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我县遭遇了较大洪涝灾害,水利工程在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的同时出现了一定程度险情和损毁,也暴露出工程安全度汛和抢险等方面存在短板和弱项。为贯彻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做好今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现就全面开展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乡镇自查、县级抽查的原则,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汛前准备措施,有效防范水旱灾害风险。
二、组织成立
为切实抓好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工作,县水务局成立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督促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才品
副组长:李传食 汪 文 汪 健 翟昌友 李俊峰
吴宗好 胡晓珑
成 员:王 祥 郭洪明 洪 勇 汪劲松 王 勇
苏华胜 张 晨 张有文 各乡镇水利站
站长
三、检查内容
1、全面排查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等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水库挡、泄、输水及其附属建筑物,堤防堤身、堤岸、穿堤建筑物和险工险段状况;闸门启闭设备和应急供电、通信、抢险道路、安全监测、报汛等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河道及水库行洪通道清障情况。重点检查小型水库(小水电站)运行管护、泄洪安全情况,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监测预警、调度计划和抢险预案“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
2、全面排查重点险工险段防洪隐患。针对2020年汛期出现险情的堤防、水库以及历史上易出险的重点险工险段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灾后修复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
3、全面排查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按照《关于做好交通、水利水毁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霍重建〔2020〕2号文)下达计划检查水毁修复是否完成,水毁修复责任落实、进度管理、安全度汛、质量安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4、全面排查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检查跨汛期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未验收的已完成工程施工计划安排、防汛责任制、度汛方案、应急预案、应急队伍物资和雨水汛情沟通机制等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5、全面排查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全面检查山洪灾害预警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对雨量站、水位站、预警广播、监测预警系统等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受山洪威胁区责任人落实及演练开展情况。
四、主要步骤
1、乡镇自查工作应及时开展,各地要在2020年3月上旬前完成。自查完成后,于3月10日前上报自查情况及台账表。
2、县级抽查工作同步开展,由水务局水利工程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组另行安排,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3、市级抽查在3月份中下旬开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4月份市防指、市水利局相关防汛责任人还将带队进行汛前检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责任,立即行动开展拉网式排查。扎实排查防洪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情况,全力处置隐患,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从严从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认真抓好落实,安排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帐,确保水利工程防洪安全隐患全面真实排查,切除扫除盲点死角。
3、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对发现的隐患能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的要及时处理,对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应急预案,汛期加大预警预报和监测力度。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对在自查中没有发现,在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将给予通报。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