校: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县法宣办决定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人员组成
讲师团组成人员经各单位广泛推荐,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6名行业骨干组成(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任务。
(一)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要及时向县法宣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情况。
县法宣办联系电话:5643208
电子邮箱:41807922@qq.com
附件: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霍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雷经祥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段 娟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总务科科长、高级讲师
陈 静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师
胡厚进 霍山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程舒晓 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晓波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韩 冰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汪宁超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孙家明 霍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潘 红 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股长
王先胜 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少松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丽 霍山县司法局佛子岭司法所所长
常 乐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华德迁 霍山县林业局行政法规股副股长
万桂香 霍山县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副主任
叶发玉 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杨 亚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郑凤琴 霍山县委史志室副主任
何 娟 霍山县水务局财务股副股长
朱韦钰 霍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万隆 霍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副主任
胡 琳 霍山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 灿 霍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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