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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水务局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2023-02-28 10:24来源:霍山县水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是建设高效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水旱灾害防御包保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汛期值班人员;成立水旱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合理分工负责;逐单位、逐工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协同,在会商研判、预测预报、预警发布、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将相关部门各类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基层人民政府落实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等及时纳入基层防汛预警平台预警对象,并根据变化实时更新。

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与处置。突出抓好妨碍河道行洪、小水库(水电站)度汛、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工程(堤防、涵闸、泵站)运行安全、险工险段及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重点对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确保汛前处置到位。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制定可行的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三是全面做好“四预”各项措施。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对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维护,建立常态化运维管理机制,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运维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正常平稳;完善临灾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明确水库泄洪、河道行洪及超警超保、转移避险等预警责任、预警方式、预警链条;遇有强降雨过程,及时通过短信、电话、预警广播等多种手段将预警信息直达一线、直达工程管理单位、直达责任人;督促镇、村修编(订)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表,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督促镇、村按复核后的山洪灾害防治区范围和涉及人员,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行政和网格化包保责任人,及时修编(订)完善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会同属地人民政府对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后由属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开展培训演练,加大培训力度,对从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业务人员尤其是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基层水管单位和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全面开展培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做到应知尽知、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