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警示】霍山县旅游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提醒告诫书
霍山县旅游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提醒告诫书
全县旅游景区经营者:
我县旅游旺季来临,住宿餐饮旅游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景区经营者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打造“开心、舒心、安心”的全域旅游消费环境,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资质自查,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把好进货查验关,保持场所卫生,对加工操作场所、餐具器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接待宴席或旅游团队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超负荷经营,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守护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二、严格履行特种设备主体责任。
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要组织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每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经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严格规范经营服务价格行为。
各经营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不得有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
四、自觉抵制餐饮浪费,禁止销售野生动物。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提醒顾客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减少浪费。提供合理分量饭菜,倡导“减少大份菜,提供小份菜”。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县市场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