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附图1霍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2霍山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图
附图3 霍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附图4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附表目录
一、规划附表
附表1 霍山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2霍山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3霍山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4霍山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5霍山县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表
二、专题研究附表
附表1霍山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2规划基期霍山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3规划基期霍山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4规划基期霍山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规划基期霍山县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6规划基期霍山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7规划基期霍山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专题研究
1.《霍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
2.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保障战略研究
3.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研究
4. 霍山县矿业绿色与高质量发展研究
附件目录
1.规划编制说明
2.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
《霍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及相关法律文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的。《规划》以提高矿产资源对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目标,落实和细化《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六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对全县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做出总体部署。《规划》是霍山县辖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审查矿业权的主要依据。
《规划》的适用范围为霍山县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的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霍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腹地、淮河一级支流淠河上游,距省城合肥120公里,105国道和济广高速(G35)南北穿境,G346国道东西贯通。县域面积2043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6.1万。境内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71.4%,是一个位于大别山山区腹地的国家级生态县。2020年10月9日,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166.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69.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75.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2.7:41.8:45.5,人均生产总值46004元。财政总收入23.1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万元。矿业产值约1.4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0.84%。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2020年列入年度资源储量统计数据库的矿产14种(铁矿、铬铁矿、金、银、普通萤石、明矾石、橄榄岩、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片麻岩、建筑用砂、矿泉水、地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40处。其中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4个,中型1个,大中型规模的矿区占矿区总数的12.5%。已探明储量中金、铁、橄榄岩、明矾石、普通萤石、饰面石材、建筑用石料等矿产构成了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主体。
我县能源矿产有大型规模的地下热水。金属矿产中黑色金属矿产铁矿资源已探明资源储量达490.21万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较匮乏;贵金属矿产有小型规模的金矿和银矿,其中金矿目前保有资源量为29千克,金矿资源相对较缺乏。我县主要非金属矿产有建筑用石料、橄榄岩、饰面石材等矿产,橄榄岩、建筑用石料、饰面石材资源丰富。我县天然矿泉水矿产地4处,矿泉水及饰面石材资源潜力较大。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现状
基础性地质调查:1:5万、1:20万和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已覆盖全县;1:5万区域矿产调查已完成霍山县幅、诸佛庵幅和磨子潭幅,面积约1320.00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64.61%。
地球物理调查:1:10万航磁测量基本覆盖全县。
地球化学调查:1/20万基岩出露区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及 1/10万水系沉积物地球化学测量覆盖全县。
灾害地质:完成全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旅游地质:完成大别山地质公园3个园区旅游地质调查,总面积约198.00平方公里。
3.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全县已完成勘查工作的矿区共计40个,其中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详查的4个,普查的23个,预查13个,达到详查工作程度的矿区占全县矿区总数的10%。
