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牵头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安徽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霍山县住建局和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霍住建[2024]23号)文件规定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全县16个乡镇中,对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补助。2024年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22户,实际实施35户,目前已全部完工,经县、乡分户进行竣工验收,共计打卡发放资金46.2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到位资金4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5万元、省级资金5.4万元,其他资金4.3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对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农户,在房屋改造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上网的前提下由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霍山县财政局于规定日期前一次性将补助资金(46.2万元)直接打入农户的“一卡通”存折内,资金打卡执行到位。
(三)项目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4年度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22户,实际实施35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35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完成。
(2)质量指标。改造后农房有基本设计,房屋验收合格比达100%。
(3)时效指标。35户当年开工率达到100%。
(4)成本指标。科学合理确定重建户和修缮加固户数量因地制宜开展符合条件的危房修缮加固,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达到100%,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困难型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重建房屋户不低于2万元/户,修缮加固户不低于0.6万元/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直接带动了当地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销售,促进了金融、运输、装修、家电等行业的发展,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拉动社会资金投入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2)社会效益。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和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有力的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危房改造项目注重体现地域特点,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农房风貌管理,生态效益显著。
(4)可持续影响。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达到拆除重建≧30年;修缮加固≧1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对象户满意度达到≧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原因一是危改对象针对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有对象经济困难,无其他资金来源,仅靠危改补助资金无法新建房屋,不少符合政策人员自动放弃了危房改造指标。二是危改政策镇、村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知情。
改进措施是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符合政策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危房改造项目依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基本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基本能实现。同时,该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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