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卫健委2023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序号 | 案由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违反法律法规及条款 | 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条款 |
1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激光脱毛医疗美容活动案 | 霍卫医罚[2023]5号 | 2023/12/5 | 霍山县发一生健康管理中心 | 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2 | 平安国医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霍卫医罚[2023]6号 | 2023/12/4 | 平安国医馆 | 罚款15000元;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3 | 金荣保非医师行医案 | 霍卫医罚[2023]7号 | 2023/12/4 | 金荣保 | 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6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4 | 霍山县诸佛庵镇西石门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容器案 | 霍卫传罚[2023]5号 | 2023/11/24 | 霍山县诸佛庵镇西石门村卫生室 | 警告;罚款1500元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5 | 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品尚多店生产经营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案 | 霍卫传罚[2023]6号 | 2023/12/12 | 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品尚多店 | 罚款2000元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6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包装容器案 | 霍卫传罚[2023]4号 | 2023/10/23 | 霍山徽衡老年公寓 | 警告;罚款1500元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十六条第(二)项。 |
7 | 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霍卫职罚告[2023]3 号 | 2023/12/19 | 霍山县衡山镇卫生院 | 警告;罚款1000元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