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防灾减灾救灾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霍山县在省、市减灾救灾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方针,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有序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不断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一是及时对县减灾救灾委员会进行调整,优化成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体系。同时,制定《霍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规则》《霍山县2023年防灾减灾工作要点》,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办公室的运行,充分发挥县减灾委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乡镇以文件形式明确灾害信息报送队伍和工作职责,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灾害信息员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建立了《霍山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霍山县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霍山县应急通信保障协作机制》、《霍山县军地协作应急工作机制》、《霍山县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工作机制》,印发了《霍山县应急局 霍山县红十字会关于建立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霍山县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地各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推进。
2、持续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
一是汛前,县减灾办联合县防汛办组织汛前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防灾备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二是每月统计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研判信息,按时报送自然灾害领域风险报表,分析预判存在风险,并及时处置到位。三是联合综合防灾减灾股对六万情峡和炜东管道、汉雨环保、胜悦玻璃、宝龙动力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四是持续开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区域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强化常态化安全管理。五是根据不同自然灾害特征及时开展研判会商,汛期以来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开展会商10次。六是全面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任务。2021年4月30日,我县已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任务。2023年10月初配合省普查机构,完成区划评估工作并报县分管领导审核,下一步将积极运用普查成果并推广。
3、全面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推进应急管理“6+N”重点领域“三大系统”建设,强化部门间、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汇聚、信息共享。二是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在实际场景中的应用。增强灾害监测识别水平和预警预报能力。三是持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有效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四是加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对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备加强检查维护,保障信息采集准确、传输通畅。五是推进大别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年内正式启动雷达基建工作。六是推动地震监测站网老旧设备升级改造,配合省地震局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改扩建任务。七是积极配合全力推进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应急广播系统的对接,进一步优化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拓宽发布渠道。
4、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抗御能力
一是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3个、建设面积7410平方米,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基本安全保障制度,12月底前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健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协同机制,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二是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抗灾能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保障防洪保安水利、城市防洪排涝、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低洼地区变电站、配电房防汛设施运维检修,增加防汛装备。三是加强农林业生产抗灾能力突出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增强农田灌溉除涝能力,继续做好农作物“四情监测”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专向普查,统筹抓好美国白蛾、松毛虫、杨树食业害虫、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
5、切实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一是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共有灾害信息员178名。其中县级2人、乡镇级32人、村级144人。建有其他防灾减灾队伍38支(其中社会应急救援队伍3支),应急救援队员1398人。今年5月26日,县减灾办对全县16个乡镇和144个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对32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表现优秀的灾害信息员进行了表彰。二是编制了《霍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修订《霍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全县16个乡镇、144个村(社区)完成镇、村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印发《霍山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霍山县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等涉灾类“十四五”规划。三是足额储备应急救灾物资。2023年完成9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的救灾物资采购,及时补充了各类救灾物资,确保减灾救灾需要。并按照《霍山县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规范救灾物资使用。安排专人对物资仓库进行管理,盘点物资种类和数量,并登记造册。同时,县减灾办积极准备社会号料,与霍山品尚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救灾物资储备协议,确保关键时候能够调得出、用得上。此外,还设置了16 个乡镇备灾点,发放了一批应急救灾物资。四是成功处置灾情,今年迅速开展2次灾情上报工作,特别是5月26日至27日的强降雨,全县共有4个乡镇降雨量超200毫米。我县严格按照灾情报送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因应对有力、转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五是积极争取省级自然灾害资金100万元;上报冬春需救助人口11439人;继续实施农房保险政策,采集8.0139万户农房信息,支付保费128.2224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共理赔87件,理赔金额46.35万元。
6、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一是不断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强化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灾害防范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加大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蓝天、南岳、山海救援队等)依法依规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二是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月”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例如3月30日开展地震桌面推演;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6月28日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10.13防灾减灾“五进”活动;11.19消防宣传活动等等。三是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引导当地农房保险承保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帮扶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推报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强日常督导,探索形成动态管理模式。2023年5月26日给予2022年度创建成功的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儿街社区2万元奖励。10月27日迎接了省第三方评估组对迎水庵村、佛子岭社区、荷香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复核验收。
7、当前防灾减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一是人员配备不足。救灾股目前仅有1人,承担全县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灾害发生时仅统计灾情一项工作就要耗费大量人力,灾后保障工作也是如此,救灾力量严重不足。
二是救灾资金配套不到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灾后应急救助中,县级地方财政应该相应配套一定的救灾资金。但是由于我县近几年来都处于资金困难时期,多年来没有安排专项救灾配套资金。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不强。近期我县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是因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使用电器不当,致使火灾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灾害发生时,特别时洪涝灾害时,少数群众落实转移避让要求不彻底、不到位,防灾减灾意识不强,防大汛、抗大灾的宣传氛围和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
四是应急救援力量十分薄弱。我县各乡镇、部门虽然有自己的救援队伍,但是大多数是政府工作人员,在灾害发生时并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我局的综合应急队伍因待遇不高,已有2人离职,仅剩18人,业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发生灾害时,仍然需要依靠社会力量救援队伍,例如蓝天救援队、山海应急救援队、南岳应急救援队。
二、2024年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做好灾害应对准备
密切关注秋冬季低温雨雪、汛期强对流等天气变化,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确保发生情况能够及时联系。督促指导受灾乡镇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并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灾情发生后能调得出、用的上。
2、进一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深入各乡镇开展入户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状况,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重点排查一般户、低保户、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其他困难户等特殊群体,做到分户施策,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确保救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救助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家中。
3、进一步做好农房保险和防灾防损工作
积极主动地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当年农房保险宣传和因灾倒损房屋的查勘理赔工作,充分保障全县农村群众的住房权益。督促承保公司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防灾防损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提高群众防灾防损能力,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进一步加大防灾减灾工作的投入
积极协调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建立社会化的灾害救助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逐步形成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保险资金、援助资金等相互结合的防灾减灾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
5、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重要节日,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继续开展“五百”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6、进一步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指导协助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做好各项创建和申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完成4个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复核和2家社区创建工作。并给予创建成功的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万元奖励,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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