目前全县正在勘查的探矿权共计10宗,勘查矿种主要为金矿、铁矿、铅矿、橄榄岩等,其中勘查工作程度达到勘探的6宗,详查的3宗,普查的1宗,达到详查及勘探工作程度的矿权占比90%。其中,陡沙河地热提交了矿产地,已经转采,铙钹寨橄榄岩矿已提交矿产地,未开采,其他探矿权均未提交矿产地。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至2020年底全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5种,年矿石总产量200万吨,采矿业总产值约1.4亿元,其中金属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3种。共有各类矿山企业8家,其中正在生产矿山2家(立荣、陡沙河),停产矿山6家。大型矿山1家,大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12.5%。
建筑用石料矿业经济在全县矿业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规模也相对较大,正在生产的建筑用石料矿山1家,矿石年产量50万立方米,产值约1.04亿元;其次为陡沙河地热1家,矿床规模为大型,允许年开采量为55.32万立方米,开采规模为大型,年产值约3600万元。
5.采矿权现状
截止2020年12月,全县采矿权数共8宗,采矿权登记区块总面积4.3016平方千米。其中省自然资源厅发证的采矿权6宗,登记矿区面积计3.5928平方千米,开采主矿种主要为铁矿、金矿、萤石矿;六安市发证的采矿权1宗,登记矿区面积计0.3488平方千米,开采矿种为地热;霍山县发证的采矿权1宗,登记区块面积0.36平方千米,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
二、十三五成效及不足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霍山县多举措加强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创了矿业发展的新局面。全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矿业布局优化明显,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矿业经济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见专栏一。
专栏一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内容 |
指标属性 |
完成指标 |
完成情况 |
||
矿业经济 |
1 |
矿业产值 |
采矿业产值: 0.8-1.06亿元 |
预期性 |
完成采矿业产值约1.4亿元 |
已完成 |
|
2 |
矿业经济规模比重: 1%左右 |
规模比重0.84% |
已完成 |
||||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
3 |
地质调查 |
大中比例尺地质 调查覆盖率25% |
预期性 |
完成矿泉水调查面积20平方千米 |
未完成 |
|
4 |
新增矿产地 |
新发现大中型 矿产地1-2处 |
预期性 |
发现一处中型矿泉水矿产地 |
已完成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5 |
矿石开采总量指标 |
200-230万吨/年 |
预期性 |
年开采量为130万吨 |
未完成 |
|
6 |
开采总量 |
主要矿种矿石总量调控指标 |
铁矿石:5万吨/年 |
预期性 |
年开采量0 |
未完成 |
|
饰面石材矿石: 7.2万立方米/年 |
年开采量0 |
未完成 |
|||||
建设用石料矿: 70万立方米/年 |
预期性 |
年开采量50万立方米/年 |
未完成 |
||||
限制开采矿种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
普通萤石矿: 2万吨/年 |
约束性 |
年开采量0。 |
已完成 |
|||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
7 |
矿山总数 |
22家 |
约束性 |
矿山总数8家 |
已完成 |
|
8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百分比达36%左右 |
约束性 |
大中型矿山比例12.5% |
未完成 |
||
9 |
主要矿种矿山“三率”达标率 |
铁矿:75%,普通萤石:100% |
约束性 |
停产未开采 |
已完成 |
||
10 |
绿色矿山达标率 |
36%(约8家) |
预期性 |
绿色矿山未建成 |
未完成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
11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
25.57公顷 |
约束性 |
治理面积37.02公顷 |
已完成 |
|
12 |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
20.6公顷 |
约束性 |
土地复垦面积: 28.56公顷 |
已完成 |
||
13 |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
30% |
约束性 |
治理恢复率60% |
已完成 |
1.矿产资源勘查进展
十三五规划期间全县矿产勘查工作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发现1处中型矿泉水矿产地。在霍山县大化坪—霍山县磨子潭地区,金、铂、钯、宝石红刚玉、橄榄岩、蛇纹岩、饰面石材勘查区内,加大了对金矿、橄榄岩、饰面石材的勘查程度,尚未提交勘查成果。
十三五规划预期完成的重点矿种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霍山东西溪—单龙寺金矿外围勘查》目前正在开展中。正在进行野外物探调查,工作性质为调查评价项目,为下一步勘查做准备。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成效
矿业规模结构进一步改善,小型矿山数量明显减少,大中型矿山总数1家,占矿山总数的12.5%。矿山“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水平仍有待提高。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县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重开发,轻保护”观念有所转变,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对全县砂石矿开采的整治,尤其是对石料厂的整治,乱采乱挖现象得到控制,矿山地质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规划的实施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矿产资源勘查仍需加强。全县综合地质勘查与公益性地质调查仍需加强。金银矿、铅锌矿勘查工作进展迟缓,金矿和铅锌矿在我县找矿前景大,但资金投入存在不足,尚未查清家底,金矿后备资源不足。受矿业市场形势变化的影响,矿产资源开采目标没有全面实现,金属矿产开采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我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仍待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仍然很重。
一、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
1.矿业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县加快更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县矿业发展具有充分条件。到2025年,全县生产总值预期超过27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人均生产总值7.5万元,年均增长8%左右。财政收入达到34亿元,年均增长8%;500万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8.5亿元,年均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000元。(资料来源《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另外,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与振兴发展规划,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中央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战略措施的实施,为我县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2.矿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
