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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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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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市监处罚〔2024〕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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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食品、洗涤剂案 |
霍山县超级美妈母婴用品店 |
92341525MA8NA4KF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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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欣欣 |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食品、洗涤剂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合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1瓶和食品3瓶; 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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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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