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霍山县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健秘〔2024〕28号
关于印发《2024年霍山县妇幼健康
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医共体总院及各集团,县直有关卫生健康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2024年霍山县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霍山县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县妇幼健康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六安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围绕“妇女生命全周期、儿童生长全过程”,拓展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筑牢母婴安全防线。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为中心,持续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发挥母婴安全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救治演练,提高救治水平,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根据省、市要求7月底前完成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技术自评工作,做好迎接8月份市级复评估,9月份省级评估准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坚持以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为抓手,切实落实好孕产妇高危动态筛查和评估,对高龄高危孕产妇及时进行随访、做好健康宣教,追踪妊娠结局。
(二)推进新生儿安全项目。根据省、市卫健委《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实施方案》,推广实施新生儿早期保健技术,推进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新生儿保健、出院后儿童保健有机街接,落实核心措施,为儿童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健康基础。积极参加市级新生儿窒息复苏知识技能竞赛。
(三)深入实施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结合儿童保健工作,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以“远视储备”监测和儿童常见眼病筛查为重点,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指导,继续实施贫困家庭6-24月龄儿童营养包发放工作。
(四)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围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协同多部门支持,开展消除母婴传播自评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人员要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学习,落实艾滋病、梅毒、乙肝三病免费检测方案,坚持首诊负责制,着力提升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三病检测率均要达95%以上。
(五)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继续实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规范收集项目资料,切实注重筛查阳性人员的转诊、随访,确保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推动落实加快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编制发布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科学宣传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积极发挥学校在组织动员方面的作用,提升适龄女生HPV 疫苗接种意愿。加强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指导育龄群众自主知情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六)深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实现婚检率达85%以上,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任务目标。进一步强化宣传,推进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扩大受益群众覆盖面。
(七)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根据省级要求,加速推进妇幼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应用,与省、市实现信息一张网。各级助产机构按要求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模块所需的人脸识别设备采购、应用,把好身份核验关,确保“人”、“证”一致。继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网通办工作,指导产妇在皖事通APP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确保产妇在出院前完成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
(八)稳固乡村两级妇幼健康信息渠道。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卫计办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及时掌握备孕、早孕人员名单及出生信息。要加大对属地内重点人群、弱势人群和高龄高危孕产妇的追踪管理,提高工作主动性。村级例会要有针对村妇干实际工作的业务指导及知识培训。加强对流出市外省内儿童信息收集,夯实儿保基础台账数据,做好儿童体检资料回收及录入。注重做好高危儿、体弱儿识别、登记、随访、转诊工作。
(九)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县妇幼保健院要持续强化“二级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以妇女儿童为重点,拓展和提升妇幼保健服务特色。巩固与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建设成果,建立对口业务帮扶、远程医疗协作关系。推进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促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
(十)坚守妇幼健康行业底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稳定风险,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妇幼健康领域舆情热点监测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及时研判处理,正面引导。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妇幼保健机构相关项目和试剂药品要公开招标,落实相关试剂药品纳入集采,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