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7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
序号 |
受举报 单位 |
举报 时间 |
污染 类别 |
信访 类型 |
举报人 情况 |
反映的主要问题 |
处理落实情况 |
受举报 单位 |
1 |
建筑噪声 |
7.1 |
噪声 |
市长热线 |
匿名 |
反映诸佛庵路北侧新港小区一期别墅5#502)每天20:00左右施工至凌晨,噪声扰民。 |
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3日下午到达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霍山县居然之家综合体(安园星樾澜湾)项目由安徽安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承建的居然之家综合体(安园星樾澜湾)项目正处于装基施工阶段,施工现场有吊车2台、打桩机2台、挖掘机1台和运输车等设备正在作业,周边有鑫港小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经询问该项目现场负责人得知,管桩施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时10分,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1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错峰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应调整在适当的时段进行作业,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确因工艺需要连续施工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前2日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向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
张军 |
2 |
建筑施工 |
7.3 |
噪声 |
市长热线 |
匿名 |
反映衡山镇桂花街工商银行对面1单元四楼顶层(只有一栋)机器施工,噪声扰民。 |
经查,衡山社区山庄小区改造工程为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检查时发现有一栋单独四层住宅的小区顶层正在进行防水施工。经现场了解,该工程7月3日早上有提前施工行为,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
张军 |
3 |
应流集团 |
7.6 |
烟尘 |
市长热线 |
匿名 |
反映7月6日上午7:00左右,衡山镇淠河路安徽应流集团A03工厂上方冒黄色的烟,排放工业废气。 |
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安徽应流集团A03厂房,为老厂区西北角特钢厂熔炼车间,该车间熔炼工序采用钢包进行钢水浇注,浇注完成后需对钢包进行天然气火焰吹扫。在操作过程中,受高速气体吹扫影响,钢包内的部分粉尘,从房顶溢出,也就是您所看到的:“黄色的烟”。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采取降尘措施,防治粉尘外溢。 |
俞宗义 |
4 |
建筑噪声 |
7.11 |
噪声 |
市长热线 |
匿名 |
反映凤凰城小区西侧工地自7月7日起彻夜施工,噪声扰民。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对接。经调查了解,您所反映的凤凰城周边近期有两项目施工,其中东湖名都东侧为华美项目填方取土点已于7月初完成。凤凰城南侧土方平整工程于7月9日下午动工,施工至晚间9点30分结束。我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尽量压缩施工作业时段,挖掘机、运输车辆作业过程中易产生噪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
张军 |
5 |
清风岭生态养殖 |
7.21 |
养殖废水 |
市长热线 |
潘先生 |
反映大化坪镇清风岭村生态养殖基地,粪便直排到化家河上游,导致下游的生活用水受到污染。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投诉问题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大化坪镇青枫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采用发酵温床法养猪,无养殖污水外排,自建有6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化粪池,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溢。但养殖现场环境较差,且有一定异味。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现场环境管理,喷洒药物控制蚊蝇及异味,定期清掏化粪池,严禁出现污水外溢现象。 |
倪克兵 |
6 |
卓艺服装制衣厂 |
7.25 |
噪声 |
市长热线 |
李先生 |
反映衡山镇徽府小区西门霍山县卓艺服装制衣厂内机器每天产生噪声和震动及其扰民。 |
经查,你所反映的工厂为霍山县卓艺制衣有限公司,位于霍山县衡山镇徽府花园小区,该经营户租赁沿街五间商铺从事服装来料加工。检查时工人正在进行来料加工,产生噪声污染扰民的设备为电动缝纫机。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企业控制经营时间,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生活影响。 |
张军 |
7 |
咨询 |
7.26 |
咨询 |
市政府网站 |
网民 |
霍山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有奖补吗? |
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霍政办秘〔2021〕41号)的相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是申报县政府质量奖的必备条件。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30万元人民币。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10万元人民币。 |
杨义 |
8 |
淠源渠水污染 |
7.26 |
水污染 异味 |
市长热线 |
匿名 |
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的南边淠泳渠河道每天晚上19:30左右会散发出臭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
执法人员于 7月30 日晚对淠源渠河道周边涉水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淠源渠河道有轻微异味现象。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其周边涉水和涉气企业进行检查,根据排查结果,梭理原因,督促企业及相关单位整改。 |
俞宗义 |
9 |
百合加工厂 |
7.27 |
烟尘 |
网上留言 |
匿名 |
反映上土市镇千工堰水库向北800米左右三岔路口,有家百合加工厂,每天排放黑色浓烟,气味刺鼻。 |
经分局、上土市镇政府联合调查,该处有农户从事百合加工,在使用蒸煮烘干设备时使用燃煤,导致有黑烟排放,我局责令该农户立即进行整改,使用优质煤炭和生物质等清洁能源。 |
倪克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