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信息】普法讲师团名单

2025-04-22 10:5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法宣办〔202114

 

 

关于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各单位、各重点企业、学校: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县法宣办决定成立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师团人员组成

讲师团组成人员经各单位广泛推荐,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6名行业骨干组成(名单见附件)。

二、讲师团成员任期

讲师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12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讲师团成员应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任务。

(一)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注重依托讲师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普法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法工作任务。讲师团成员要及时向县法宣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及年度履职情况。

县法宣办联系电话:5643208

电子邮箱:41807922@qq.com

 

附件: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霍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17


附件:

 

霍山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雷经祥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总务科科长、高级讲师

    中共霍山县委党校教师

胡厚进  霍山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程舒晓  霍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晓波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汪宁超  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孙家明  霍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股长

王先胜  霍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少松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霍山县司法局佛子岭司法所所长

    霍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华德迁  霍山县林业局行政法规股副股长

万桂香  霍山县信访局群众接待中心副主任

叶发玉  霍山县财政局会计股股长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郑凤琴  霍山县委史志室副主任

    霍山县水务局财务股副股长

朱韦钰  霍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刘万隆  霍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副主任

    霍山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霍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

    安徽大别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

徐晓苇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法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