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市监处罚〔2023〕225号 |
霍山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食品以及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霍山海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41525MA8QW96TXQ |
汪海滨 |
经营无标签的食品以及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印有“六安瓜片”字样的茶叶包装袋3个; 2.没收违法所得118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合计人民币2118元整。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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