“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外资源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管理改革十分紧迫。我县矿业发展也面临新的要求,
(1)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我县地质成矿条件优越,大别山成矿带矿产资源家底尚未查清,仍需优化勘查布局,加强地质勘查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加我县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2)优化矿业结构
加快矿产开发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开发集约程度,加大地下热水、天然矿泉水的勘查开发力度;严格规范砂石矿和小型非金属类矿产开采管理。开发具有特色的新型建材、天然矿泉水新产品。
(3)注重生态优先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科学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和自然环境保护的关系,稳步发展绿色矿业。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4)落实管控措施
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机制创新,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方针政策,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调控和监督作用。充分掌握不同矿种及其市场的发展动态、供需结构演变态势,因类施策,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上土市陡沙河地热查明资源储量(电能)为1.739×106Mwh, 矿床规模属大型,可开采量为1844立方米/日(相当于电量5.968Mwh),我县地热资源具有一定的潜力。
金属矿产后备不足。铁矿保有资源储量约397.21万吨。铁矿资源较为不足。金矿矿产资源较缺乏,保有资源量仅29千克。
非金属矿产保障程度高。其中,建筑石料矿保有资源储量35508.3万立方米,预期年需求矿石量约400万立方米,我县建筑用石料资源分布广,资源保障程度高。饰面石材矿保有资源储量188.40万立方米,资源保证程度较高。萤石矿保有资源储量3.90万吨,保障程度较低。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发展、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矿产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强化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平衡,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建设美好霍山提供有力的矿产资源支撑。
落实六安市“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空间布局和管理措施,严格规范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坚持优化布局,促进矿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六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霍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的区域布局为基础,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着力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实行矿种差别化管理,统筹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
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发展绿色矿业的原则。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开发保护并重,突出保护,发展绿色矿业。实现“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地和谐、科学发展”。
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努力实现大别山成矿带的找矿突破,增加金矿、饰面石材、橄榄岩等优势矿产,探求紧缺矿产接替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优化矿业结构,强化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推动矿业经济提质增效。
一、2025年目标
到2025年,全县预计完成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5项预期目标(见专栏二)。预期性指标是期望达到的导向性发展目标。
专栏二 2025年规划期目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基期数据 |
目标内容 |
指标属性 |
|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
1 |
新增矿产地 |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处 |
预期性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2 |
矿石开采总量指标 |
130万吨/年 |
920万吨/年 |
预期性 |
3 |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
建筑用石料矿: 130万吨/年 |
建筑用石料矿: 920万吨/年 |
预期性 |
|
矿业转型升级 |
4 |
矿山总数 |
8家 |
12家 |
预期性 |
5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12.5% |
33% |
预期性 |
地质勘查程度较大提高,加强我县成矿远景区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加强大别山成矿区带深部矿产调查评价,进一步提高矿产勘查程度。增加主要矿种金、铁等矿产资源。重视生产矿山地质勘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勘查在矿产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加强农业地质,灾害地质,旅游地质等地质勘查工作,拓展地质勘查的服务范围。
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实施节约与综合利用,更加有效保护资源,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基本形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广,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形成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开发格局。
