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案件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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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霍市监处罚〔202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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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与儿街镇石河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
霍山县与儿街镇石河村卫生室 |
PDY0013534152512D6001 |
徐义成 |
当事人药房货架上摆放的3盒呋塞米注射液,其中一盒已用5支,其余两盒未使用,共剩余25支,已超过有效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参照《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呋塞米注射液25支;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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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霍市监处罚〔202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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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与儿街镇指封山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
霍山县与儿街镇指封山村卫生室 |
PDY0013534152512D6001 |
郑权 |
当事人药房货架上摆放的5盒痔速宁胶囊已超过有效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参照《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5盒痔速宁胶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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