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11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
序号 |
档号 |
受举报 单位 |
举报 时间 |
污染 类别 |
信访 类型 |
转办 级别 |
举报人 情况 |
反映的主要问题 |
处理落实情况 |
责任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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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厂 |
11.5 |
气味 |
市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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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反映永盛花园小区北侧一家竹子厂,气味难闻。 |
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7日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您所反映的竹子厂为安徽绿燃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原绍峰集团内,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生物质原料(竹锯末)堆放点,因原料湿度大、温度高造成发酵后散发出来的气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缩短原料堆放时间,并对原料车间进行封闭,防治气味外逸。 |
俞宗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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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枫酒店 |
11.13 |
噪声 |
市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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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衡山镇东湖兰庭小区10号楼,麗枫酒店楼顶大型空调外机噪声扰民。 |
11月13日,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县城管局赴实地调查处理。该酒店前期已对空调外机设置了隔音墙采取了降噪措施。两部门再次要求该酒店对噪声设备进一步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从而减轻对周边居住环境的影响。后期我局将持续关注麗枫酒店噪声扰民的整改情况。 |
张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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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厂 |
11.22 |
噪声 |
市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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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反映衡山镇邓家巷安置房2号楼前车库有两家服装加工厂夜间操作最迟可持续至23:00左右。 |
执法人员于11月23日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加工点为(阮正丽羽绒服、许俊俊妮床上用品)主要从事羽绒服和床上用品的来料加工,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加工点规范作业时间,严禁员工上下班时间大声喧哗,以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至于举报内容中提到的其他问题,不属于环境部门职责范围,我们将向有关职能部门转达。 |
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