开展晓天-磨子潭火山岩盆地深部及外围金、铜矿调查评价、霍山县矿泉水调查评价、霍山县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大别山区三稀矿产调查评价,进一步拓展地质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范围。
1.主要勘查矿种:能源勘查主要矿种为地热;金属矿产勘查主要矿种有铁、铅、金、铜等矿产;非金属勘查主要矿种有建筑石料、橄榄岩、饰面石材等矿种;水气矿产主要勘查天然矿泉水。
2.勘查区设置:落实省规划省级重点勘查区1个(见附表8、附图3),霍山晓天-磨子潭金矿重点勘查区,重点勘查矿种为金矿,面积为97.66平方千米(落实省规划);落实市规划勘查区块1处,六安市霍山县堆谷山矿泉水勘查规划区块,面积0.01平方千米(落实六安市规划)。
1.砂石集中开采区设置:落实六安市规划在霍山县境内设置三处砂石集中开采区,分别为六安市霍山县双龙建筑石料用安山质凝灰岩矿集中开采区(面积9.88平方千米)、六安市霍山县高桥湾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面积0.57平方千米)、六安市霍山县下符桥建筑用石料矿集中开采区(6.28平方千米)。
2.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1处,为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饮用天然矿泉水开采规划区,矿种为矿泉水,矿区面积0.73平方千米(落实六安市规划)。
开采规划区块主要为空白区新设,本轮规划在霍山县境内拟新设4个开采规划区块(详见专栏三),其中市级发证1个,为矿泉水,县级发证3个,均为建筑用石料矿。
专栏三 霍山县开采规划区块
序号 |
区块名称 |
面积(km2) |
设置类型 |
备注 |
1 |
六安市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 石料用凝灰岩矿规划区块 |
1.54 |
空白区 新设 |
投放时序为2021年 |
2 |
六安市霍山县双龙建筑石料用 安山质凝灰岩矿规划区块 |
2.50 |
空白区 新设 |
投放时序为2023-2025年 |
3 |
六安市霍山县高桥湾建筑石料矿规划区块 |
0.21 |
空白区 新设 |
投放时序为2023-2025年 |
4 |
六安市霍山县但家庙饮用矿泉水规划区块 |
0.73 |
空白区 新设 |
投放时序为2022-2025年 |
第一节 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
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总取向,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优化我县矿产资源开发与产业布局。加强重点矿种和急需矿种的开发,加快矿业转型升级步伐,与主体功能分区统筹协调。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矿山和绿水青山有机统一。
扩大全县基础地质工作范围,拓展地质服务能力。加大金矿、矿泉水等矿种的勘查与开发力度,合理部署建筑石料矿和小型非金属矿产的开发利用布局,形成全县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合理调整开采规模、采选冶结构和产业布局,推动全县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到2025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12个左右,其中大型矿山比例达到33%左右。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鼓励矿山企业淘汰落后的采选冶设备,大力推进矿山企业使用现代化的采选设备和技术,提升清洁生产的能力,提高矿产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发展以资源开发为主体,精深加工产品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互联网+矿业经济,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新型建材。开发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复合型、环保型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天然饰面石材新工艺的研发,打造具有霍山特色的品牌。
规划期内允许开采的主要矿种有铁、铅、锌、地热、矿泉水、建筑用石料等矿产。有效保护和开发建筑用石料矿等优势矿产。
2025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12个左右,详见专栏四,其中由省级发证的采矿权6个,市级发证的采矿权2个,县级发证的采矿权总数约4个(县发证采矿权共保留1个,新设置3个)。
专栏四 预计2025年霍山县采矿权数量
序号 |
开采矿种 |
采矿权数量(个) |
设置类型 |
备注 |
1 |
铁矿 |
4 |
采矿权保留 |
省厅发证 |
2 |
金矿 |
1 |
采矿权保留 |
省厅发证 |
3 |
地热 |
1 |
采矿权保留 |
市级发证 |
4 |
普通萤石矿 |
1 |
采矿权保留 |
省厅发证 |
5 |
饮用矿泉水 |
1 |
拟设采矿权 |
市级发证 |
6 |
建筑石料矿 |
4 |
保留1个,拟设区块3个 |
县级发证 |
规划期预计年生产建筑用石料矿总量约350万立方米,年开采地热20万立方米,年开采矿泉水7万立方米。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详见专栏五。
专栏五 主要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
序号 |
矿产名称 |
产量单位 |
2020年产量 |
2025年产量 |
|
1 |
建筑石料 |
矿石万立方米 |
50 |
350 |
|
2 |
地热 |
万立方米 |
20 |
20 |
|
3 |
矿泉水 |
万立方米 |
0 |
7 |
|
在保证供求平衡、避免恶性竞争的前提下,依法开发砂石矿产,有效满足本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需求。合理调控建筑用石料矿产开采量,到2025年全县建筑石料矿年开采总量约350万立方米。
规划期内将有序引导非金属矿开采,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在划定的集中开采区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开采砂石矿产资源。
1.规模准入条件
实行砂石矿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提高新建设矿山准入门槛(详见专栏六)。
专栏六 霍山县砂石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序号 |
矿产名称 |
开采规模 |
现有矿山 最低开采规模 |
新建矿山 最低开采规模 |
单位 |
||||
1 |
建筑石料 |
万吨/年 |
50 |
100 |
2.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具备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能力,必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同时,采矿权人应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并缴纳不得低于治理费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
3.技术准入条件
