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霍山县农业农村局“衡山智慧农业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9-08 10:22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98日,我局对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衡山智慧农业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详见附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科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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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环评202341号 关于霍山县农业农村局“衡山智慧农业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