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表

2023-05-30 09:15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霍市监罚〔2023107

 

霍山县大胜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霍山县大胜商店

92341525MA2N5KWM75

代大胜

我局接到投诉反映投诉人于2023年4月23日在霍山县大胜商店购买的购买的零食其中有过期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双汇”香辣香脆肠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4日,保质期90天,共1袋,已超过保质期限。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本)》第四章第一节第【122】条规定的情形,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双汇”香辣香脆肠1袋;

2.没收违法所得叁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合计人民币叁仟零叁元。

动履行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