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粮油单产、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等)
一、补贴对象
本年度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补贴范围
县内
三、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标准
四、申请程序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申报。
2、乡镇初审:乡镇农业部门根据主体申报情况现场核实并推荐。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评审,择优认定。
4、党组审定:县级审核结果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5、批准发布:党组会审定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贴。
五、申请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农业项目申报文本(乡镇推荐盖章)或者推荐申请表;
3、项目实施相关材料料;
六、咨询电话
0564-8621202
七、受理单位
霍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八、办理时限
具体时间以当年县级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0564-86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