采矿权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其从事矿业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装备等资质条件。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改进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方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将绿色生态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矿产勘查、开发利用全过程。
加快开展绿色勘查示范,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于地质勘查全过程,做好勘查布局,优化绿色方案,降低地质勘查活动对环境的扰动性,做好勘查区内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绿色勘查宣传贯彻,保障实施效果,促进当地社区关系和谐发展,实现和谐勘查。总结绿色勘查槽探、浅钻施工技术方法,打造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矿产勘查与环境保护有机融合。
加大绿色勘查技术方法研究和装备升级,深化勘查技术方法创新,加强对地质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的学习应用,推动勘查装备更新升级,进一步改进绿色勘查工作手段,实现地质勘查向深部三维精准勘探找矿方式转变、成果表达向数字可视化转变,基本实现勘查模型可视化、勘查工艺环保化、恢复治理生态化。
有步骤地推进全县绿色矿山建设。重点推进大中型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所有拟新设矿权的矿山,均以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预期2025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格局。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宣传和推广,将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普及到每个矿山企业。
建立矿山建设、经济技术、工程技术、安全防护、环境评估等方面的专家队伍,做好绿色矿山技术监管;积极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矿山企业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加强开发准入的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源头保护理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制度建设,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建立与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强化生产矿山责任监管,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监管,按照“一矿一策”原则,提出治理标准和期限。严格矿山关闭条件,矿山企业没有履行恢复治理和复垦义务或治理恢复、复垦达不到相关技术要求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企业闭坑申请。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矿山建设
牢固树立矿产资源既是重要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生态要素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普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科学知识,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的环境保护意识。
健全完善矿业权审查制度。核发采矿权许可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要求,重点审核是否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是否符合本地区矿业权总量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准入条件。按照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开展矿产勘查开采活动,严格核发矿业权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的开采项目不得颁发矿业权证,不得批准用地。
对部、省级发证的矿业权,严格执行省规划战备部署。规范县级发证的矿业权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的规划审核。确保投入的矿业权设置的数量,许可开采范围、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等符合规划要求。
推动矿业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加强与省、部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联动,准确高效掌握矿业权人的勘查、开发活动情况,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动态巡查,全天候遥感监测,强化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等行为的执法监察及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的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县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全面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二、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衔接,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矛盾冲突问题,科学合理调整各类边界,增强矿业发展后劲。到规划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总结成效和存在问题,到规划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对未来矿政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和规划实施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快与其他矿政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统一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使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强化投入保障机制
通过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用于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优先安排列入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一、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附图、附表、数据库。
二、本《规划》经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三、本《规划》由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